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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1/T 478.19-2014

中文名称: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

所属省份: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9-24

实施日期:2014-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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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60.25

中标分类号:P40

出版信息

页数:8 页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孟明群、桂轶、吴耀民、王霞萍、刘正美、秦波、金声、沈荣、张勇、邵丹华、陈津迪

起草单位: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上海市水务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DB31/T 478的本部分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塑料制品生产的用水量的确定和管理。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塑料粒子与塑料制品)的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适用于相关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核算与管理。内容包括术语定义、用水定额基准值及调整系数,并给出了用水定额计算公式及调整条件。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060.25 P40 备案号:46277—2015 DB 地方标准 DB31/T478.19-2014 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 2014-09-24发布 2014-12-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DB31/T478《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分为24个部分,包括火力发电、电子芯片、饮料、钢铁联合、汽车、棉印染、石油炼制、造纸、化工、食品行业、电气行业、建材行业、船舶、航天(民品)、烟草、城市房屋建设、仓储、人工煤气、塑料制品、农副食品加工业、污水处理业、陶瓷等。 本部分为DB31/T478的第1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上海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部分起草人:孟明群、桂轶、吴耀民、王霞萍、刘正美、秦波、金声、沈荣、张勇、邵丹华、陈津迪。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的用水量确定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用水量 取自自来水、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并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2.2 单位塑料制品产品用水量(用水定额) 塑料制品企业生产每吨塑料制品所消耗的用水量。 3 塑料制品产品用水定额基准值 塑料制品产品用水定额基准值见表1。 表1 塑料制品产品用水定额基准值 类别:塑料粒子制造 / 塑料制品制造 单位:m³/t 4 塑料制品产品用水定额计算 4.1 用水定额按下式计算: 用水定额值 = (1 + K) × V 式中:K为调整系数;V为相应类别的用水定额基准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³/t)。 4.2 调整系数K值调整幅度见表2。 表2 K值调整幅度表 调整条件及系数说明如下: 夏季(6—9月):K = +0.10 节水型企业:K = +0.05 水平衡测试:K = -0.06 节水型器具:K = +0.03 月报表管理:K = ±0.03 用水管理制度:K = 0.03 基准值示例:塑料粒子 3.45,塑料制品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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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478.19-2014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 DB31/T 478.19-2014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 DB31/T 478.19-2014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 DB31/T 478.19-2014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 DB31/T 478.19-2014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19部分:塑料制品(塑料粒子、塑料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