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0555-199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流体系统和通用件>>23.140压缩机和气动机械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2压缩机、风机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页数:38页
标准价格:15.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G 20555-1993 离心式压缩机基础设计规定 HG20555-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HG 20555-93
离心式压缩机基础设计规定
1994-04-12发布:
1994-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离心式压缩机基础设计规定
HG20555-93
主编单位: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批准部门:化?学工?业部
实施日期: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化工部工程建设标准编中心
1994北京
化学工业部文件
化建发(1994)250号
关于颁发《活塞式压缩机基础设计规定》等六项化工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公司),各有关设计单位:
由部建筑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有关设计院制定的《活塞式压缩机基础设计规定》等六项建筑设计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化工行业标(编号详见附表)。自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该六项标准由部建筑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管理;由部工程建设标准编辑中心负责出版、发行。化学工业部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二
附表:建筑设计六项化工行业标准的编号标准名称
活塞式压缩机基
础设计规定
离心式压缩机基
础设计规定
钢筋混凝土桁架
式管架通用图
钢铺板通用图
化工厂控制室建
筑设计规定
砌体结构设计计
算书格式规定
主编单位
化工部第画设计院
吉化公司设计院
上海医药设计院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
中石化兰州石油化工
设计院
中国球化学工程公
标准编号
HG20554-93
HG20555-93
HG21552-93
HG21553-93
HG20556-93
HG21555-93
2.主要符号
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2设计原则
设计原始资料
4.1压缩机组技术资料
4.2设计技术要求
4.3工程地质技术资料
构造要求
一般要求
构造要求
配筋要求
振动计算
强度验算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 D
般规定
荷载及荷载组合
强度验算
多自由度体系计算.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离心式压缩机基础设计实例
压缩机基础施工一般要求
本规定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8)
1总则
1.0.1为了在离心式压缩机刚架式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工作转速n大于3000r/min的离心式压缩机刚架式基础(以下简称压缩机基础)的设计。工作条件及结构形式与之类似的机器基础的设计亦可参照使用。1.0.3压缩机基础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条件、机器布置和动力特性,以及生产和工艺对压缩机基础的技术要求,精心设计,保证结构强度,使振动限制在允许范围内,同时应避免产生不充许的沉降和倾斜。
1.0.4本规定是根据国标《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规定的基本原则制订的。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符合国标《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规定。·1.0.5按本规定设计时,尚应遵守国标《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等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2
主要符号
机器的工作转速,r/min;
机器的计算扰力,kN:
[Vrma]-
机器的竖向计算扰力,kN,
机器的横向计算扰力,kN;
机器的纵向计算扰力,kN
机器转子的自重,kN
基组上部参振部分的自重,kN
基组下部固定部分自重,kN,
基础顶面控制点的振动速度蜂值,mm/s;基础顶面控制点的速度均方根值,mm/s基础顶面的允许振动速度,mm/s基础顶面的允许速度均方根值,mm/s竖向当量静力荷载,kN;
横向当量静力荷载,kN
N,纵向当量静力荷载,kN;
一电动机的功率,kW
M。电动机的短路力矩,kN·m
P。电动机的短路力,kN
-地基承载力设计值,kPa
f—地基承载力标准值,kPa;
p一一基础底面的平均静压力设计值,kPaα地基承载力的动力折减系数;——动力系数。
3基本规定
3.1—般规定
3.1.1压缩机基础宜设计成由底板、柱、顶板(或纵、横梁)构成的钢筋混凝土空间刚架式结构。顶板应有足够的质量和刚度,在满足强度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宜尽量减小柱截面尺寸以提高柱的柔度。底板的尺寸应根据构造要求和地基土的性质确定,须保证具有足够的刚度。
3.1.2压缩机基础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二次灌浆层的材料强度等级不得低于基础材料强度等级。钢筋应采用I、I级热轧钢筋,不得使用冷加工钢筋。3.1.3压缩机基础宜设置在均匀的中、低压缩性的地基土上。当地基下卧层有较厚的软土层(如淤泥、淤泥质土、填土及其它高压缩性土等)或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以及有溶洞、古墓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对地基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3.1.4基组(包括压缩机基础及基础上的机器、管道、附属设备及填土等)的总重心与压缩机基础底面的形心力求位于同一条铅垂5
线上,当偏心不可避免时,其纵向和横向的偏心距不应超过相应方向底板边长的3%,
计算基组总重心时,仅计算永久荷载,可不考虑荷载分项系3.1.5压缩机基础上应设置永久性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应便于观测,一一般应在角柱的两个方向上各设一个观测点;如压缩机基础较长时,可在纵向中间柱子上增设1~2个观测点。3.1.6压缩机基础的沉降观测应在工程设计说明中明确,按以下几个阶段进行,并做观测记录。(1)压缩机基础施工完毕后,观测一次;(2)压缩机组安装完毕后,观测一;(3)试运转期间,每半个月到一个月观测一次:(4)投产运行后,每半年观测一次: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随时观。3.1.7当厂房内设有活塞式压缩机或其它低频振动的机器与离心式压缩机同时工作时,在机器的布置上,需考虑到活塞式压缩机基础或其它低频机器基础振动对离心式压缩机基础的不利影响。3.1.8·如压缩机基础的振动,对邻近的工作人员、精密设备、仪器仪表及工艺生产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合理的平面布置及有效的隔振措施。
3.1.9与压缩机连接的管道,如其振动较大时,不应刚性固定在压缩机基础和建筑物上,应采用弹簧支座或吊架等减振措施。3.1.10压缩机基础底面与相邻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基础底面宜置于同一标高上,且不宜相连。著必须将压缩机基础与构筑物或建筑物基础相连时,须经过周密设计,确认压缩机基础的振动对构筑物或建筑物无不利影响时,方可相连。3.1.11压缩机基础与厂房操作平台应脱开,若压缩机两侧的钢操作平台的梁或铺板必须支撑在压缩机基础上时,则梁与压缩机6
基础的连接,沿梁的纵向应设计成可滑动的,铺板应自由地搁置在压缩机基础上。
3.1.12建造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8度地震区的压缩机基础,可不计算地震的作用,但应符合本规定中5.3.7的构造要求。3.2设计原则
3.2.1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压缩机基础一般进行下列验算。如满足构造要求时,可不进行某些验算。
(1)强度验算:包括刚架强度验算和地基强度验算。(2)变形验算:仅计算地基的沉降变形。(3)振动验算。
3.2.2压缩机基础强度验算按第7章的规定,此时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取1.1。3.2.3压缩机基础的地基沉降变形按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定计算,沉降允许值为60mm,压缩机轴方向的倾斜允许值为1/1000(有特殊要求时例外)。当地基土均匀且基础底面平均静压力设计值小于地基承载力设计值的一半时,可不进行沉降验算。3.2.4压缩机基础的振动验算按本规定第6章的规定,压缩机基础顶面控制点处的振动速度峰值不得超过5mm/s(有特殊要求时例外)。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