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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3.37-198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423.37-1989

中文名称: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L:砂尘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Environmental testing procedures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Test L: Sand and dust test method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9-03-22

实施日期:1990-01-01

作废日期:2007-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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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1024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试验>>19.040环境试验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舶综合>>U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2423.37-2006代替

采标情况:DIN 40046-78,NEQ

出版信息

标准价格:14.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GB/T 2423.37-198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L:砂尘试验方法 GB/T2423.37-198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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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L:砂尘试验方法
Basic environmental testing procedures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Test L: Dust and Sand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L:砂尘试验方法。GB 2423.37 --89
本标准提供了三种砂尘试验方法,适用于在砂尘环境中使用的电工电子产品。砂尘对产品的主要影响如下:
侵入密封件和外壳;
改变电气性能(如接触电阻和表面泄漏电流改变等),阻滞和磨损轴承等运动部件;
磨蚀表面,污染润滑剂;
阻塞通风口、管路、过滤器、操作孔等;积尘可以成为水汽凝聚的核心,促进腐蚀和霉菌生长。2方法La:外壳防尘
用于检测产品的外壳密封性能的试验方法,主要用于GB4208—84《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中规定的IP5X和IP6X两个等级的产品。2.1对试验箱(室)的要求
试验时应能提供非层流状的载灰尘的垂直循环气流;试验时应具有循环使用灰尘的功能;试验时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试验时应能观察灰尘的循环状况:内壁应平滑、防静电:;
应配备真空泵,并满足本标准2.2.5条的要求。2.2试验条件
2.2.1试验用尘
能通过筛孔为75gum、金属丝直径为50um的方孔筛的干燥滑石粉。2.2.2灰尘浓度
试验箱(室)内(工作室和管通道)灰尘量为2kg/m。2.2.3气流速度
应能保证试验用灰尘均匀缓慢沉降在试验样品上,但最大值不得超过2m/s。2.2.4温度和相对湿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89-02-28批准1990-01-01实施
GB 2423.37-89
试验过程中,试验箱(室)内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2.2.5试验样品的壳内压力
A类外壳一—设备正常工作时壳内的气压低于周围大气压力。B类外壳一-壳内压力等于周围大气压力。对于A类外壳,试验时将真空泵与试验样品相连接,保持壳内压力低于大气压力,其压差值不超过1.98kPa。当试验样品无孔时,是否开一连接孔由有关产品标准决定;有多个孔时,除与真空泵相连接的孔外,其余孔试验时应封闭。
对于B类外壳,试验时试验样品按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试验箱(室)内,不与真空泵连接。在正常情况下开启的孔,在试验期间必须保持开启。2.2.6持续时间
试验的持续时间,对于A类外壳,当抽气速度为每小时抽40~60倍的壳内容积气体时,为2h,当抽气速度为每小时抽气少于40倍壳内容积气体时,则应连续抽足80倍体积,若抽不足80倍体积则应抽至8h为止。
对于B类外壳,持续时间为8h。
2.3试验程序
2.3.1预处理
试验样品在试验设备开机前,般应置于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不少于2h。2.3.2初始检测
根据有关标准要求,可对试验样品进行自检和电气,机械性能检测。2.3.3条件试验
2.3.3.1试验样品一般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下,放入试验箱(室)内。其体积总和不得超过试验箱(室)的有效空间的1/3,底面积不超过有效水平面积的1/2,试验样品之间及与试验箱(室)内壁距离应不小于100mm。
如果试验样品不能整体放入试验箱(室)内,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a对各封闭部分分别进行试验
b。对包含门、通风孔、接头、轴封等部件进行试验。试验时,各部件上易受灰尘影响的零件(接触端子、集电环等)应安装就位;
c.对与试验样品有相同结构的较小产品进行试验。对于处理方法b、c,抽出的气体体积等于原试验样品抽出的气体体积。2.3.3.2对于A类外壳,将真空泵与其连接,然后吹灰尘,并同时抽气。2.3.3.3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试验时可使试验样品承受负载。2.3.3.4停止吹风后,待灰尘完全沉降,方可取出试验样品。2.3.4中间检测
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可在试验期间对试验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时不得取出试验样品。2.3.5恢复
试验样品取出后,般应置于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1~2h。2.3.6最后检测
根据有关标推的要求,可对试验样品进行目检和电气、机械性能检测。2.4引用本标准时应对以下各项作出具体规定:外壳种类及持续时间(见第2.2.5和2.2.6条);a.
预处理(见第2.3.1条);
初始检测(见第2.3.2条);
条件试验(见第2.3.3条);
中间检测(见第2.3.4条);
恢复(见第2.3.5条);
最后检测(见第2.3.6条)。
方法Lb:自由降尘
GB 2423. 37 -. 89
用于检测产品在灰尘自由沉降、无明显空气流动的环境中工作能力的试验方法。3.1对试验箱(室)的要求
应能使试验样品曝露在充满灰尘的空气中,使灰尘自由沉降在试验样品上;应具有将灰尘间歇吹入的能力;试验用尘应在距试验箱(室)内靠近顶部的1/5工作室高度处吹入;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内壁应平滑、防静电;
有效空间应不少于8m,高与边长之比至少为2:5:1。3.2试验条件
3.2.1试验用尘种类
A类尘:按质量计,由97%无机矿物质和3%棉纤维组成。矿物质应含有65%~~75%的SiO2,其余为天然杂质。按质量计,粒度分布为:
5μm以下:≥39%;
5~10μm:<18%;
10~20μm;<16%;
20~40μm:<18%;
40~80μm:<9%
棉纤维应含有少量来自棉桃壳的细小杂质。磨碎后长度一般不超过10mm。B类尘:按质量计,由100%的无机矿物质组成。按质量计,矿物质应含有:
Si02 : 34 % ~ 40% :
Fe203 : 17% ~23% ;
Al203 : 26% ~~ 32% 。
其余为天然杂质。
按质量计,粒度分布为;
10μm以下:约68%;
10~20μm:约12%;
20~~50μm:约14%;
50~100μm:约6%。
3.2.2灰尘浓度
在24h内为6±1g/m。
3.2-3吹风时间与气流速度
试验时,从第一次吹尘开始,每间隔59min吹尘-一次,时间1min。其入口处的气流速度约为2m/s。3.2.4温度和相对湿度
试验过程中,试验箱(室)内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3.2-5持续时间
除非另有规定,应为1,4,10天。3.3试验程序
3.3.1预处理
GB 2423-37--89
在试验箱(室)开机前,应将试验样品置于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不少于2h。3.3.2初试检测www.bzxz.net
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可对试验样品进行目检和电气、机械性能检测。3.3.3条件试验
3.3.3.1试验样品一般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下,放入试验箱(室)内。其底面积总和不应超过有效水平面积的1/2,试验样品之间和与试验箱(室)内壁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m。3.3.3.2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试验时试验样品可以施加负载。3.3.3.3停止吹风后,须在灰尘完全沉降后方可取出试验样品。3.3.4中间检测
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可在试验期间对试验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时,不得将试验样品从试验箱(室)中取出。
3.3.5恢复
试验样品取出后,一般应置于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1~2h。注:试验样品在恢复之后,可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对其作附加的Ca试验(GB2423.3-81,恒定湿热试验方法),以考虑灰尘吸潮的情况。在Ca试验的条件下,灰尘可能粘结成块。移动试验样品时,尽量不要碰落其上的灰尘。3.3.6最后检测
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可对试验样品进行目检和电气、机械性能检测。3.4引用本标准应对以下各项作出具体规定:&.灰尘种类和持续时间(见第3.2.4和3.2.5条);b.预处理(见第3.3.1条);
初始检测(见第3.3.2条);
条件试验(见第3.3.3条);
中间检测(见第3.3.4条);
恢复(见第3.3.5条);
附加的Ca试验(见第3.3.5条);g.
最后检测(见第3.3.6条)。
4方法Lc:吹砂尘
用于检测置于户外有强气流和大量砂尘的场所及类似的场所中产品的工作能力的试验方法。4.1对试验箱(室)的要求
应能够提供近似层流的循环气流;应具有监测、控制砂尘浓度的装置;循环气流用风机不应受到砂尘的冲击;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试验样品安装板平面与气流方向平行,旋转速度约为2r/min;应配备真空泵,并满足第4.2.1.5条的要求。f.
4.2试验条件
本方法包括两种试验条件:
4.2.1试验条件1
4.2.1.1试验用尘
按质量计,由50%未灼烧的硅酸盐水泥和50%烟道灰组成。混合后,按质量计粒度分布为:358
32μm以下:约33%;
32~250μm:约67%。
GB 2423. 37--89
注:①烟道灰可以从火电站的烟气过滤器中得到。②混合尘中的杂质含量不得超过5%(质量计)。4.2.1.2砂尘浓度
试验箱(室)内(工作室和管道)砂尘量为5士2g/m。4.2.1.3气流速度
1.5~3m/s。
4.2.1.4温度和相对湿度
试验过程中,试验箱(室)内温度:15~~35C;相对湿度:45%~~75%。4.2-1.5试验样品的壳内压力
见第2.2.5条。
4.2.1.6持续时间
除非另有规定,应为2,4,8,24h。4.2.2试验条件Ⅱ
4.2.2.1试验用尘
按质量计,由70%SiO,含量为90%以上的石英和15%石灰石,15%高岭土组成。混合后,按质量计,粒度分布为:<250μm:100%;
<200μm:93%。
4.2.2.2砂尘浓度
试验箱(室)内(工作室和通道),砂尘量为150士15g/m。4.2.2.3气流速度
12.5±2.5m/s
4.2.2:4温度和相对湿度
试验过程中,试验箱(室)内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也可根据要求为高温低湿条件。4.2.2.5持续时间
除非另有规定,应为0.5,1,2h。4.3试验程序
4.3.1预处理
试验样品在开机前,一般应置于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不少于2h。4.3.2初始检测
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可对试验样品进行目检和电气、机械性能检测。4.3.3条件试验
4.3.3.1试验样品一般应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下放入试验箱(室)内。其体积总和不得超过试验箱(室)有效容积的1/3,垂直于风向的试验样品横截面积之和不得超过此有效横截面积的1/2,试验样品之间及与试验箱(室)内壁距离应不小于100mm。4.3.3.2对于试验条件I的A类外壳,将真空泵与其连接,然后鼓风吹尘、抽气。4.3.3.3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试验时试验样品可以承受负载。4.3.3.4停止吹风后,待砂尘完全沉降后,方可取出试验样品。4.3.4中间检测
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可在试验期间对试验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时,不得取出试验样品。359
4.3.5恢复
GB2423.37
试验样品取出后,一般应置于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1~2h。4.3.6最后检测
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对试验样品进行目检和机械、电气性能检测。4.4引用本标准时应对以下各项作出具体规定:a.
试验条件及外壳种类(见第4.2条);预处理(见第4.3.1条),
初始检测(见第4.3.2条);
条件试验(见第4.3.3条);
中间检测(见第4.3.4条);
恢复(见第4.3.5条);
最后检测(见第4.3.6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悲、叶思勤、黄玉洲、张金根、祝跃昌、刘敬修。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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