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248-199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涂料和颜料工业>>87.060涂料配料
中标分类号:化工>>涂料、颜料、染料>>G52涂料辅助材料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2-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良骏、项观涛、叶建春
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涂料工业研究所和浙江省临安化工厂
归口单位: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科技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用有机膨润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涂料用有机膨润土。该有机膨润土系由钠基或钙基(或钠基与钙基混合型)膨润土经粉碎、提纯、变型及有机活化处理而制得。用于色漆和底漆中可防止颜料和体质颜料产生硬质沉淀,并具有增稠和防止涂料流挂的作用。 HG/T 2248-1991 涂料用有机膨润土 HG/T2248-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248—91
涂料用有机膨润土
1991-11-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涂料用有机膨润十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HG/T2248—91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用有机膨润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涂料用有机膨润土。该有机膨润土系由钠基(或钙基或钠基与钙基混合型)膨润土经粉碎、提纯、变型及有机活化处理而制得。用于色漆和底漆中可防止颜料和体质颜料产生硬质沉淀,并具有增稠和防止涂料流挂的作用。引用标准
颜料筛余物测定法
GB1715
颜料在105C挥发物的测定
3试验筛
GB6003
GB6682
实验室用水规格
GB9285
3产品分类
色漆和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根据涂料用有机膨润土的适用范围,可分为如下两类:I类适用于含二甲苯等溶剂的低至中极性涂料I类适用于含200号油漆溶剂油等溶剂的低极性涂料4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下表所列技术要求。项
粘度,Pas
105℃挥发分,%
细度(通过76um筛孔),%
灼烧失量,%
5试验方法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大于
灰白色粉末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中均应使用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6682规定的三级水。以下各项试验均为一式两份试样的平行测定。5.1外观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1-11-12批准标
淡黄色或灰白色粉末
1992-07-01实施
用目视法测定
5.2粘度测定
5.2.1试剂
5.2.1.1二甲苯。
5.2.1.2200号油漆溶剂油:工业品。HG/T2248—91
5.2.1.395%甲醇(mm)用99.5%甲醇加适量水配成。5.2.2仪器
5.2.2.1高速搅拌机。
注:GFJ-0.4A型高速搅拌机是适用的,其转速范围为08000r/min,可手动调节。5.2.2.2容器:内径约60mm、高约120mm的瓷缸或其他不易碎材料(不锈钢、聚四氟乙烯等)制成的类似圆简形容器,此容器可适配高速搅拌机的直径约45mm的桨叶。5.2.2.3旋转粘度计。
注:ND-J79型旋转粘度计是适用的。5.2.2.4天平,感量为0.2mg。
5.2.2.5秒表:分度为0.2s。
5.2.3测定步骤
准确称取试样3.60g于洁净干燥的容器(5.2.2.2)中,加入54mL二甲苯(1类)或200号油漆溶剂油(1类),将容器置于高速搅拌机下,使叶浸没液体以下1/3处。接通电源,渐渐将转速调至2100~2300r/min,在此转速下搅拌5min。停止转动后加入甲醇1.5mL。使奖叶浸没液面以下2/3处,将转速慢慢调至3400~3600r/min,在此转速下搅拌5min,其中最后2min搅拌时,应同时用手使容器稍作上下左右移动,使之搅匀。停止转动后取下容器,立即用刮刀把凝胶装入合适的粘度测定器(如用NDJ-79型粘度计时,则用第二单元粘度测定器)中,边装边振捣测定器使之装满并驱走气泡,用刮刀沿测定器上边缘刮平。再放入转子,将装有转子的测定器放在粘度计下。粘度计调节零点后使转子挂在旋转挂钩上,接通电源进行测定,记下指针最初稳定时的读数值(约5~15s),如果在15s内指针仍不稳定则记录最高值和最低值,并以其平均值为读数值。读数值乘以转子因子(NDJ-79型粘度计用第二单元粘度测定器和3号转子时(剪切速率为176s-1),转子因子为0.1)即为粘度值(Pa·s)。测定过程中温度保持在23士1℃.
取两次平均测定的平均值为结果。两次测定值之差应不大于较大值的15%,否则应重新测定。5.3105℃挥发分测定
按GB5211.3规定进行。
5.4细度测定
按GB1715乙法规定进行,试验筛应符合GB6003规定,孔径为76um,细度X(%)按式(1)计算:ml-m2×100
式中:m1———试样质量,8;
m2—筛余物质量g;
取两次平行测定的平均值为结果。两次测定值之差应不大于较大值的2%,否则应重新测定。5.5灼烧失量测定
5.5.1仪器
5.5.1.1高温炉:能控温在850~900℃范围内。5.5.1.2天平感量为0.2mg。
5.5.2测定步骤
将干净的埚放在温度为850~90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连续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0.5mg)。2
HG/T2248-—91
称取试样约2g(精确至0.2mg)于恒重的埚中,将放入300℃高温炉内,慢慢升温至850~900℃灼烧至恒重,取出埚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5.5.3结果的表示
灼烧失量X2(%)按式(2)计算:
X2-ml二m2×100
式中:m1——试样加埚的质量,g;m2—灼烧后残余物加埚的质量,g:m3——增埚的质量,g。
(2)
取两次平行测定的平均值为结果(取一位小数)。两次测定值之差应不大于较大值的2%,否则应重新测定。
6验收规则
6.1本标准中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外观、粘度、105℃挥发分、细度四项列为出厂检验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一季度进行一次型式检验。6.2产品由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6.3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9285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6.4产品按GB9285规定取样,样品混匀后缩分出约200g,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具塞棕色广口瓶中,瓶上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和样品名称,一瓶送检验部门检验,另一瓶用石蜡封口贮存备查。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6.5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数量及标志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标志不符合规定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6.6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应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6.7检验结果的判定按修约值比较法进行。7包装、标志、购存和运输
7.1产品用塑料编织袋内衬塑料薄膜包装(塑料袋和编织袋之间最好再衬有双层牛皮纸袋),塑料袋口用塑料带扎紧,编织袋口用缝包机封口,每袋净重20kg或25kg。7.2编织袋上应印有明显、牢固的标志,注明产品名称、商标、批号、净重、毛重、生产厂名称和生产日期等。
7.3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并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受热。7.4产品在运输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雨淋,遵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7.5产品在符合规定的包装贮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结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涂料工业研究所和浙江省临安化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良骏、项观涛、叶建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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