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9-198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标准简介
GB 4706.9-198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GB4706.9-198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Safetyof household and similar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shavers,hair clippers and similar appliancesUDC621.3:614.8
GB4706.9-86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中的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它参照采用IEC335-2-8(1981)《家用和类似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和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本标准应与GB4706.1一8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一84中的相应条、款、项条文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中写明“代替”的部分,则应以本标准中的条文为准;本标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一84的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标准中所增加的条文。1范围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1.1该条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用途的器具。注:①类似于电动剃须刀、电推剪的器具包括使用电动机的并带有用于按摩、修剪指(趾)甲及类似用途等附件的器具。
②不作为一般家用的,但对公众仍然存在危险的器具,例如,供商店、农场等由不熟电器常识的人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标准范围之内。这些器具包括供理发师使用的器具和供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③多用途的器具包括在本标准范围之内,当其与特殊的附件一起使用时,则应遵守相应的有关标准规定。④本标准未考虑存在于托儿所和其他无人照看的老、幼、病、残场所的特殊危险,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附加要求。
③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置于特殊环境中的器具,例如存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可燃气)的地方,-电池驱动的电动剃须刀;
按摩器具;
一医用器具。
③供车辆、船舶和飞机上使用的器具,需要有附加要求。供热带地区使用的器具,需要有特殊要求。③还应考虑国家卫生部门和劳动保护部门规定的附加要求。2名词术语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2.2.30该款用下述内容代替;
正常负载系指当器具由适当的扭转夹具卡持时,其主轴和切削端或附件的主轴置于水平面上,并国家标准局1986-03-27发布
1986-10-01实施
GB4706.9-86
在无负载(附件可能施加的负载除外)的静止空气中操作时所得到的负载。注:扭转夹具为轻型结构,其安放位置应使来自器具的热传导的影响小到忽略不计。3一般要求
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
4测试中的一般说明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4.2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如果18章的测试必须重做时,需要增加一个样品。4.8,4.10和4.12该三条不适用。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4.101在测试前和测试中,用几滴清油对切削端进行润滑。注:轻油被用作模仿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皮肤或头发提供的润滑作用。5额定值
GB4706.1-84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单相交流电器的额定电压为220V。通过检视标志确定是否合格。
6分类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注:见22.1条。
7标志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7.1该条k.项后“此外全部电源必须断开”和“注①”不适用。7.3该条不适用。
7.4该条中第2段不适用。
该条中第3段用下述内容代替:
如果器具能够调整以适应不同的额定电压范围,此电压调定位置可用每一电压范围的一个单--值来表示,但电压范围应在制造厂方的说明书上清楚地给出。7.5该条中第2段不适用。
7.8该条不适用。
7.12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如果在使用此器具时,有必要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其有关细节应在随器具的产品说明书上给出。7.14该条中第3、4、5、6段不适用。8防触电保护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8.4该条不适用。
9电动电器的启动
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GB4706.9-86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10.3该条不适用。
11发热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11.2,11.4和11.6该三条不适用。11.7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仅供家庭使用的器具应连续工作10min。供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应连续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建立。其他器具应工作10min,然后停.止10min,这种工作循环不断重复直到稳定状态建立。11.8该条表格后增加下述内容:注:在正常使用时,与皮肤或头发接触,或握持在手中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正常使用时持续握持的手柄所规定的限值。此类部位温升的确定适用于所有随器具一起使用的附件。11.9该条不适用。
12带电热元件的电器在过载情况下工作GB4706.1—84中的该章不适用。13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13.1该条除第--段外用下述内容代替:是否合格,通过13.2条所规定的试验来确定,器具在正常负载下和电源电压等于1.06倍的额定电压下进行操作。
13.2.3该款中从“便携式I类电动电器.0.75mA...其他固定式I类电热电器...为5mA。\不适用。
13.3该条不适用。
14无线电干扰和电视干扰的抑制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
15防水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15.3该条不适用。
16泄漏电流、绝缘电流和电气强度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16.1该条中从“是否合格…上述试验是当被试样品处在冷态”用下述内容代替:是否合格,要通过16.3和16.4条的试验来确定,此试验在器具处于冷态下进行。16.2该条不适用。
17过载保护
GB4706.1-84中的该章不适用。
18耐久性
GB4706.9-86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18.1该条中最后一段不适用。
18.2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仅供家庭使用的器具,在正常负载下工作,并在电源电压等于1.1倍额定电压时经受100个工作循环,然后在电源电压等于0.90倍额定电压时再经受100个工作循环。每个工作循环包括工作10min,停止50min。
其他器具在正常负载下和电压等于1.10倍的额定电压时工作48h。对11和13章的试验,运转时间有必要减少,然后将这些器具置于正常负载下,电压等于0.90倍额定电压时再工作48h,这个工作可以连续或间歇进行。其间歇为工作与停止时间相同的几个周期,每个周期的时间不少于8h。注:所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实际运转时间。18.3该条中将所有的“短时工作电器”改为“仅供家庭使用的器具”,其余适用。18.6该条第二段中“但此时的绝缘电阻值允许降低到规定值的50%”用下述内容代替:但此时的绝缘电阻值允许降低到规定值的50%。除Ⅲ类器具外,器具的电气强度测试中所使用的试验电压值如下:
-基本绝缘为1000V;
附加绝缘为2750V,
当使用1000V的测试电压时,电容器不开路。19非正常工作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19.1该条中从第二段起“对有电热元件的电器到第九段的…和输人功率下同时工作”用下述内容代替:
是否合格,通过本标准19.6、19.10条和补充条款19.101适当的测试来确定。19.2~19.5该四条不适用。
19.6该条中从第一段开始到“每次测试,应使电器从冷态开始启动,并在额定电压下工作一个周期,其周期时间如下”用下述内容代替:带有堵转转子转矩小于满载转矩的电动机和带有用手起动的电动机的器具,从冷态下开始起动。合上开关,通过堵住运动部件,并在电源电压等于额定电压或等于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时,运转一周期来进行电动机堵转试验。
若电动机在其附助绕组的电路中所带的电容器不符合有关标准时,此电容器应在短路或开路时进行试验,两者中选较不利者。如果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电容器,这些电容器应逐个进行短路或开路试验。在“对于其余电器,.的最长时间”这段后增加下述内容注:如果器具带有一个以上的电动机,每个电动机要分别进行试验。保护式电动机装置的补充测试在附录D中给出。19.7~19.9该三条不适用。
19.10该条中“装有串激电动机的电器.运转1min”用下述内容代替:带有串激电动机的器具,按正常负载状况并在电压等于1.30倍额定电压时进行安装和操作。任何可能影响负载的可拆卸部件均应拆除。19.11该条中第一段及表格用下述内容代替:在进行本标准19.6、19.10条和补充条款19.101的试验时,器具不得释放金属熔液,外壳不应变形到有损本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并且可能接触到易燃物的外壳的任何部位的温升不得超过150℃(150K)。
本章增加下述条款:
GB4706.9-86
19.101手持式的器具,以最不利的位置放置在软木板上,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时进行工作,直到稳定状态的建立。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20.1该条不适用。
机械强度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21.1该条中第十三段中“应将样品牢固的支撑住,并对外壳上每个薄弱部位进行三次冲击。”用下述内容代替:
此样品整体被刚性支撑,并且对外壳的每一点进行三次冲击试验。用冲击能量为0.5Nm所进行的冲击试验,仅适用于那些如果器具跌落时可能冲击地面的部位。三次冲击试验也适用于除切削端外的所有其他部位。但锤头弹簧的压缩量被调到约为17mm,其压缩量的毫米数与弹簧张力的牛顿数之积应等于700,通过这样的调节,冲击能量为0.35土0.05Nm。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冲击试验不适用于切削端。21.2~21.4该三条不适用。
22结构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22.1“电器应有防触电的适当等级”用下述内容代替:器具应为Ⅱ类或Ⅲ类。
22.4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电动剃须刀和电推剪应设计成能防止削剪物渗漏进可能引起电气或机械故障的地方。22.11,22.17,22.24,22.26~22.29和22.31该八条不适用。23内部布线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23.7该条不适用。
24元件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24.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此器具中所使用的开关,不要求是频繁操作的开关。24.3该条不适用。
24.9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供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在其电源电路上应装有开关。25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一84中的该章适用。25.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GB.4706.9-86
器具应带有电源引线,或除供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外,其他所有器具应带有一个器具引线人口。器具与电源的连接装置不得多于一个。是否合格,可通过下述检验。
注:根据有关《供家庭和类似一般用途的器具耦合器》标准,带扁平双股金属软线的装置只适用于带微型器具插座的器具。
25.2该条中从第一段起“打算永久连接”一直到表后“.…减少到低于29.1条规定的数值。”不适用。
该条其余部分中“防滴型电器、防溅型电器和潜水型电器不应装有电器进线装置”用下述内容代替:
防滴型、防溅型和水密型器具以及普通供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不应有器具引线入口。25.3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除那些仅供家庭使用的器具插座外,所有其他器具插座的额定电流值至少为1A。除非此器具是带有与扁平双股软线的软线装置一起使用的,在此情况下,器具应带有一个微型器具插座。25.4该条中d.项用下述内容代替:Z连接。
25.6该条从开始至b.项第4段中“供电软线不应轻于...…(如果有)的接地结上用的”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源软线不得轻于:
仅供家庭使用的器具:
如果是橡胶绝缘为通用橡套软线(参见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如果是聚氯乙烯绝缘为扁平双股金属软线(参见有关标准)。b.供动物修剪毛用的电推剪:
通用氯丁橡套软电缆(参见有关标准)。c.供其他器具:
如果是橡胶绝缘为通用橡套软线(参见GB1169-74)如果是普通聚氯乙烯绝缘软线(参见有关标准)。该条表前“供电软线的标称横截面积不应小于下表所列的数值”用下述内容代替:除了扁平双股金属软线外,电源软线都应有不小于下表中所列的标称横截面积。该条表后的注用下述内容代替:注:额定电流不超过3A的器具,其允许标称横截面积为0.5mm。测量从软线或软线保护套接人器具的那点开始到插头插入端的电源线的长度不得超过2m。该条注后面增加下述内容:
电源软线应至少长1.7m,如果器具带有扁平双股金属软线的软线装置,则此软线的长度也不应超过2m。
注:软线长度测量从软线或软线保护套接入器具或连接器的那点开始到插头的接人端止。25.11该条中对M和Y连接的软线固定装置的设计应使:这段中的d.项“软线不打结”用下述内容代替:
一M连接,软线不允许打结。
注:Y连接,在作为软线固定时,电源软线允许有一个结。25.13~25.14该二条不适用。
26外导线的接线柱
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
27接地装置
GB4706.9-86
除下述内容外,GB 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27.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此类器具不得有接地装置。
是否合格,通过检查来确定。
27.2~27.5该四条不适用。
螺钉和接头
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28.1.该条中第二段用下述内容代替:有可能被使用者柠紧的,标称直径小于3mm的螺钉及传递接触压力的螺钉必须入金属件中,除非此类螺钉是用于安装盖子的和当更换电源线时不需拆除的以外。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除下述内容外,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29.3该条不适用。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
31防锈
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
32辐射、毒性及类似危害
GB4706.1—84中的该章适用。
GB4706.9-86
附录A
GB4706.1-8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中的附录在本标准中的使用情况(补充件)
A.1GB4706.1-84中的附录A《热控制器和过载断路器》适用。A.2GB4706.1-84中的附录B《电子电路》适用。A.3GB4706,1-84中的附录C《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结构》适用。A.4GB4706.1一84中的附录D《对保护式电动机装置的附加要求》适用。A.5GB4706.1-84中的附录E《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测量》适用。A.6GB4706.1-84中的附录F《水平燃烧试验方法》适用。A.7GB4706.1-84中的附录G《灼热丝试验方法》适用A.8GB4706.1-84中的附录H《不良接触试验》适用。A.9GB4706.1—84中的附录I《针焰试验方法》适用。A.10GB4706.1-84中的附录」《漏电起痕试验方法》适用。A.11GB 4706.1-84中的附录K《泄漏电流测量电路》适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工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家用电器特殊安全要求”标准制订工作组第三工作组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国平、徐艳荣、穆海荣、崔立军。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