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0532-199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中标分类号:化工>>化工综合>>G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标准简介
本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粉体物料加工、贮存、装卸、运输及包装的设计。 HG 20532-1993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生规定 HG20532-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HG20532-93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生规定Safety and hygiene specifications forthe powder engineering of chemical industry1994-05-07
1994-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生规定Safety and hygiene specifications forthe powder engineering of chemical industryHG20532-93
主编单位:化工部第八设计院
批准部门:化 学 工 业 部 实施日期: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化工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
1994北京
化学工业部文件
化建发(1994)338号
关于发布《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生规定》等四项化工行业标准的通知各省、白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公司),各有关设计单位:
由部起重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编制的《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生规定》等四项标准(详见附件),经审查,现批准为化工行业标推,自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该四项标准由部起重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管理,由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负责出版发行。在实施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告部起重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化学工业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免费标准bzxz.net
附件: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生规定》等四项化工行业标准目录
标准名称
1.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生规定·2.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常用名词术语统—规定
3.化工固体原、燃料制备设计规定4.化工固体物料装系统设计规定ww.bzsoso
主编单位
化八院
标准编号
HG20532-93
寰球公司
·HG20533-93
化二院
化六院
HG20534-93
HG20535-93
1总
2化工粉体分类
2.1化工粉体毒性危害程度分级
2.2化工粉体爆炸性和可燃性粉体分类++
2.3化工粉体介质腐蚀性分类
3操作安全与保护.
3.1布置设计
3.2机械设备
3.3电气
防火防爆
4.1化工粉体生产装置及爆炸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4.2化工粉体工艺装置及设施布置原测4.3工艺设备及电气设备选型原则4.4化工粉体设计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化工粉体火灾危险品仓库贮存量规定4.5
防尘防毒
化工粉体操作岗位允许含尘浓度化工粉体工程含尘尾气允许排放滚度5.21
5.3防尘、防毒设计原则·
防尘技术措施
防毒技术措施
噪声控制
噪声控制原卿
6.2化工粉体工程噪声控制设计标准6.3噪声控制布置要求
噪声控制技术措施的要求和规定6.41
(4)
*(15)
7防烫、防化学灼伤
7.1防烫
7.2防化学灼伤
防辐射
8.1化工粉体物料及设备的辐射源8.2防辐射安全要求与措施
9防暑、防寒及生产卫生设施
9.1工作地点夏季、冬季对温度要求的规定9.2防暑、防寒工艺布置要求
9.3防暑.防寒措施
9.4通风换气·
9.5化工粉体工程设计生产卫生设施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 D
车间空气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补充件)·含尘尾气容许排放浓度(补充件)(48)
常见化工粉体的毒性危害程度分级实例(参考件)(67)
爆炸性和可燃性粉尘实例(参考件)·附录E
化工粉体介质腐蚀程度分类(参考件)(99)
*+***. (106)
附录F对人体产生化学灼伤的化工粉体介质(参考件)(107)附录G
生产装置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参考件)(109)
附录H:常用生产设备除尘排风量(参考件)(110)
附录I粉体工程中常见设备的噪声范围(参考件)+** (115)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必须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企业安全与卫生”各项政策和规定,使设计做到符合安全卫生,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1.0.2本规定旨在提高化工粉体工程设计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水平,防止在生产中对人体健康和安全带来危害,确保安全生产。
1.0.3本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粉体物料加工、贮存、装卸、运输及包装的设计。
化工粉体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1.0.4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0.5本规定如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颁发的标准、规范、规程或规定执行。1.0.6本规定相关或引用的主要标推如下:《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44--85
GB12476.1一90《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GB 50160-92
GB 5748--85
GB 5817-86
GBJ 87-85
.GB 6763-86
GB 4053. 1-83
GB4053.2—83
GB 4053.3-83
《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推》
《固定式钢直梯》
《固定式钢斜梯》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m2
GB4053.4-83
GB146.2—83
HGJ 21—89
HG20518-92
TJ 34—79
TJ 19—75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标雅轨距铁路建筑限界》
《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程》
《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定》《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bzsos0
2·化工粉体分类
2.1化工粉体毒性危害程度分级
毒性危害程度分级按国家标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执行,见表2.1.1。
毒性危害程度分级原划
吸入 LC50mg/m3
经皮LDso*mg/kg
经口 LDso mg/kg
急性中毒发病状况
慢性中毒患病状况
慢性中毒后果
致癌性
最高容许浓度,mg/m
(高度危害)
(极度危害)
生产中易发
(中度危害)
(轻度危害)
>20000
迄今未规急
生产中可发偶可发生中
生中毒,后果生中毒,愈后毒
患病率高
(≥5%)
性中毒,但有
急性影响
偶有中毒病无慢性中毒
患病率较高
(<5%)或症例发生或症而有慢性影状发生率高状发生率较响
(≥20%)
高(≥10%)
脱离接触脱离接触后脱离接触后,脱离接触
后,继续进展后,可基本洽可恢复,不致自行恢复,无或不能治愈
人体致瘤物
严重后果
不良后果
实验动物致
可疑人体致:
w.bzsoso:com无致羯性
2.1.2工程设计中依据表2.1。1对化工粉体进行具体分级时,尚需综合考虑工程过程、粉体物料的物理性能等因素的影响。2.1.3如工程涉及到多种介质,则应按介质组份中毒性危害程度最大的介质考。当某一危害性粉体在介质组份中含量极少时,则由设计单位按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综合考虑。2.1.4常见化工粉体的毒性危害程度分级实例见附录C。2.2化工粉体爆炸性和可燃性粉体分类2.2.1爆炸性粉尘
2.2.1.1爆炸性粉尘,是指这种粉尘即使在空气中氧气很少的条件下也能着火,呈悬浮状态时能产生剧烈的爆炸。如镁、铝,青铜等粉尘。
2.2.1.2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是指在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传播的混合物。
2.2.2可燃性粉尘
2.2.2.1可燃性导电性粉尘,是指与空气中氧起发热反应而燃烧的导电性粉尘,它的电阻率小于10\2cm。如石墨,炭黑、焦炭,煤等粉尘。
2.2.2.2可燃性非导电性粉尘,是指凡与空气中氧起氧化放热反应面燃烧的粉尘。如聚乙烯,苯酚树脂等粉尘。2.2.2.3悬浮状和堆积状粉尘,是指在空气中浮游成云状和浮游可能呈堆积状的粉尘,已列为火灾危险物。2.2.3凡能自然挥发、分解或残存可燃气体、爆炸性气体的粉体物质,在系统输送工艺过程中(或气力输送),应视为可燃性粉尘,爆炸性粉尘。
2.2.4粉尘点燃温度组别见表2.2.4。4
W.bzsoso:com粉尘点燃温度
温·度
点燃温度T(℃)
T≥270
200T270
150T≤200
注:确定粉尘温度组别时,应取粉尘云的点燃温度和粉尘层的点燃温度两者中之低值。
2.2.5化工粉体爆炸性和可燃性粉体分类,可参照《爆炸性粉尘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和《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程》执行。2.2.6爆炸性和可燃性粉尘实例见附录D。2.3化工粉体介质腐蚀性分类
2.3.1工程设计中应按介质性质、环境中粉体浓度和环境凝度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设备、管道和厂房的腐蚀程度类别,采取相应防腐蚀措施。
2.3.2·干燥的粉体和吸湿量较少的粉体介质,当形成气溶胶时对金属和建筑物腐蚀性小;当环境湿度大,粉体介质吸湿潮解量较多,形成糊状或溶(熔)状时,对金属和建筑物腐蚀性较大。依据科学试验和工程实践总结资料对化工粉体介质腐蚀程度的分类见附录E。
2.3.3对人体皮肤或粘膜造成刺激,损伤或灼伤危害的主要化工粉体见附录F。
3.1.1操作位置要求
操作安全与保护
3.1布置设计
3.1.1.1.在进行设备、管道布置时,应保证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头、臂、手、腿、足有充分的活动余地,危险作业地点应留有足够的退避空间。
3.1.1.2凡有行人通过的地方,建筑物净空高度不应低于2.2m,确实布置有困难时,也不得低于2m设备与设备之间、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设备布置安全距离见表3.1.1.2设备布置安全距离(m)
项:目
小型设备
中型设备
大型设备
或生产线
小型设备
中型设备
大型设备
或生产线
注:设备边缘按其活动部件达到的最大范围计算。3. 1. 1.3
表3.1.1.2
建筑物、
墙、柱面
连续输送机旁边的人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8m,在面积受到限制的地方亦不应小于0.7m。但需注意,当上述宽度不能满足检修要求时,则应增加到保证便于拆卸所需的宽度。3.1.1.4带式输送机栈桥的通道尺寸,应符合《化工机械化运输设计原则规定》6.0.7规定。
3.1.1.5对于倾斜的连续输送机栈桥的通道地面,应符合下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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