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1049.4-2025
中文名称: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4部分:居民生活
所属省份: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5-12-26
实施日期:2026-03-2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60.25
中标分类号:B1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郑伟、王文晖、薛敏、韩效敏、李小牛、鹿昆、王宏、王媛媛、王一灏、施雁恒、张耀宇、张志飞、李星、宋沁亚、王卫国、刘玉婷、许娅红、田月、强清峰、闫春芳
起草单位:山西水资源研究所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朔州市水利局、长治市水利局、阳泉市水资源中心
归口单位: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山西省水利厅
发布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开展城乡涉水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涉水工程设计、节水诊断、用水审计、水预算管理等本文件是《山西省用水定额》的第4部分:居民生活,规定了山西省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旨在规范行业用水行为,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部分标准内容
DB14/T1049.4—2025
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4部分:居民生活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4/T1049《山西省用水定额》的第4部分。DB14/T104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农业;第2部分:工业;第3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第4部分:居民生活。
本文件代替DB14/T1049.4—2021《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与DB14/T1049.4-202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本文件适用范围(见第1章):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1534、GB/T 24789(见第2章);
b)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 删除了总体要求,增加了管理要求(见第6章);
d) 依据山西省城市发展及用水现状对100万以上人口大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50万~100万人口中等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但无淋浴设备;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50万人口以下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但无淋浴设备;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城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定额(50万~100万人口中等城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农村分散式供水等8个用水定额指标值进行了调整(见第5章)。
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厅提出、组织起草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
起草单位:山西水资源研究所有限公司、太原理工大学、朔州市水利局、长治市水利局、阳泉市水资源中心。
主要起草人:郑伟、主文晖、薛敏、韩效敏、李小牛、鹿昆、王宏、王媛媛、王一灏、施雁恒、张耀宇、张志飞、李屋、宋沁亚、吴卫国、刘玉婷、许娅红、田月、强清峰、闫春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DB14/T1049.3—2015;DB14/T1049.4—2021;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言
为规范山西省行业用水行为,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管理标准化,我省制定了《山西省用水定额》,拟由四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农业,目的在于明确农业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第2部分:工业,目的在于明确工业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第3部分:服务业及建筑业,目的在于明确服务业及建筑业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第4部分:居民生活,目的在于明确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计算方法
4.1 计算范围
4.2 计算公式
5 用水定额
5.1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5.2 城镇生活综合用水定额
5.3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5.4 矿山及高温、粉尘企业职工生活用水定额
6 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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