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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1-200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7000.1-2002

中文名称: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s for lamp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2-11-29

实施日期:2003-08-01

作废日期:200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63791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01电灯综合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7000.1-1996;被GB 7000.1-2007代替

采标情况:IEC 60598-1:1999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9392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03, 字数:203千字

标准价格:56.0 元

出版日期:2003-07-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6-11-22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陈超中、施晓红、杭军、何建森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 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 GB 7000.1-2002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7000.1-200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29.14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000.1—2002/IEC 60598-1:1999代替GR7000.1:1996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eneral safetyrequirements andtestsforluminaires(IEC 60598-1:1999,Luminair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IDT)2002-11-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3-08-01实施
GB7000.1—2002/IEC60598-1:1999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言
GB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现有标准16个,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GB7000.1—2002灯具-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 7000.2-1996
GB7000.3—1996
GB7000.4—1996
GB7000.51996
GB7000.6—-1996
GB 7000.7—1997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GB 7000.8--1997
GB7000.9—1998
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庭院用的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儿童感兴趣的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的安全要求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安全要求灯串安全要求
.-GB7000.10-1999
GB7000.111999
-GB7000.12--1999
GB 7000.13 --1999
-GB7000.142000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嵌人式灯具安全要求
手提灯安全要求
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5--2000
GB7000.16--2000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本部分是GB7000系列标准的基础部分,对应于IEC60598-1:1999≤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第5版),本部分与1EC60598-1:1999《灯具第1部分般要求与试验》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采用。在技术内容上本部分与1EC60598-1:1999完全等同。上述GB7000.2~GB7000.16等同采用IEC60598标准系列第2部分的相关标准,是具体类别灯具的安全要求。目前IEC60598系列标准第2部分共有18个标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尚有3个标准尚未等同采用为我国国家标准。在GB7000.1正文中多次出现“GB7000系列其他标准”,其内涵是除GB7000.1以外的已出版和尚未出版的GB7000系列具体类别灯具标准。在编写格式上除以下项目外,本部分等同采用1EC60598-1:1999。1.1EC:60598-1:1999标准的附图按我国制图标准作个别改动。2.1EC60598-1:1999标准中页边的垂线表示该条款相对于IEC60598-1:1996有变化,本部分是对GB7000.1-1996(等同采用IEC60598-1:1992)进行修订,垂线位置无法与IEC60598-1:1999完全相同,故将垂线去除。
GB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等同采用IEC60598系列灯具安全标准。1EC60598系列共有19个标准,其中16个已等同采用为我国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为GB7000.1~GB7000.16。本部分代替GB7000.1—1996《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本部分与GB7000.1一1996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关于标准适用的光源范围,本版本适用于使用电光源的灯具,而GB7000.1一1996适用于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灯具,这个变化意味着本版本适用于所有的电光源(1996版的0.1,本版的0.1)。
GB7000.1---2002/IEC60598-1:1999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1996版的0.2;本版的0. 2)。
关于外部软缆和软线,提出了3种连接方式,即X型连接、Y型连接和Z型连接(本版的1.2.72、3.3.17、5.2.3、5.2.10.1和5.2.10.2).。—--增加了恶劣条件下使用灯具的振动试验的具体要求(1996版的4.20;本版的4.20)。一规定了几种机械和电气连接强度的附加条件,在符合这几种规定的条件下,内部接线截面积允许小于0.5mm(1996版的5.3.1;本版的5.3.1.1)。一-泄漏电流测量要依据GB/T12113-1996,测量感知电流、反应电流和摆脱电流(1996版的10.3;本版的10.3)。
对外壳防护等级高于1P20的灯具,提出了较高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要求(本版的11.2)。附录B中提到的IEC60432-1表2和IEC60432-2表1原文有误。作为灯具的基础性安全标准,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本部分不是对任一灯具的全部安全规定,对一个具体类别的灯具,本部分应与GB7000系列的其他相关部分一起使用。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P、附录S和附录T是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的附录J、附录K、附录I.、附录M、附录N、附录Q和附录R是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施晓红,杭军,何建森。本部分第1版于1996年发布,本版是第1次修订。11
GB7000.1—2002/1EC60598-1:1999IEC前言
1)IF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一个所有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EC的宗旨是促进有关在电器和电子领域内的所有标准化间题的国际合作。为此,IEC除组织其他活动外,还出版国际标准。把国际标准委托给技术委员会制定,任何对所讨论的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这个制定工作。与IEC建立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一制定工作。IEC按照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达成的协议规定与其保持密切的合作。2)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设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际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3)这些决议和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已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和地区最大程度地采用IEC国际标准作为其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
5)IEC不提供表示对某一产品认可的标识,对任何声称符合IEC某一标准的产品不承担责任。6)要注意这种可能性,即本标准的某些部分涉及到专利内容。IEC不负责验明这样的专利。IEC60598国际标准是由1EC34灯泡和相关产品的技术委员会的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IEC60598-1的这个压缩版以第4版(1996)[文件34D/382/FDIS和34D/426/RVDJ,说明页IS02到IS12(1997),第1号修订件(1998)、勘误(1998)和第2号修订件(1999)[文件34D/531/FDIS和34D543/RVDI为基础的。
这样就形成了第5版
页边的垂线表示修订件1和2对基础版本的修订处。页边的③符号表示说明页已经对标准文本作了改进。附录A、B、C、D、E、F、P、S和T是标准的组成部分。附录J、K、L、M、N.Q和R是提示的附录。12
0一般介绍
0.1适用范围和目的
GB7000.1—2002/IEC60598-1:1999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中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其他引用标准的相关章节一起阅读,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具体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标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加其他标准。要引起注意的是,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电气、热及机械)的安全要求。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正在考虑提出之中,不包括在本部分中。本部分包括了带有触发器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3数值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离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考恩之中。
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提供通常被认为适用于大多数型式的灯具的一般要求与试验,而且被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的具体技术要求所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看作对任一型式灯具本身的技术要求,本部分的条文只适用于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确定范围内的各类特定型式的灯具。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在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和一此必要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序号无特殊意义,适用条款的顺序由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相应的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规定。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必再引用其他类别灯具标准。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出现“应用GB7000.1中第.章要求”句子,其意义为:除了明显不适用于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的要求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
根据IEC导则,新的IEC标准分成安全标准或性能标准。光源安全标准中,“灯具设计信息”是为光源安全工作给出的,按本部分测试灯具时,应将其作为规范性附录。应注意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光源性能标准中含有的“灯具设计信息”,但本部分不要求将光源性能测试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考虑工艺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安全是制定和修订本部分的基础。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衍生的标准中声明产品符合制造广或棕准化机构早先的文件。在此声明中可以要求,对这类产品,这些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直到必须使用新标准的日期。0.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7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7000.1-2002/IEC60598-1:1999GB10021996
GB1003-1999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家用和类似用途三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13121991
管形荧光灯座和启动器座技术条件(neqIEC60400:1987)GB2313—1993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dtIEC920:1990)GB/T2423.44—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去试验Eg:撞击、弹簧锤
(idt IEC60068-2-63:1991)
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60529:1989)GB5013(所有部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idtIEC60245(所有部分)GB5023(所有部分)客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idtIEC60227(所有部分)]GB/T5169.5-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idtIEC 60695-2-2:1991)
GB/T5465.1 --1996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绘制原则(eqv1EC60416:1988)GB/T5465.2-1996,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idtIEC60417:1994)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idtIEC60598-2-4:1997)GB7000.11.-1999
(iB/T12113-—1996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idtIEC60990:1990)GB13028---1991
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eqvIEC60742:1983)GB/T13259--1991
GB14045-1993
高压钠灯泡(neq1EC60662:1987)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般要求和安全要求(eqvIEC60922:GB/T14472一1998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4部分分规范抑制电源电磁于扰用固定电容器(idtIEC60384-14:1993)器具开关第—部分:通用要求(GB15092.1-1994,eqvIEC61058-1:1990)GB15092.1:
GB/T16842—1997检验外壳防护用的试具(idtIEC61032:1990)GB16843—1997
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idtIEC61199:1993)GB17465.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耦合器第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320-1:
GB17465.2--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耦合器第二部分:家用和类似设备用互联耦合器(eqvIEC:60320-2-2:1990)
GB17935—1999
GB17936—1999
QB2276--1996
螺口灯座(idtIEC60238:1996)卡灯座(idtIEC61184:1997)
荧光灯用启动器(idtIEC60155:1993)IEC60061-1
控制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的量规第1部分:灯头IEC60061-2控制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的量规第2部分:灯座IEC60061-3
控制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的量规第3部分:量规IEC60065:1985
电网供电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和相关设备IEC60085:1984
IEC60112:1979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价和分级
固体绝缘材料在溯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IEC60216
确定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的导则IEC60357:1982
卤钨灯泡(非车用)
IEC60570:1995
IFC60360;1987
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
灯头温升的标准测试方法
1EC60364-3:1993建筑物电气设备第3部分:--般特性的评价第1号修订件(1993),第2号修订件(1995)1
GB7000.1—2002/IEC60598-1;1999IEC60364-7-702:1983建筑物电气设备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2章:游泳池1EC:60432-1:1993白炽灯安全要求第1部分:家用和类似照明用钨丝灯1FC60432-2:1994白炽灯安全要求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照明用卤钨灯1EC60630:1994一般照明灯泡的最大外形尺寸IEC60634:1993灯具热试验用热试验源(H.T.S.)光源1EC60664-1:1992低电压系统中设备的绝缘配合第1部分:原则、要求和试验IFC60684软绝缘套管技术要求
IEC60838杂类灯座
IFC:60901:1987
单端荧光灯一般和安全要求
第1号修订件(1989),第2号修订件(1992)IEC60924:1990
管形荧光灯用直流电子变压器
一般和安全要求
第1号修订件(1993)
IEC60972:1989
IFC60989:1991
1EC61046:1993
1EC61167:1992
IEC61195:1993
ISO75-2:1993
照明用新产品的分类和说明
隔离变压器、自耦变压器、可调变压器和电抗器直流或交流钨丝灯用电子变压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第1号修订件(1995)金卤灯第1号修订件(1995)
双端荧光灯安全要求
塑料一-确定负载下变形的温度第2部分;塑料和硬胶IS)1891:1979
螺栓、螺母及附件名词术语
IS0)4046:1978纸、纸板、纸箱和相关术语词汇0.3一般要求
灯具应设计和制造得使其在正常使用时能安全地工作,对人或周围环境不产生危险。通常要用所有规定的试验来检验其合格性。0.3.1灯具应符合GB7000系列其他标准中的标准。如果某一个特殊灯具或一组灯具在GB7000系列其他标准中没有相应的标准时,则可采用类别最相近的适合的GB7000系列其他标准作为该灯具要求和试验的指南。
如果有两个或多个GB7000系列其他标准适用于所设计的灯具,灯具应符合两个或所有适用的标准。
0.3.2基于试验目的,半灯具应被当作灯具。0.4一般试验要求和验证
0.4.1按照本部分中的试验为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定义见本部分的第1章。注:本部分的要求和容荐是对委托型式试验样品的试验。样品型式试验合格并不保证制造厂的全部产品合格、产品的符合性是制造厂的责任,除了型式试验以外,可包括例行试验和质量保证。0.4.2除非在本部分或GB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内另有规定,灯具均应在10℃~30℃的环境温度下试验。灯具应按交货状态进行试验,并考虑制造厂的安装说明书按正常使用安装。除试验时必须外。光源一般不包括在内。
除非内部接线是完整的,否则不能认为灯具符合本部分要求。一-般选择一个灯具样品进行试验,若是一个系列的相似灯具,可以每一个额定功率选一个灯具,或者经制造厂同意从该系列中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灯具(见附录T)进行试验。这种选择应包括灯具和附件。从试验的角度来着,应选择代表灯具和附件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试验,每一灯具样品都应做所有相应的试验。为了缩短试验时间和充许进行某些可能是破环坏性的试验,制造厂可以提供额外的灯具或灯具部件。这些灯具或灯具部件所用的材料和设计与原灯具相同,则其试验结果亦与原灯具的试验结果相同。在合格性试验处,当用“用目视检验”表示时,应包括所有必要的15
GB7000.1—2002/IEC60598-1:1999操作。
对轨道安装的灯具,制造厂在提供灯具样品的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轨道样品、连接器样品和连接灯具的接合器样品。
组合灯具要在部件装配效果最差的情况下试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灯具的某些部件,如接头和升降装置,只要在设计上这些部件的性能与灯具的其他部件无关,那么它们就可单独试验。
使用不可拆卸软缆或软线的灯具,试验时应将软缆或软线连接至灯具。打算使用灯罩的灯具,但灯具通常又不随带灯罩的,制造厂应提供可用于该灯具的典型型式的灯罩。
0.4.3验证和试验
按本部分测试灯具时,可以提交一个新试验样品及以前的检验报告使以前的检验报告更新符合本部分的版本。
通常不需要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只需针对所有标有“R\并列人附录S目录的修改条款,对产品和以前的报告进行检查。
注:标记\R”及列人附录S目录的条款将在将来的修订件/版本里包含。0.5灯具部件
0.5.1除了整体部件以外,所有部件应符合该部件有关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如有的话)。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IEC标准要求并单独标记额定值的部件,要检验证实它们适合在使用中可能发生的条件。有关标准没有涉及使用状况的,应要求这些部件符合本部分附加的有关要求。合格性用国视和有关试验检验。整体部件作为灯具的一部分,应尽量合理地符合部件国家标准或IEC标准。注:这并不意味着认可灯其之前,部件需要单独试验。灯具内部接线应符合5.3的要求。注:这并不排除使用标准电缆。0.5.2对满足其自身标准且按规定使用的那些部件,应只试验本灯具标准中有规定而该部件标准没有包括的那些要求(包括本部分中要求的标题)。注:一份有效的试验报告充分说明了符合性。装入灯具的灯座和启动器座应另外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的尺寸和互换性要求。0.5.3对没有相应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部件,作为灯具的一部分应满足本灯具标准的相关要求。灯座和启动器座应另外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尺寸要求和互换性要求。注:部作的例子是灯座、开关,变压器、镇流器,软缆和软线以及插头。0.5.4只有使用了同一技术规格的防护罩,才能确保是符合本部分的。0.61EC60598第2部分标准清单
1.固定式通用灯具。
2.嵌人式灯具。
3.道路和街路照明灯具。
4.可移式通用灯具。
5.投光灯具。
6.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
7.庭院用可移式灯具。
8.手提灯。
9.照相和电影灯具(非专业用)。10.儿童感兴趣的可移式灯具。16
11.目前未使用。
12.目前未使用。
13.目前未使用。
14.目前未使用。
15.目前未使用。
16.目前未使用。
17,舞台照明、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18.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19.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20.灯串。
21.目前未使用。
22.应急照明用灯具。
23.钨丝灯特低电压照明系统。
24.限制表面温度的灯具。
25.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1定义
1.1概要
本章给出了适用于灯具的通用定义。1.2定义
GB7000.1—2002/IEC60598-1:1999下述定义适用于本部分的所有章,其他有关光源的定义从相应的光源标准中得到。除另有说明外,术语“电压”和“电流”指有效值。1.2.1
灯具luminaire
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承、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的所有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装置。注:采用整体式不可替换光源的发光器被视作一个灯具,但不对整体式光源和整体式自镇流灯进行试验。1.2.2
mainpart(of luminaire)
(灯具)主要部件
被固定在安装表面上、或被直接悬挂或直接安放在安装表面上的部件(它可以带也可以不带光源、灯座和辅助装置)。
注:钨丝灯灯具中,带灯座的部件带为主要部件。1.2.3
ordinaryluminaire
普通灯具
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或防水等级的灯具。1.2.4
通用灯具generalpurposeluminaire不为专门目的设计的灯具。
注:通用灯具的例子包括悬挂灯具、某些案光灯、某些表面或嵌人式安装的固定式灯具,专用灯具的例子是指那些用于恶劣环境、摄影和电影以及游泳池的灯具。1.2.5
可调式灯具adjustableluminaire通过接头、升降装置、伸缩套管或类似装置可使灯具主要部件旋转或移动的灯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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