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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24-2015

中文名称:菜竹栽培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5-07

实施日期:2015-06-0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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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10

中标分类号:B01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以下标准:DB33/T 224-2009。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部分标准内容

ICS65.020.01 B01 DB33 浙江 方 省地 菜竹栽培技术规程 标准 DB33/T224——2015 代替DB33/T224-2009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cultivation vegetable bamboo2015-05-07发布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06-07实施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代替DB33/T224-2009《无公害菜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DB33/T2242015 本标准与DB33/T224-2009《无公害菜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在肥料的应用上减少化肥的使用,增加了农家有机肥与生物有机肥的使用;一在覆盖技术上增加了三种覆盖方法,在覆盖时间上与覆盖厚度上规定了不同要求;一一增加了退化竹林改造内容:一一对附录A、附录B、附录C进行了修改。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临安市林业科技推广总站,浙江农林大学,临安市竹产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钧潮、沈振明、林新春、张慧、张有珍、丁立忠、朱伟。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其历次版本为DB33/T224-1998《临安菜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DB33/T224-2009《无公害菜竹丰产栽培技术规程》。I 1范围 菜竹栽培技术规程 DB33/T2242015 本标准规定了菜竹裁培的术语和定义、建园、幼林管护、成林丰产培育、早出覆盖技术、退化竹林改造、有害生物防治、竹笋采收。本标准适用于菜竹栽培。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5 GB4285 GB5084 GB/T8321(所有部分) GB15618 术语和定义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菜竹 刚竹属(Phyllostachys)中以培育生产食用鲜笋为主产品的中径笋用竹种,主要有雷竹(Ph.violascens)、高节竹(Ph.prominens)、红壳竹(Ph.iridescens)、白哺鸡竹(Ph.dlulcis)、乌哺鸡竹(Ph.vivax)、花哺鸡竹(Ph.glabrata)、尖头青竹(Ph.acuta)等竹种。3.2 早出覆盖 一种利用竹叶、碧糠和稻草等有机物进行覆盖发酵增温和保温保湿,促进竹林提早出笋的技术。3.3 退化竹林 因过度或不当经营,导致主壤和林分质量低下、生产能力下降的竹林。4建园 4.1造林地选择 4.1.1竹园环境要求 DB33/T2242015 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规定的二级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规定的二级要求。竹林(园)灌溉水质量应符合GB5084的要求。气候条件 4.1.2 年平均气温12℃~20℃,年降水量1200mm以上。4.1.3地形条件 背风向阳、光照充足、临近水源的丘陵缓坡和平地,山地坡度不超过25°。雷竹宜在海拔400m以下种植,高节竹、乌哺鸡竹等,宜在海拔800m以下种植。4.1.4土壤条件 红壤为主,pH5~7.5为宜,土层深40cm以上,质地以沙质壤土为宜,疏松透气肥沃,排水良好4.2林地整理 4.2.1整地 坡度在15°以下,采用全垦整地,深翻30cm~50cm,清除石块、树莞、竹苑。平地,每隔10m开一条排水沟,沟宽30cm~50cm,沟深30cm~50cm。坡度大于15°的,采用带状整地4.2.2挖穴 穴长60cm,宽40cm,深40cm。 4.3母竹选择 4.3.1竹种选择 选择适应性强,发笋能力强,竹笋产量高、品质佳的优良竹种或优良栽培类型。4.3.2规格与要求 选择生长健壮、无危险性病虫害的优良种竹,母竹年龄1年生~2年生;胸径2cm~4cm;去梢后秆高2m~4m,顶部切口呈马耳形且平滑不开裂:留来鞭10cm~15cm、去鞭15cm~20cm,带健壮侧芽5个以上;带土5kg~10kg;留枝4档~7档。4.4母竹的挖掘和运输 4.4.1母竹的挖掘 按照母竹的规格与要求进行挖掘,挖掘时不应损伤鞭芽和螺丝钉。4.4.2母竹的运输 在装卸车时要注意保护好鞭芽与螺丝钉,避免震落宿土;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减少水分蒸发:远距离运输时,母竹宜进行包扎,并采用箱式车或篷布车运输。4.5栽植方法 2 4.5.1栽植时间 在春季2月、梅雨季5月下旬~6月上旬、秋末冬初10月~12月均可种植。4.5.2造林密度 900株/hm~1500株/hm。 4.5.3栽植深度与竹鞭方向 DB33/T2242015 栽植时,先回表士,母竹的竹鞭平置,深20cm25cm,地下水位高的平地、土壤粘重的,应适当浅栽:山地及砂土可适当深栽。去鞭方向应基本一致,在坡地竹鞭应与等高线平行。4.5.4施基肥与浇水 栽植时,每株母竹施钙镁磷肥0.15kg,覆土70%时进行浇水,鞭土密接,下紧上松:每株母竹浇水15kg,然后再覆土,对高大母竹应打桩固定。5幼林管护 5.1水分管理 栽种后保持土壤湿润,连续5天无降水,需再浇水1次,每株15kg。5.2松土除草 5月~6月深翻松土1次,深20cm:9月~10月浅削除草1次。5.3施肥 栽后前3年,竹林施肥以施有机肥为主,第4年以后按成林标准施肥。前3年竹林每年施肥2次,1月份,将鸡粪、羊粪等农家有机肥15t/hm~30t/hm,均匀铺施林内,5月~6月,结合松土,翻入土中;9月~10月,施竹笋专用肥(N:P20:K0为18:4:8)0.15t/hm~0.3t/hm,结合除草施入土中。5.4母竹留养 5.4.1选留健壮的母竹;采用留远挖近、留疏挖密、留大挖小的疏笋养竹的方法。5.4.2造林后第1年,每株母竹留新竹1株~2株,留新竹1500株/hm~2000株/hm。5.4.3第2年、第3年,每株母竹留新竹2株~3株,留新竹2500株/hm~3000株/hm5.4.4第4年,按成林标准留养,留新竹3000株/hm~4500株/hm,控制立竹量12000株/hm~15000株/hm。 5.5套种 新造林地前两年可套种豆科、药材等矮秆农作物5.6竹林保护 保护竹林周边环境,防止牛羊等农畜进v防治病虫危害,做好台风、大雪、冰冻、倒春寒的预防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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