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T 478.19-2014
中文名称: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
所属省份: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9-24
实施日期:2014-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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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60.25
中标分类号:P4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孟明群、桂轶、吴耀民、王霞萍、刘正美、秦波、金声、沈荣、张勇、邵丹华、陈津迪
起草单位: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上海市水务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DB31/T 478的本部分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塑料制品生产的用水量的确定和管理。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塑料粒子与塑料制品)的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适用于相关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核算与管理。内容包括术语定义、用水定额基准值及调整系数,并给出了用水定额计算公式及调整条件。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060.25
P40
备案号:46277—2015
DB
地方标准
DB31/T478.19-2014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
2014-09-24发布
2014-12-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DB31/T478《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分为24个部分,包括火力发电、电子芯片、饮料、钢铁联合、汽车、棉印染、石油炼制、造纸、化工、食品行业、电气行业、建材行业、船舶、航天(民品)、烟草、城市房屋建设、仓储、人工煤气、塑料制品、农副食品加工业、污水处理业、陶瓷等。
本部分为DB31/T478的第1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上海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部分起草人:孟明群、桂轶、吴耀民、王霞萍、刘正美、秦波、金声、沈荣、张勇、邵丹华、陈津迪。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确定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用水量
取自自来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并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2.2 单位塑料制品产品用水量(用水定额)
塑料制品企业生产每吨塑料制品所消耗的用水量。
3 塑料制品产品用水定额基准值
塑料制品产品用水定额基准值见表1。
表1 塑料制品产品用水定额基准值
类别:塑料粒子制造 / 塑料制品制造
单位:m³/t
4 塑料制品产品用水定额计算
4.1 用水定额按下式计算:
用水定额值 = (1 + K) × V
式中:K为调整系数;V为相应类别的用水定额基准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³/t)。
4.2 调整系数K值调整幅度见表2。
表2 K值调整幅度表
调整条件及系数说明如下:
夏季(6—9月):K = +0.10
节水型企业:K = +0.05
水平衡测试:K = -0.06
节水型器具:K = +0.03
月报表管理:K = ±0.03
用水管理制度:K = 0.03
基准值示例:塑料粒子 3.45,塑料制品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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