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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650-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4650-1993

中文名称:船用辅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arine auxiliary boiler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3-10-16

实施日期:1994-07-01

作废日期:2005-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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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20船用发动机和推进系统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用主辅机>>U41船用锅炉与蒸汽机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4650-2005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7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所、所

归口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的设计、制造、试验与验收的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MPa,介质温度为饱和蒸汽温度的自然循环船用燃油辅锅炉、废气锅炉和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 GB/T 14650-1993 船用辅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GB/T14650-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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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UDC 621.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650 93
船用辅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marineauxiliary boiler
1993-10-16发布
国家技术蓝督局
1994-07-01实施
W.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用辅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lfication for marineauxiiary hoiler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14650-93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的设计、制造、试验与验收的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卡设计瓜力不人于2.5MPa,介质温度为饱利蒸汽溢度的有然循环船用燃油辅解炉、废气锅炉和燃油度气经合式锅炉(以下简称羯炉)。2引用标
GB1576低压舒炉水质标准
GB11037船用辅锅及受压容器被压试验方法船用辅辑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GB 11038
船用锅炉离心送风机
GB 11878
GB/T13114船用废气锅炉技术要求GB/T14619船用辅锅炉机维性能试验规范CB1050转杯试燃烧器技术条件
Ch*31tl
CE*3161
CB:3347
CB*3348
船用辅锅炉安全阀
用辅钢炉控制籍技术条件
骼用辅锅炉油漆、绝热,包装技术条件船用锅壳式辅锅炉木体总装技术条件CB 3463
船用辅锅炉护塑号编制方法
船用辅锅炉人孔装置
ZB t41 002
船用辅锅炉受压元件制造技术条件ZB 1 003
ZBU41D04黏用辅炉手孔装罩
ZBU41005船用辅锅炉原材料人厂检验JB1153压力容器公称置径
3技术要求
3. 1基:本要求
3.1.1锅炉的设计、制造、试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样。3.1.2摘炉的工作压力及蒸发量一般为采用下囊内数值:工作压力
蒸发蛋
作 3;5,0. 7;1. 0: 1.3:1.6+2. 00.1r0.2+0.30.40.5:0.9+11512.0+2.53.0t05.0.C;101316+20,2530,40:50
国家技术监督属1993-10-16批准1994-07-01实施
W.bzsoso:comGB/T 14650—93
3.1.3辅锅炉的热效率应达到如下指标:a.当蒸发量D21t/h时-280%;
。 当蒸发量 D≤1 t,h时,%。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其燃油部分的热效率可以适些降低。3. 1. 4 锅炉机组应能在下述条件下止常,L作:1横倾15%横探22.5″
b.纵倾5°纵7.5°。
31.5锅炉应具有110%超负荷运行能力。31-6够恢对水质的要求应符会GB1576的要求。3.1.7锅炉的蒸汽凝度一般应达到如下指标,#对水管锅炉,不大于3关;
b.对管钢炉;不大下5%。
3.1.8编护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 CB 3463的要求。3.1.9锅妒如有左右型要求一般应以面对操作面,主要操作部件的左侧的称为左型;反之称为右照。3.2设计要求
3.2.1本你
3. 2. 1.1 锅炉的设讨压力一般为工性压,力的 1.1倍。3-2.1.2锅炉本体所选用的材料均应符合各自的标准。3-2.1.3钢护本体强度设计应符合现行船舶规范。3.2.1.4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现行船船规范外,还应符合ZR J3.1 003,CB 11038,CB3348的有关要求。
3.2. 1.5锅炉]:应至少装有 2只安全阀,对于设让压力不超过 0. 78 MPa,蒸发不超过 1 t/的辅功翁炉(以下简称小型辅助锅炉)上可仪装有 1只安全剂。3.2. 1.6每台锅炉应装设2只玻璃水低衰;小型水管锅炉可仅设个坡璃水位表和1·套(不少于2个)永位旋:
3.2.1.7锅炉最低水位一般应符合如规定:a:水管锅炉的最低水位应高出最商受热而100mm,汽简的下降管应为受热面;b
当减少:
卧式烟管辅锅炉的最低水位应高出燃烧室或烟管顶部加75mm,对多次回程的烟管锅炉可适L。合式锅炉的最低水位应高出热水臂再加50mim;d。室试竖烟管锅炉最低水位应不低于二分之一烟管高度:e、些横颁4\时,最候水位仍应符合E述要求,3.2.1.8扳边,封头和臂板的内首径公称尺寸一般应按JB1153中的尺寸选取。3.2-1.9锅护本休上应设置必要的人孔和手乳装置。人孔装置应符合ZBU41 002的要求于孔装昏应符合2BU41 00的要求。
3.2.1.10本体上连接蒸汽部分的连接管不应有积案热汽凝水的低陷处或弯头,3.2.1.11本体上的外接管,应使局然兰或虚板:通经小于20mm时可用螺纹座,接管不得通过烟箱,如在布罩山必须通过烟籍时,连接管应在套管内通过,周国的控瞻战不小手 50 mm。3.2.1.12给水内管的布置,应使给水不直接冲刷于锅炉构件的内壁表面上。3. 2.1. 13竭炉如设有 F排污阀,炉内的上排污漏斗应安装在高出最低水位 25 na1n 至低于正常水症25 mm范内。满斗的数耳和安装位者应能将全部蒸发商上的污物非除。3.2.1.14锅炉本体外表面绝热包礼应按CB*3347进行,连续运行时外壁度--般应不超过60℃。3.2.1.15炉底康的设应能适应锅筒和联箱的热膨胀。2
W.GB/T 14650—93
3. 2. 1. 16锅炉本体 1:应设置适于吊装及固定的耳环,3.2.2阀门
3.2.2.1连接丁锅炉本体,1:的蒸汽阀、给水阀、排污阀,炉水取样阁、空气阀、!F力表以及水位指示器等均应符合各白标准和船舶规范的要求,安全阀应符合CB3111的要求。3.2.2.2锅炉本体,L:的阀件应直接连接在本体的接管或法兰上.但下排污阀安装确有困难时,可采用较厚的短管连接。
3. 2. 2. 3液位指示器应经过阀或旋举连接锅炉本体 L。3.2.3给水系统
3.2.3. 1锅炉的给水系统应包哲给水泵、水滤器、安全阀、压力表、给水截止阀、给水止回阀及管系附件等。
3.2.3.2重要用途的辅助锅扩,至少应设置2台独立动力的给水泵,在任一台给水泵发鱼故障停止工作时,其余给水泵的排量应足够补给全负荷工况下的锅炉用水。对上小型辅助钢炉可只设一台给水泵。3.2.3.3重要用途的辅助锅炉应与两套独文的绘水管系,*其中--套停,止工作时,另-套管系应能保让锅炉的正常「作。
小型辅助锅妒可仅设套。
3.2.4送风系统
3. 2.4. 1送风系统应包括送风机、风压检测仪和风量谢节机构3.2.4.2送风机虑符合GB11878中的行规定。3.2.5踏油系统
3.2.5.1燃油系统应包括洲泵装管.汕滤器、压力表、安全阀、电磁阀、快关阀和管系附件等。3.2.5.2燃泄泵应是自吸式.泵应能供应各种1.况下所需的燃油量,其运行特性应适应所装备的燃烧器,
3.2.5.3当燃油为重油而在余店管路装有二次加热器时,应装设安全阀,安全阀非山的应引至安全的地点:
3.2.5.4当二欧加热采用电加热器时.应采取措施识证在有电流通过时·全部加热器件始终郁浸泡在拍液之中,而H器件表而温度不能超过220℃。3.2.5.5油滤器应为双联式或单联自清式,以便清洗时油流不中断。3.2.6燃烧器
3.2.6.1锅炉可配用\机械斥力雾化式”“转杯雾化式”或蒸汽(空气)雾化式燃烧器。3.2.6.2当燃烧器燃烧规定牌号的燃油时-其排烟应符合GB/T14845的行关规是。3.2.6.3如采用转杯式燃烧器时,应符合CB1055的要求。3.2.7控制系统
3.2.7.1锅护机组的自动控制系统应由各种传感器、自动控制箱及各种执行机构组成,并能可靠地1.,
3.2.7.2护的水位控制、燃烧控制、压力控制和各项安全保,均应符合船舶规范的要求。3.2.7.3锅炉机组所配用的自动挖制箱应符合(B3161的要求。3.2-8废气部分
度气锅炉和燃油度气组合式锅炉的废气部分设计应符合(B/T13411的要求。3.3制造要求
3.3.1凡生产船用锅炉的工厂,均应经船检机构认可、3.3.2钢炉所使用的材料均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并具有制造厂的质或证书。3.3.3锅炉受压元件的制造应按ZB U41 003的要求进行。3
W.GB/T 14650—93
3.3.4锅炉受压元件焊接及热处理应接G环11038的要求进行。33.5满炉人孔装宵应符合ZBU41002的要求。3. 3. 6锅护手孔装置应符合 ZB U41 (004 的要求。3.3.7钢炉本体总装应按(B*3348的要求进行。3.3.8激设的耐火材料应致密、率固、表面光滑。3.3.9锅炉的油漆、绝热、包装应符合CB3347的要求。4试验与验收
4.1锅炉所用的材料应按ZBU11005的要求进行人厂验收。4.2弱炉受压元件制造应按ZBU41G03的要求进行验收。4.3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及热处理应接GB11038的要求进行验收。4.4钢炉本体总装应按CB3348的要求进行验收。4.5锅炉的液压试验应按GB71037的要求逆行验收,4.6锅炉主要配套件应具有各自的产品合格证书和船检证书。4.7锅炉机组总装后应接GB/T14649的要求进行性能试验。4.8每台解炉的合格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主要材料及焊接材料的材质报估;a.
煤缝质量报告:
热处理报告!
滚压试验报告。
5标志、包装、贮存和保证期
5.1每台锅炉应在炉前明显处装有固定的金屑销牌,铭牌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型号,名称;
设计压力,MPa;
L作压力,MPa
额定蒸发量t/h(对废气锅炉应为受热葡积,m\),液乐试验压力,MPa;Www.bzxZ.net
工厂产品编号;
赫造年月:
韬检机构的印记及编号;
造厂名称;
重,kg。
5.2每台钢炉出厂时·随同供应的图纸及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
锅炉机组总图1份+
锅护本体结构图1份:
燃烧干总图1份:
给水系统图1份;
燃油系统图1份;
电气原理图1份,
控箱外部接线图1份;
锅机组使用说明书和燃烧,控制说明书1份:锅炉备件及专用工具消单1分;
W.GB/T 14650—93
j.产品合格证书和船检证书各1份:k.装籍清单1份。
5.3锅炉各种备件数量应符合有关标凝及船舶规范要求。5.4钢扩上卡要阀件应有标有名称及其开启方向的金属铭牌,检测仪表上应有整定值标志。5.5锅炉油漆、包装、贮存应符合CB3347的要求。5.6包装箱上成按装运要求标明名称、接受单位和运输单位的名称和地点,5.7锅炉的质量保证期应为从锅炉制造厂提交日起18个月或正式投入运行日起12个月。附加说明:
本标准出中国船勘工业总公司出。本标推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辅炉防污染分技术委员会归几。本标准出青岛船用锅炉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 701 所,603 所、沙洲船用锅炉厂负责起节。
本标准主要起悼人张青、贾文德、蒋承懋、仲崇欣、刘国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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