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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3575-2023

中文名称:退化黑土有机物与菌肥联合修复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8-28

实施日期:2023-09-2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33.95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05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关于退化黑土有机物与菌肥联合修复技术的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3575—2023),详细规定了黑土修复的条件、方法、有机物与菌肥的选择及施用规程。

部分标准内容

DB23/T3575—2023
退化黑土有机物与菌肥联合修复技术规程

2023-08-28发布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实施

前言
DB23/T3575—2023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哈尔滨芮煊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国宏节能环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爽、孙磊、赵文博、刘建生、马云桥、刘国辉、李伟群、王伟、章圣龙、高中超、刘慧莹、金品娇、姜举娟、王康康。

1 范围
DB23/T3575—2023
本文件规定了退化黑土有机物与菌肥联合修复技术的修复条件、修复方法和技术参数。本文件适用于退化黑土有机物与菌肥联合修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469-2016 耕地质量等级
NY/T 500 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质量
NY 525 有机肥料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2374 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
NY/T 3034-2016 土壤调理剂通用要求
NY/T 4159 生物炭
DB23/T 2984-2021 侵蚀退化黑土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规程
DB23/T 2986-2021 退化黑土快速培肥技术规程
DB2308/T 064-2020 玉米秸秆翻压全量还田与整地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4 退化黑土修复条件
4.1 退化类型与耕地质量等级
4.1.1 退化类型
按照DB23/T2984-2021和DB23/T2986-2021规定的退化黑土类型条件,选择适宜的修复技术。
4.1.2 耕地质量等级
按照GB/T33469-2016中规定的东北区耕地质量等级,选择适宜的修复技术。
4.2 有机物
4.2.1 基本要求
有机物应经有关部门登记的有机肥料、有机源土壤调理剂等产品;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农业有机废弃物等有机物料。
4.2.2 有机肥料
有机肥料符合NY 525的规定。
4.2.3 生物炭
生物炭选择按照NY/T 4159的规定。
4.2.4 农用沼渣沼液
农用沼渣沼液应按照NY/T 2374的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投入农田。
4.2.5 有有机源土壤调理剂
有机源土壤调理剂应符合NY/T 3034-2016中“4 要求”部分的规定。
4.2.6 农作物秸秆
可直接还田的秸秆按照NY/T 500和DB2308/T 064-2020的规定:除明显病株和携带虫卵的秸秆应做高温堆腐处理后再还田。
4.3 菌肥
菌肥应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碳源和氮源,对目标微生物经工业化生产增殖,经无害化处理后得到的生物有机复合物;菌肥应符合NY 884的规定。
4.4 施用时间
4.4.1 有机物施用时间
有机肥料、农用沼渣、生物炭、有机物料、有机源土壤调理剂等适宜施用时期为作物种植前,农用沼液适宜作物播种后施用。
4.4.2 菌肥施用时间
菌肥做种肥或基肥施用,当日宜施向时间为清晨和黄昏或无雨阴天。

5 退化黑土修复方法
5.1 侵蚀退化黑土修复
5.1.1 土壤条件
被修复土壤秋季应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
5.1.2 有机物与菌肥选择
宜选择有机肥和菌肥。
5.1.3 应用方法及用量
秋季有机肥撒施,用量1.5t/hm²~2.25t/hm²;春季播种前施入菌肥,施用量和施用方法按照菌肥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5.2 物理退化黑土修复
5.2.1 土壤条件
本标准的物理退化主要针对土壤的板结粘闭。
5.2.2 有机物与菌肥选择
选择无害化处理后的农作物秸秆、生物炭、沼渣等疏松有机物料与菌肥。
5.2.3 应用方法及用量
秋季收获有机物料旋耕施入,春季播种前施入菌肥,施用量和施用方法按照菌肥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5.3 风沙化黑土修复
5.3.1 土壤条件
本标准的风沙化黑土主要针对由于风蚀作用造成的地表主层物质粗化、贫瘠的土壤。
5.3.2 有机物与菌肥选择
选择粒度大的有机源土壤调理剂,菌肥为含多糖类物质的产品。
5.3.3 应用方法及用量
有机物与耕作层土壤充分混合,菌肥作为底肥施用,施用量和施用方法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5.4 酸化黑土修复
5.4.1 土壤条件
本标准的酸化黑土主要针对GB/T 33469-2016规定的东北区耕地质量等级中pH 5.5~6.5的土壤。
5.4.2 有机物与菌肥选择
选择有机源的酸性土壤调理剂或生物炭与菌肥联合修复。
5.4.3 应用方法及用量
若土壤 pH 6.0≤pH<6.5,生物炭用量 3t/hm²~5t/hm²,或酸性有机源土壤调理剂用量 0.5t/hm²~1.0t/hm²;
若土壤 pH 5.5≤pH<6.0,生物炭用量 5t/hm²~9t/hm²,或酸性有机源土壤调理剂用量 1.0t/hm²~2.0t/hm²。
生物炭与底肥同时施用,与耕作层土壤充分混合;酸性有机源土壤调理剂于播种前15天施用,并与耕作层土壤充分混合。
5.5 养分失衡黑土修复
5.5.1 土壤条件
本标准的养分失衡黑土主要针对不合理种植、施肥等措施引起的土壤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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