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18-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318-2006
中文名称:电力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8-22
实施日期:200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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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02409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29.280电力牵引设备
中标分类号:铁路>>机车>>S41电力机车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60026-T-347
出版日期:2007-01-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2-12-24
起草单位: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归口单位:铁道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部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铁道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用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单相交流50Hz、25kV干线电力机车(以下简称机车)。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其他类似的机车也可参照采用。 GB/T 3318-2006 电力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 GB/T3318-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29.2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318-2006
代替GB/T3318—1982
电力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Test methods for electric locomotives on completion of constructionand before entry into service2006-08-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定置试验
机车的载荷状态
定置机械试验
称重试验
压缩空气系统的气密性和运转试验定置制动试验
绝缘试验
成套设备的正常操作试验
接地和回流电路接线的检查
辅助电气设备和辅助电源设备的试验蓄电池充电设备的检查
车体和外部设备箱体的密封试验微砂装置的检查
工作条件与舒适度检查…
安全措施的检查
安全设备试验.
冲击耐受电压试验·
低温试验
线路试验
51运行安全性与舒适性试验
52弯道和坡道多变线路的运行试验53受电弓试验
54起动和加速试验
5.5线路制动试验
调速控制和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试验下扰试验
5.8.功率试验
运行阻力试验
能耗试验
典型运行图的检查
供电中断和电压突变试验
过载与接地等保护装置动作正确性试验次
..d......t.+....
GB/T 3318—2006
GB/T3318—2006
5.14内部过电压水平的检查
5.15外部过电压水平的检查
6 试验项目一览表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3318—2006
本标准参照了IEC.61133:1992《电力牵引机车车辆电力机车车辆和电传动热力机车车辆制成后投人使用前的试验方法有关电力机车的内容,本标准代替GB/T3318-1982%电力机车纽装屏的检查与试验规则)本标准与GB/T3318—198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明确采用相关试验标推(本版第2章),原版无引用;采用IE心61133:1992推荐的制动距离计算公式(本版5.5.2.2)与原版(1982版2.11.2)不间
增加调速控制与监控记录装置试验要求(本版5.6)、干扰试验要求(本版5.7);增加了能耗试验(本版5.10)、供电中断与电压突变试验(本版5.12)。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开运、言武、张一兵、瞿建平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
1范围
电力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本标推规定了电力机车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GB/T 3318-—2006
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mm、单相交流50Hz、25kV干线电力机车(以下简称机车),本标准末作规定的其他类似的机车也可参照采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文件见附录 A。
3术语和定义
GB/T3317-2006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定置试验
4.1机车的载荷状态
限界检查、称重试验以及其他试验原则上应该在机车全整备重量与机车自重条件下进行。4.2定置机械试验
机车的型式试验应在机车全整备重量与机车白重下测定。例行试验应在机车自重下测定。4.2.1限界检查
机车在平直道上,降下受电弓,并将制动机缓解,使机车缓行,致使弹簧趋于稳定后对机车外形尺于,进行限界检查。在机车全整备重量下测定下部限界,在机车自重下测定上部限界,是否符合GB146.1有关上部限界和下部限界的规定。在车轮磨耗限度以内各可调整部分(例如排障器、排石器和撒砂管等)亦应满足限界要求。4.2.2轮径、轮对内侧距和车钩巾心线距轨面高度检查检查轮径轮对内侧距和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等尺寸是否符合GB/T3317—2006的规定。4.2. 3间距检查
机车于平自道上处在全整备重量下,缓解制动时以钢轨面为基准检查车体底架高度、转向架高度,车休与转向架的间距(前后左右、对角)是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对轮缘磨耗、操作不当或悬挂装置的损坏(断簧或空气弹簧漏气)引起车体在一处或多处与转向架相的后果应予考虑。
4.2.4车钩三态作用良好。
4.2.5起吊性能检查
检查根据介同规定要求的起吊性能,试验包括使用桥式吊车或架车机在设计好的起吊点提升机车。车体和转向架同时吊起时车体不应产生永久变形。4.3称重试验
4.3.1除非另有规定,称重应在下列载荷条件下进行:一型式试验应在全整备重量下测量;一例行试验应在空车下测量。
称重试验应按TB/T1740的要求进行,同时测量机车的重量和每个车轮作用于轨道的垂向载荷,并应说明测量设备的精度。
GB/T3318—2006
4.3.2称重通常在制造商工厂内进行,经过双方协商也可以在用户指定的装备上进行。4.3.3机车的重量以及机车的轴重应符合GB/T3317—2006中4,2.4的规定。4.4压缩空气系统的气密性和运转试验4.4、1总风缸和其他贮气设备的气密性机车在止常工作状态下、总风缸充风至最大工作压力,然后断开压缩机通路,进行下列检测:a)在各种乐缩空气设备(制动管路、塞门、悬挂装置、气动装置等)关闭气路并不带压力情况下,总风缸压力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不应降到小于合同的规定值。若合同未规定时,则5min内压力降不大手20kPa。
各种压缩空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下(除有意设计成有漏气者外),关闭气路,总风缸压内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不应降到小于合同规定值。者合同未规定时,在20min之内压力不应降倒小于所有设备都能正常工作的最小值,或每分钟泄漏量不大于10kPa。机车控制风缸充气至900kPa,关闭供给塞门,经24h后控制风缸压刀不小于750kPaC
d)用辅助压缩机升受电弓时,控制风反力为500kPa,可升起两个受电弓.控制管路泄漏量每分钟不人于20kPa(对气囊式受电弓该泄露量由制造商与用户订)。4.4.2
总风管和列车管气率密性
总风管和列车管气密性的试验方法与制动机型式有关,当来用性能符合GB/T3317一2006中4.5.5规定的制动机时,可采用如下试验方法:a)
自动制动阀手柄置运转位,列车管充气至500kPa气压后,于柄移垒中立位,列车管的泄漏量每分钟不夫手10kPa,
自动制动阀减压140kPa,手柄置中立位.制动缸压力为360kPa时.关闭供给塞门,制动缸泄漏量每 3 min 不大于 10 kPa。注:当4.4.1、4.4.2中要求与制动系统特性不能满足或不相适应时,例如在电了控制的制动系统,真空制动与液压制动系统的情况下,应出用户与制造商双方议定一种试验方法。4.4.3
压缩空气设备动作检查
对全部压缩空气设备能否正常动作进行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b)床力调节装置;
隔离塞门;
d)排水阀:
压力传感器与开关。
定置制动试验
常用与紧急制动试验
4.5.1.1检查制动杠杆传动装置是否符合规定的图样要求、供气系统是否能以规定的压力与速率对管道与风缸供气。
4.5.1.2在定置时检验制动机的性能,测最在各种工况下制动和缓解的作用时间以皮制动缸压力,均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
4.5.1.3凡使用防滑装置的机车,应检查其动作性能,如排放时间、作用时间,缓解时间等。4.5.2停放制动装置的试验
停放制动装置应检查其有效性:以确保满足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检查操作条件与施加力的测量)。4.6绝缘试验
4.6.1耐受电压试验
4.6.1.1设备通常是出几个绝缘等级不同的电路组成。试验在电继敷设完成、设备安装之后进行。在接线之前电气设备均分别逃行过耐受电压试验。在接线完工后,接线应不会影响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2
(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还应检梭查各电路的绝缘电阻值。绝缘性能主要以耐受电压试验为准,绝缘电阻值仅供耐受电压试验前参考用。GB/T 3318—2006
4.6.1.2应分别对每个电压等级电路进行对地工频耐受电压试验,而此时其他所有电路原则上应接地。必要时接触器与开关电路应予闭合或短路,以确保试验电路的所有部件全部连接在内,有接地电路者应拆除,应当采取措施以防电容或电感影响而在某些点上出现异常电压。易受损伤的静止变流器与电子设备应在试验前预先切除或短路。各电路对地施加试验电压1min,试验电压值应符合GB/T3317—2006中4.6.2的规定。4.6.2双重绝缘www.bzxz.net
当合同或技术条件要求电气设备相对车体采用双重绝缘时,则应检查这种双重绝缘,以验证绝缘系统的每…重绝缘均符合4.6.1的要求。4.7成套设备的正常操作试验
4.7.1总则
所有装车设备均已按照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在配件供货商的工厂内作过试验在定置试验时,应检查各电路中所有设备单个操作与程序操作的正确性,包括检查所有机组的动轴运转方向、门的开闭、防高电压的安全联锁措施等,并核实在最后装配中未受损伤。型式试验时,应特别检查成套设备连接线处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本试验应尽可能在定置状态下完成,必要时用户与制造商达成协议后·也可以在线路上进行。4.7.2保护装量的整定
应检查各种保护装置和继电器等的整定值是否正确、保护动作程序是否正确。4.7.3气动开关装置
在正常控制电压与工作气压下连续动作20次后,检查气动开关装置动作的正确性,并检查操作中足否因供气管道截面太小或风缸容量不足而影响正常动作。4.7.4重联操作
两台及以上的机车需重联工作(由一个司机室操作)时,需在进行重联组合的机车上作下列试验,以验证重联运行中所要求的功能:a)牵引与制动电路:
故障显示与信号装置;
压缩机联锁装置;
辅助电源或蓄电池的并联装置或转换装置;d)
制动控制装置和空电联合制动装置:e)
其他有关辅助设备的控制;
检测所有操作或级位控制的功能:g#
重联通信装置。
经用户与制造商协商同意,重联运行试验可以考虑作线路试验。4.7.5牵引电动机磁场削弱系数的试验牵引电动机的磁场削弱系数与电流分配不均勾系数应满足产品技术条件要求。电流分配不均勾系数允许在线路试验中测定。4.7.6通风管道试验
各通风管道的气密性(设备冷却或空调用)均应作例行试验检查。可用产生烟雾的装置来检查,型式试验应检查通过管道分配各设备的通风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4.8接地和回流电路接线的检查
4.8.1接地电路和流电路接线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回流电路对接地、过电流保扩光不良影响。
GB/T3318—2006
4.8.2各电路的连接线应有合适的长度、足够的截面,各接线端子应易于接近,连接牢固并具有足够大的接触面
4.8.3牵引变压器一次绕组采用足够截面的绝缘电缆接地,在多个轮对车轴上的电流间流系统应无电流流经轴承,一次侧接地线路的电阻值应符合GB/T3317一2006中4.6.14的规定。4.9辅助电气设备和辅助电源设备的试验4.9.1辅助电气设备和辅助电源设备应在供货商工」内作过供电电压变化范围内的工作性能检查。4.9.2辅助电动机组的旋转方向与交流电源的相序旋转方向要作检查。4.9.3对连续运行的辅助机组应进行4次完整的连续起动试验,对断绒工作的辅助机组应利用间断操作进行6次连续起动(尽可能使这些起动次数一半在最高电压,另一半在最低电压下进行),第一次起动电动机处于冷态,每次试验的持续时间应严格限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起动或停转所必需的时间内。例行试验时可只作1次或2次起动试验。4.9.4辅助电气设备在强迫通风情况下工作时,则应检变其冷却风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周围空气温度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要求。4.9.5辅助电动机的负荷(如通风量、压缩空气生产量等)应满足机车设计要求。4,9.6辅助电源设备的输出功率是否满足所有辅助电气设备的输出功率,是否满足所有辅助机纽同时工作时的功率要求。在最高网压与最低网压、网压奕变状态下是否都能正常工作。4. 9.7
辅助机组温升应符合有关规定。蓄电池充电设备的检查
控制电源容量是否满足机车控制电路和蓄电池浮充电的需要,为此应测量控制电源的总电流和输出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控制电源供电质量应满足GB/T3317—2006中4.2.8的规定。蓄电池充电设备应按合同要求在最高、最低输入电压下能究充分而不过度地给蓄电池充电。4 10.2
4.10.3在机车投人运行时-落电池充电设备还应能供给蓄电池所有预定的负载。4.10.4蓄电池充电设备应其有能在24h内按标称负载循环使蓄电池满充电的容量。4. 10.5
蓄电池箱的通风应保证充电周期内没有积璨危险的气体。由于蓄电泄和充电设备品种多样,对蓄电池的充放电试验可由用户与制造商双方议定,内容包4. 10. 6
括蓄电池容量及充放电的方式方法、最大充电电流、最高充电电压、浮充电压、浮充电流、放电电流、放电时间等。
蓄电池充放电试验在例行试验中只要求测定最大充电电流、最商充电电压、浮充电压、浮充电流。
4.11车体和外部设备体的案封试验4.11.1进行车体和装在车体外部的电气设备销体的水密性试验时,应检查所有进风口、窗、顶盖、盖板(包括电源插座盖板)或缝隙等可能有水或雨雪侵人之处。各逊风口、门、窗、项盖的密封性以及用于些隔室中排水装置的效能都应保证浸人的水、渗入的尘埃不会对电气设备、电缆或保证机车止常工作的所必须的其他设备带来有害的后果,4.11.2进行进风口、门,窗、顶盖水密性检查时,机车应开动所有的通风机驶过喷水的龙门架,使水流喷向各试验部位续15min,龙门架的喷流罩、水流的分配与喷射部位以及龙门架喷水速率应由用与制造商商议按运行气候条件来决定。在没有这种协议时,可采用上部有排水平喷嘴和两侧各有一排垂向喷嘴的龙门架,每排每分钟能均匀喷射0.5m㎡流量,压200kPa,采用90固定锥体喷嘴的喷射方式。
也可在下列2种方法选择:
a)按TB/T2051规定进行。
b)通过洗刷装置历时15tmin。
例行试验可仅试5min,可以不开风机。4
GB/T3318—2006
4.11.3对一般用于净化吸入车体和设备箱体的空气防护板而叶窗、过滤器,坐埃分离器等装置的安装是否止确以及其净化空气的有效性应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4.11.4如果合同规定机车需运行在风、砂、雨雪的线路上时,应根据用户与制造商协议,对防止尘沙、雨雪侵的各种装置迹行检查
4.11.5对采用侧墙进风通过滤尘网进人两侧走廊的情况,应检查机车内部电气屏柜的防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试验方法参见GB/T7181)。4.12撒砂装置的检查
检查撒砂装置各管撒砂时间与撒砂量是否有显著差异,前与后退方向应分别检查,并检查撤砂管喷砂的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13工作条件与舒适度检查
4.13.1司机室工作条件按有关标准要求作下列检查:A)望方便,司机能容易地看到轨道和所有的信号,没有因立柱等障碍物或反射光(从车窗或其他光亮或反光表面射来的日光或人造光),而迫使司机采取不止常的位置和引起司机眼晴过分疲劳;
显示屏在日光下和晚上都清晰可见,晚上从它们射出的或反射的光均不应有碍司机的视线;b)
指示灯与通常的人工照明均不应在前窗产生引起信号错觉或其他有影响的反射;c
d)强迫通风与自然通风均应符合合同要求;各种控制器均不需用过大的力就能操作,不会造成操作不准确或身体过度疲劳,无意中触动某e)
些控制器件(如扳钮或按钮等)不会产生危险;门和窗的设置合理,装配紧密,能防止气流慢人;f)
g)采暖和空调设备足以在合同中指定的气候条件下维持规定的室温;车窗刮雨器、电加热玻璃、遮阳设施等应满足运行要求;h)
测量司机室照明应符合规定要求(参照TB/T2011进行)司机室噪市在线路运行时开启全部辅助机组和接近最高运行连度时边行测定(参照GB/T3450进行),不应超过合同中规定值(应符合GB/T3317:2006中4.4.7的要求):同机室座椅应符合GB/T3317—2006中4.4.6的要求:k)
司机室内无易触电、易碰掩的不安全设施!1)
运行时前照灯的照度应符合合同要求。4.13.2
各设备工作区照明应满足要求,车体侧窗设置衍合要求。司机案人体全身振动应符合TB/T1828规定的要求。4.14安全措施的检查
防止可能触及通风机叶轮、联轴器、皮带以及尖锐边缘等危险机械组件和转动部件的设施的功能,
防止某些进风几可能造成危险的设施的功能。离固定的或移动的带电设备应留有足够的常规安全距离。防止意外触及带电零件的各种装置的功能:4. 14. 4
与外部供电电源连接的高压室在开门时应先千断电(或将某些电路接地);a)
b)对于牵引电路设备在高压室开门时应先断开主断路器:电力电容器应具有放电设备:电容器箱应有警告标志。c)
4.14.5防护断路器或接触器电狐危害邻近设备的措施。4. 14. 6
电气设备或可偶然带电设备的保扩性接地,4.14.7消防设备配置(灭火器的型式、数量、可接近性,防火系统的操作等)应符合UJIC642:2001的要求。
GB/T 3318—2006
对无意中触及烫伤人的某些部件(例如电阻发热元件、压缩机高压风管等),应检查这些部件防4.14.8
护的有效性。
4.14.9应备有安全接地棒,以备上车项前使接触网接地。4.14.10检查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必备的警告信号。4.14.11机车的车体应符合GB6770、TB/T254I规定的负荷试验要求,4.14.12机车的转向架构架应符合TB/T2368规定的试验要求,4.15安全设备试验
应对机车车辆上的安全设备的止确动作进行检查,例如,a)列车安全运行监控装置(包括速度表和记录显小装置):b)
通用制式白动信号装置;
紧急停车装置;
Ld)点响告警器;
轴承温度监测报警装置:
前照灯及标志灯;
仪表指示及色灯信号装置:
由用与制造商商定的检查项目。击耐受电压试验
冲击耐受电压试验可按TB/T2516进行。4.17
低温试验
低温试验按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5线路试验
5.1运行安全性与舒适性试验
规定运行试验的线路条件和方法应在合同中由用户与制造商协商议定。5.1.1运行安全试验
在运行中按用户与制造商协议检查机车运行有关安全特性参数,如无特殊规定可按G/T3317—2006中4.2.12要求鉴定。
如在合同中规定可以做机车进入隧道和相邻线路列车通过而形成的空气冲击力试验。5.1.2机车强度试验
测量车体底架转向架构架等各主要部件的动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1.3运行中平稳性试验符合TB/T2360的要求。5.1.4运行中舒适性检查按用户与制造商协商方法进行测量,可以按4.13要求复核。5.2
弯道和坡道多变线路的运行试验5. 2. 1 机车以规定速度通过 GB,/ 下 3317- 2006 -中 4, 2. 5 规定最小半径的曲线运行应不受限制,跨接电缆、连接风管、电动机连线、车顶高压连线(重联车)、轴端接地线、速度表或速度传感器的连线,各种压缩空气管道无受损现象。如有需要时,也可以在包舍有反向曲线的道岔上进行试验。5.2.2车钩可以在规定半径的曲线上进行连挂。5.2.3通过曲线和道贫时,机车走行不受束缚,不应使钢轨产生永久变形。5.2.4机车在弯道L的位移也可以利用活动平台或转车盘相对于车体移动一个转向架作静止检查。5.2.5需要通过轮渡等特殊线路的机车,应按合同要求在坡度和倾斜度多变的弯道上进行5.2.1-~5.2.3项检查。
5.2.6装有轮轨润装置的,其动作性能予以检查。5.3变电弓试验
5. 3. 1供电系统质量
试验区段供电系统质量原则上应由用户与制造商双方在合同中议定。5.3.2受电弓定置试验
GB/T 3318—2006
定置时受电弓在规定的行程和合同中规定的静态接触压力限值下的动作良好,其上升、下降动作时问、横向位移值应符合有关产品技术条件规定。5.3.3受流试验
机车以合同规定的最大速度、受电弓个数与间距,在其将要运行的线路.上运行时,检查在规定工况下的受流性能,受电弓离线率不大于合同规定要求,游板与接触网导线无异常磨损或烧伤。试验应当说明天气条件,当通过接触网分相装置(中性段),受电弓和有关电气控制线路应进行检查,试验可在牵引与惰行情况下进行。如果接触网有多种悬挂形式或多种接触导线(适用于用:-种接触板配对的),则每种情说都应列入检弯范国:
5. 3.4空气动力效应
在规定最高速度的范围内,在两个运行方向和受电弓丁作高度范围内,除静态力外,空气动力效应不超过合规定的上下限值。对于重联机车运行中的两个受电弓间距很小时应在双弓下再次进行本项试验。
在最高运行速度下作用于受电弓的空气动力不会使末升起的受电弓引起不允许的升起,也不妨碍受电弓在运行过程中止常的升降运行。5. 3.5爱电弓摆动
通过测鼠来检测受电马的偏摆量,考虑机车最恶劣的动态位移,其偏摆应不超过计算的最大值。5.4起动和加速试验
5.4.1型式试验应检查要求如下;a)牵引特性以及牵引设备工作条件符合规定要求。此,速度.时间、距离与其相对应的电流、电压、频率、功率和功率因数、谐波分量等均应测量,起动牵引力应符合规定要求,在起动时牵引电动机火花等级符合规定要求(换问器上不留下影响继续运行的损伤)。级间过渡产生牵引力瞬时增值不超过规定要求。b
c)装有防空转装置的机车在低黏着状态下能正确动作,可用50%艺二醇和50%水的混合物洒于轮或轨面以模拟低黏着状态。
试验应在电流分配不均匀系数符合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可以采用另一种方法来测量牵引特性,例如测量车钩上的力,也可用类似方法测量制动力。5.4.2例行试验时应检查要求如下:牵引特性可以通过型式试验所测定的机车速度与时间的关系,从起动和加速度试验来推算,应定性检查在特性转折点上无异常冲击。5.5线路制动试验
5.5.1总则
线路制动试验包括不同制动系统制停距离的测量和其他用以检查制动系统动力学性能的试验。型式试验应对机车所有不同的制动系统(如紧急制动与常用制动、单纯的空气制动或空电联合制动)试验。试验应在全整备重量状态下进行。例行试验在全整备重量状态下进行,对常用制动系统可选行简化试验。线路试验道床良好:试验应在风速小于5tn/s情况下逃行。型式试验先在干态线路上进行,再在湿态线路上(或人为将黏着条件降到模拟线路态的实际状态下)进行试验。例行试验在通常遐到的线路上(即湿态或干态)进行,该状态在试验报告中说明。装有间隙调整器的机车阅瓦应在新的状态下进行型式试验(闻瓦能良好贴靠车轮·并经过适当磨GB/T 3318—2006
合).对未装间隙调整器的机车闸瓦应以完全磨耗的状态下进行型式试验。5.5.2制停距离的测定方法
5.5.2.1制停距离的测定在平直道上进行,按合同要求载荷进行。对每-种制动型式(紧急制动、常用制动或联合制动)至少检查3次,每次检查应以下述方法通过相同的运行方式来进行。实际试验次数应取决于每种检查所狱得试验结果的偏萃。a)在通过施加制动标志点之前应断开牵引电动机电源,机车速度接近规定速度,当到达标志点时即施行所要求的制动方我。
b)应测重每次试验所记录的制停距离(单位m)制动开始时的速度单位km/h)与规定速度v之差不应超过士3km/h
记录制动期间内速度随时间变化曲线和必要的补充参数(压力、制动电流等),以图解确定所需减速力。常用制动减速率和紧急制动减速率应符合合同的减速率要求。d每次试验之间制动管压力是否侠复止常5.5.2.2如果制动试验不能在绝对平直的线路上行,则所选的直线轨道的坡度不应超过士4%,测得制停距离L与平直线距或值之间的任何偏差应用下式校正:3, 92(1+R.)t*
L -+×[3. 2(1+Re)0]+i×L
武中:
修让后的制停距离,单位为米(m),不应大于合向规定的每种制动型式的值:L-…测得的制停距离,单位为米m);u-—预定参考初迷度,单位为「米每小时(km/h):-制动起始时机车实际初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坡度,%;“二”号用于下坡,“二”号用于上坡;R,旋转惯性系数(合同中未规定时取 0. 08)。5.5.3
制动试验频率
制动试验连续次数应不高于合同所规定的每种型式的次数,应检查连续试验时用于制动系统的能量消耗压缩空气)不超过机车的能力。5.5.4轮对防清系统
制动系统中带有轮对防滑装置时,进行制动试验时应投入运用,根据用户与制造商同意的一种方法将黏者系数人为降低合同末规定时可以采用50%乙二醇与50%水的混合剂施于轮轨以模拟低黏者状态
电制动试验
对装有电制动的机车,应对常用制动中的全部级位和手动或白动施加的制动方式检查下列项日:a)下坡采用恒速或准恒速电制动时实际制动状况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制动性能,T作性能应稳定
b)在每台电动机和调节设备的端子上出现的电,不应超过设计值或合同规定值,在每台牵引电动机中流过的电流,不应超过设计值或合同规定值。再生制动时功率因数应符合合同要求d)
在再生制动时供电网中断情况下,应能向另个制动系统平滑转换。e)
I)对于装有混合制动系统(如联合制动或替换制动)的情况,应能在不同制动系统(例如空气制动,电阻制动与再生制动)之间平滑转换,而无明显的冲击、欠制动或过制动。5.6调速控制和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试验5.6.1调速控制系统
无论何种调速方式·控制都应正确可靠,机车述度平滑可控,在制动、增行与加速之间没有明显的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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