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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0665-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20665-1999

中文名称: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附条文说明)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英文名称: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for earthquake-resistant design of chemical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with clause explan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9-17

实施日期:2001-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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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71.010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的防护>>91.120.25地震和防振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5工程抗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1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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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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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HG/T 20665 - 1999
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
分类标准
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of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in chemical industry1999 -1210 发布 
2000 -04-01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文件
国石化政发(1999)517号
关于批准《不锈钢人、手孔分类与技术条件》等25项化工行业标准的通知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你协会报批的《不锈钢人、手孔分类与技术条件》等25项化工行业标准草案,业经我局批准,现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为:强制性标准
标准编号
HG 21594 - 1999
HG 21595 -- 1999
HG 21596 - 1999
HG 21597 - 1999
HG 21598 - 1999
HG 21599 - 1999
HG 21600 - 1999
HG 21601 -- 1999
HG 21602 - 1999
标准名称
不锈钢人、手孔分类与技术条件(代替HGJ 503 --86)
常压不锈钢人孔(代替HGJ504-86)回转盖不锈钢人孔(代替HGI505-86)回转拱盖快开不锈钢人孔(代替HGI506- 86)
水平吊盖不锈钢人孔(代替HGJ507-86)垂直吊盖不锈钢人孔(代替HGJ508一86)椭圆快开不锈钢人孔(代替HGI50986)常压快开不锈钢手孔(代替HGJ510一86)平盖不锈钢手孔(代替HGJ511一86)HG 21603 - 1999
HG 21604- 1999
推荐性标准
HG/T 20579.1- 1999
HG/T 20579.2- 1999
HG/T 20579.3- 1999
HG/T 20661 - 1999
HG/T 20662 - 1999
HG/T 20663 - 1999
HG/T 20664 - 1999
HG/T 20665 - 1999
HG/T 22814 - 1999
HG/T 20666 - 1999
HG/T 20646 - 1999
HG/T 21629 - 1999
HG/T 20696 - 1999
回转盖快开不锈钢手孔(代替HGI512-86)
旋柄快开不锈钢手孔(代替HGJ513-86)工艺装置模型设计规定(代替CD43A1-86)
工艺装置管道模型质量验收标准模型设计成品包装运输技术规定硫酸沸藤炉砌筑技术条件
化工粉体物料机械输送设计技术规定化工粉粒产品计量、包装及码垛系统设计规定
化工企业供电设计技术规定(代替CD90A5 -85)
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化工矿山井巷工程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规程(代替CD90A6 -85)
化工装置管道材料设计规定
管架标准图(代替HGJ524-91)
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
以上标准自2000年4月1日起实施,被代替的标准同时废止。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
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化勘设协字[20001023号
关于委托编辑出版发行化工行业标准的通知全国化工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关于批推《不锈钢人、手孔分类与技术条件》等25项化工行业标准的通知【国石化政发(1999)517号】中批准我协会组织编制的25项化工行业标准(批件另附)。经研究,此25项化工行业标准委托你中心负责编辑出版发行工作。附件:关于批推《不锈钢人、手孔分类与技术条件》等25项化工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二00〇年一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HG/T 20665 - 1999
主编单位: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批推部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实施日期:二〇〇〇年四月一日全国化工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原化工部工程建设标雅编辑中心)2000
在工程抗震设计中,首先应根据建、构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并根据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抗震设防标准,以减轻地囊灾害,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已于95年发布,其中第7.0.5条对化工及石油化工生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规定:“大中型企业的主要生产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生产中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的广房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大中型企业的动力系统建筑和消防车库列为乙类。另外该标准第1.0.3条还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本标准未列的行业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按有关部门的专门规定执行。”
化工建、构筑物在地震灾害中会遭受火灾、爆炸,毒气泄漏、放射线等次生灾害带来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因而《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等级分类标准》的制定不仅必要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仪可以指导化工土建专业的抗震设计,而且对于工艺、设备、电气、公用工程等专业的抗震设计也有一定的参考作用。由于本标准覆盖面广,是一本政策性很强的标准,而且与化工工艺主导专业有密切联系,因此本标准在编制中,不仅征求了近30个化工设计单位的意见,并请多位工艺专业的设计人员反复审查、推敲,以趋更为完善合理。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本稿中确定了化学矿山、化肥、无机化工原料、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材料、精细化学品、橡胶加工、炼焦化学生产、全厂性辅助系统等共167项装置的抗震设防类别,可基本满足化工工程设计要求。本标准与石化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建筑抗震设防等级划分》(SH3049-93)中的化肥、石油化工等部分装置是重复的,在编制中力求使两,个行业的标准保持一致,以方便设计人员使用。本规定提出单位、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提出单位:全国化工建筑设计技术中心站主编单位: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杨文君蔡强张大德洪传辉黄耀湘
吕文璞
薛天祥
基本规定
化工建、构筑物抗囊设防分类·4.1
化学矿山建、构筑物
化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无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合成材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精细化学品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橡胶加工装置建、构筑物
炼焦化学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全厂性辅助系统建、构筑物
附录A
化工、石油化工企业装置规模划分条文说明
1.0.1为使化工企业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有明确的设防类别,以藏轻地震灾害,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特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一95)的原则,结合化工行业的特点而制定的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标准。1.0.3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化工生产、运输、储存的单体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划分。1.0.4建设地区的抗囊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
1.0.5执行本标准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推规范的要求。t
2术.语
2.0.1 抗震设防类别划分Earthquake protection category建筑抗震设计中,根据化工建,构筑物遭遇地震破坏或引起次生灾害后,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对建、构筑物所作的设防类别划分。2.0.2 直接经济损失 Direct economic loss due to earthquake 化工建、构筑物、设备及设施遭到破坏或因次生灾害所引起的破坏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因停产、停业所减少的净产值。2.0.3 间接经济损失 Indirect economic loss due to earthguake化工建、构筑物、设备及设施破坏或因次生灾害所引起的破坏,导致停产所减少的社会产值和其他损失,修复所需费用以及保险补偿费用等。
2.0.4 社会影响Social effect due to earthquake主要指化工建、构筑物破坏并引起次生灾害后,导致人身伤亡和居住条件,福利条件的降低,以及生态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2
3基本规定
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综合考虑:3.0.11
1地震引起建、构筑物的破坏和火灾、爆炸、毒气等有害物质的泄漏、放射线等次生灾害造成的社会影响及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2产品的特点、企业规模的大小以及建、构筑物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影响范围的大小;
3结构本身的抗震潜力大小、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4当建、构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单元划分类别。
3.0.2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根据本规定第3.0.1条的原则,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类别,其划分应符合如下要求。1甲类建、构筑物,地震破坏后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对国民经济有巨大损失或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2乙类建、构筑物,主要指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且地震被坏会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国民经济重大损失的建、构筑物。包括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的主要生产建、构筑物以及对正常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建、构筑物;有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装置中的主要厂房、仓储设施及其控制系统的建、构筑物;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化工企业的供热、供电、供汽、供水、冷冻等全厂性建、构筑物;全厂通讯、消防、抗震防灾及生产指挥中心建筑、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少量放射性危险品的仓库和易燃、易爆成品储罐。乙类建、构筑物中又根据其重要性分为乙1类和乙2类。3丙类建、构筑物,地震破环后有般影响,如一般性生产建、3
构筑物及不属于甲、乙、丁类的建、构筑物:4丁类建、构筑物,地震破坏或倒塌不致影响上述各类建、构筑物的使用,且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轻微的建、构筑物;一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的单层仓库等建,构筑物。3.0.3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甲类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烈度应比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度设计(包括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2乙类建、构筑物,地震作用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采用;抗震措施可按建、构筑物的规模和特点,根据抗震安全及经济的原则分为下列两等:
(1)乙类-等(乙1),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用抗震措施,9度时应适当加强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8度时,饱和土液化的地基处理可按原设防烈度考虑。
(2)乙类二等(乙2),应选择地基较好的建设场地,采用抗震性能良好、技术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和结构材料,但抗震措施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采用。
3丙类建、构筑物的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设计,
4丁类建、构筑物,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可不降低设防烈度;当设防烈度为79度时,抗囊措施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设计,当为6度时可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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