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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793-2001

DL/T 793-2001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发布日期:2001-12-26

实施日期:2002-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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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评价 发电设备 可靠性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中标分类号:>>>>F20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EC 271 NEQ ANSI/IEEE 762 NEQ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页数:48页

标准价格:20.0 元

出版日期:2002-05-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蒋锦峰、李玉生、左晓文等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提出单位: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及评价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发电企业(火电、水电、蓄能水电、核电、燃气轮机发电及风力发电等)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 DL/T 793-2001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DL/T79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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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100
备案号:980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793—2001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Reliability evaluation code for generating equipment2001-12-26发布
200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DL/T793-2001
出版说明
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793一2001)电力行业标准,现已予以出版发行。
为了方便产大电力员工学习、查阅和携带,以利于提高电力生产和安全工作水平,我社决定出版本标准16开版本的同时,出版32开便携版本,以满足广大电力员工的需要。
中国电力出版社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月
DL/T793--2001
本标准是在原发电设备可靠性统计评价办法(修订稿)》及200MW及以上大型火电机组主要辅机可靠性统计办法》的基础上,经过多年使用、修改、完善修编而成的。本标准经过多次专题会议讨论,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并将专家的多数意见、建议吸收和补充进来。本标准涵益了上述两个办法》的基本内容,并作了部分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对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和统计作了详细的规定。
本标准还参考了以下标准:
GB/T31871994,可靠性、维修性术语:IEC271,可靠性的基本名词、定义和有关数据;ANSI/IEEE-762,统计评价发电设备可靠性、可用率和生产能力的术语定义;
NERC,发电设备可用率报告统计规程。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提示附录。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可靠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蒋锦峰、李玉生、左晓文、张选堪、金关福、黄幼茹、王溺、吴玉腾。DL/T793-2001
基本要求
状态划分
状态定义
状态转变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容量、电能和时间术语定义
状态填报的规定
评价指标·
统计评价范围
基础数据注册
事件编码填写规定
统计评价报告
附录A(提示的附录)发电设备状态中、英文对照表40附录B(提示的附录)发电设备可靠性指标中、英文对照表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DL/T7932001
Reliabilityevaluationcode
forgenerating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设备可靠性的统计及评价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发电企业(火电、水电、蓄能水电、核电、燃气轮机发电及风力发电等)发电能力的可靠性评价。2基本要求
2.1发电设备(以下如无特指,机组、辅助设备统称设备)可靠性,是指设备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区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2.2本标准指标评价所要求的各种基础数据报告,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设备的真实情况。2.3“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程序、事件编码、单位代码,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统一使用。2.4发电企业或机组,不论其产权所属,均应纳入全国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行业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12-26批准2002-05-01实施
状态划分
DL/T793—2001
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状态划分全出力运行
【备用
在使用
降低出力运行
(IUND)
全出力备用
(降低出力
备用(RUND)
计划降低
出力运行(IPD)
(非计划降低
出力道行(IUD)
计划降低出力
备用(RPD)
【第|类非计划降低
出力运行(IUD)
第2类非计划降低
出力运行(IUD)
第3类非计鸡降低
出力运行(IUD)
第4类非计划降低
出力运行(IUD)
第1类非计划降低
出力备用(RUD)
第2类非计划降低
(非计划降低出
力备用(RUD)
计驾停运】大修停运(PO,)
小修停运(PO)
不可用
出力备用(RUD)
第3类非计划降低
出力备用(RUD)
第4类非计刘降低
出力备用(RUD)
节日检修和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停遥(PO,)第1类非计停运(LO,))
(非计划停运
停用(IACT)
辅助设备的状态划分
第2类非计划停运(UO,)强迫停运(FO)第3类非计划停运(UO))
第4类非计划停运(UO.)
第5类非计划停运(UO)
辅助设备状态
4状态定义
DL/T793--2001
可用(A)
运行(S)
备用(R)
大修(PO)
3小修(PO)
计划停运(PO)
不可用(U)
定期维修(SM)
非计划停运(UO)
4.1在使用(ACT)-一设备处于要进行统计评价的状态。在使用状态分为可用(A)和不可用(U)。4.1.1可用(A)一设备处于能够执行预定功能的状态,而不论其是否在运行,也不论其能够提供多少出力。可用状态包含运行(S)和备用(R)。a)运行(S)一对于机组,指发电机或调相机在电气上处于联接到电力系统工作(包括试运行)的状态,可以是全出力运行,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对于辅助设备,指磨煤机、给水泵、送风机、引风机和高压加热器等,正在(全出力或降低出力)为机组工作。
b)备用(R)一一设备处于可用,但不在运行状态。对于机组,备用可分为全出力备用、计划或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
c)机组降低出力(UND)一一机组达不到毛最大容量运行或备用的情况(不包括按负荷曲线正常调整出力)。机组降低出力可分为计划降低出力和非计划降低出力。
DL/T7932001
计划降低出力(PD)一一机组按计划在既定时期内的降低出力。如季节性降低出力,按月度计划安排的降低出力等。机组处于运行,则为计划降低出力运行(IPD):机组处于备用,则为计划降低出力备用(RPD)。非计划降低出力(UD)一一不能预计的机组降低出力。机组处于运行,则为非计划降低出力运行状态(IUD):机组处于备用,则为非计划降低出力备用状态(RUD)。按机组降低出力的紧迫程度分为以下4类。第1类非计划降低出力(UD)一机组需要立即降低出力者;
第2类非计划降低出力(UD)一机组虽不需立即降低出力,但需在6h内降低出力者:第3类非计划降低出力(UD,)一机组可以延至6h以后,但需在72h内降低出力者;第4类非计划降低出力(UDa)一一机组可以延至72h以后,但需在下次计划停运前降低出力者。4.1.2不可用(U)一一设备不论其由于什么原因处于不能运行或备用的状态。不可用状态分为计划停运和非计划停运。
a)计划停运(PO)一一机组或辅助设备处于计划检修期内的状态(包括进行检查、试验、技术改造、换装核燃料,或进行检修等而处于不可用状态)。计划停运应是事先安排好进度,并有既定期限。对于机组,计划停运分为大修(PO)、小修(PO)、节日检修和公用系统计划检修(PO)三类。对于辅助设备,计划停运分为大修(PO)、小修4
DL/T793--2001
(PO)和定期维护(SM)三类。b)非计划停运(UO)一设备处于不可用(U)而又不是计划停运(PO)的状态。
对于机组,根据停运的紧迫程度分为以下5类:第1类非计划停运(UO)一一机组需立即停运或被迫不能按规定立即投入运行的状态(如启动失败):第2类非计划停运(UO)一一机组虽不需立即停运,但需在6h以内停运的状态;
第3类非计划停运(UO,)—机组可延迟至6h以后,但需在72h以内停运的状态;
第4类非计划停运(UO)一一机组可延迟至72h以后,但需在下次计划停运前停运的状态;第5类非计划停运(UOs)一一计划停运的机组因故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状态。上述第1~3类非计划停运状态称为强停运(FO)。4.2停用(IACT)一一机组按国家有关政策,经规定部门抵准封存停用或进行长时间改造而停止使用的状态,简称份用状态。机组处于停用状态的时间不参加统计评价。5状态转变时间界线和时间记录的规定5.1状态转变时间的界线
5.1.1运行转为备用或计划停运或1~4类非计划停运:以发电机与电网解列时间为界。
5.1.2备用或1~4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运行:以发电机并网时间为界。
5.1.3计划停运或1~5类非计划停运转为备用:以报复役5
交付调度的时间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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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计划停运或第5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运行:以报复役前的最近一次并网时间为界。
5.1.5计划停运转为第5类非计划停运:以开工前主管电力企业批准的计划检修工期为界。5.1.6备用或1~4类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以主管电力企业批准的时间为界。
5.1.7备用或计划停运或1~5类非计划停运转为第1类非计划停运:以超过运行规程规定的启动时限或调度命令的并网时间为界,并计启动失败一次;在试运行和试验中发生影响运行的设备损坏时,以设备损坏发生时间为界。5.1.8备用转为第4类非计划停运:以批准检修工作开始时间为界。
5.1.9辅机状态的转换时间:以运行日志记录为准。5.2时间记录的规定
设备状态的起止时间记录采用24h制。00:00为一5.2.1
天开始,24:00为一天之末。
5.2.2设备状态变化的起止时间,以各级调度部门的记录为准。
5.2.3机组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只限于该机组临近计划检修且距原计划开工时间一一大修在60d以内,小修在30d以内,经申请且征得上级生产技术部门同意和调度批准,方可转为计划停运。填报按下述规定:自停运至调度批准前记作非计划停运:从调度批准时起至机组交付调度(运行或备用)止,为计划停运。
5.2.4新建机组可靠性统计评价从首次并网开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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