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009-2013
中文名称:灵芝子实体和灵芝孢子粉采收加工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12-05
实施日期:2014-01-0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11.34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40
中标分类号:X8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邢金珠、张正高、姜宏、周俊、杨颖。
起草单位:旌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黄山云乐灵芝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孢子粉、灵芝子实体的采收、加工、产品类型和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灵芝的采收、加工和经净选加工而成的破壁或未破壁的灵芝孢子粉。本标准规定了灵芝子实体和灵芝孢子粉的采收、加工、产品类型及质量要求,涵盖采收方法、干燥工艺、破壁处理、包装储存及相关检验规则,适用于灵芝规范化生产与加工过程。
部分标准内容
DB34/T2009—2013
灵芝子实体和灵芝孢子粉采收加工技术规范
Standards on harvesting and processing technique of Ganoderma lucidum fruiting bodies and spores
ICS 67.040
X 8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旌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起草单位:旌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黄山云乐灵芝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邢金珠、张正高、姜宏、周俊、杨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子实体和灵芝孢子粉的采收、加工、产品类型和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灵芝子实体采收加工及经净选加工而成的破壁或未破壁灵芝孢子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37 食品中水分等相关分析方法
GB 7096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740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NY/T 1677 破壁灵芝孢子粉破壁率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破壁灵芝孢子
孢子壁经物理等方式破碎的灵芝孢子。
3.2 破壁率
破壁孢子在灵芝孢子粉中所占的百分比。
4 采收
4.1 孢子粉采收
4.1.1 采收时间
从灵芝弹射孢子粉开始,在环境温度32℃以下持续收集40~50天,可间歇性收集或分三次采收。
4.1.2 采收方法
4.1.2.1 套袋采粉
在灵芝菌盖边缘黄色生长圈消失后,在菌柄基部套地膜筒袋,并在袋内加硬纸筒或无纺布筒,防止孢子粉逸散。采粉期间需保持通风,防止霉变,空气相对湿度保持75%~80%。
4.1.2.2 风机吸附采粉
利用风机与布袋组成收集器,在出芝棚内形成负压流收集孢子粉。
4.1.2.3 地膜覆盖采粉
在灵芝行间铺设双层地膜及拱形布罩收集孢子粉,采收时注意避免混入杂质。
4.2 灵芝子实体采收
当菌盖不再增大、白边或黄色生长圈消失、孢子飞散时进行采收,从芝蕾到成熟约40~50天。采收后避免触碰菌盖下方,不得水洗。
5 加工
5.1 子实体加工
去除菌柄及杂质后,在30℃~40℃烘干4~5小时,再升温至55℃~60℃烘烤约10小时或自然晒干,使含水量≤12%,密封保存。
5.2 孢子粉加工
5.2.1 过筛除杂
使用120目和200目筛除杂质。
5.2.2 干燥
烘干至含水量小于8%。
5.2.3 破壁
采用物理方法进行破壁处理。
5.2.4 粉碎过筛
对结块孢子粉进行粉碎并过筛。
5.2.5 破壁后干燥
烘干至水分小于6%,温度不超过50℃。
5.2.6 灭菌
对孢子粉进行灭菌处理。
5.2.7 包装
对子实体、孢子粉及破壁孢子粉进行包装。
6 产品类型和质量要求
6.1 产品类型
产品分为灵芝子实体、孢子粉及破壁孢子粉两类。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