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0345.2-2001
SB/T 10345.2-2001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与文件编制
标准类别:商业行业标准(SB)
发布日期:2001-12-26
实施日期:2002-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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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试验
热泵
标记
环境
编制
文件
建造
制冷系统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200制冷技术
中标分类号:机械>>通用机械与设备>>J73制冷设备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EN 378-2-2000 MOD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18.0 元
出版日期:2002-04-01
标准简介
本标准用于制冷系统、部件、材料与管路的设计和制作。指明了试验、投入运行、标记和文件编制方面的要求。 SB/T 10345.2-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与文件编制 SB/T10345.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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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200
备案号:9848-9851—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B/T10345.1~10345.4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
安全和环境要求
Refrigerating systems and heat pumps-Safetyand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2001—12—26发布
中国商业联合会
2002--0401实施
SB/T10345.2—2001
压力要求
阀和保护器
试验和投入运行
8文件编制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附录C(标准的附录)
附录D(标准的附录)
装置的外观检查项目
外观检查项目
运行中的检查
腐蚀检查
备家号:9849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制冷系统和热泵一一安全和环境要求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与文件编制Refrigerating systems andheatpumps-Safety and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Part2:Design,constraction,testing,markinganddocumentationSB/T10345.2-2001
eqvEN378-2:2000
1范围
1.1本标准用于制冷系统、部件、材料与管路的设计和制作。指明了试验、投入运行、标记和文件编制方面的要求。
1.2本标准的某些条款和子条款不适用于其制冷剂充灌量达下列数据而运行的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系统:
L1组制冷剂10.0kg:
L2组制冷剂2.5kg;
L3组制冷剂1.0kg。
这些条款是:
第4章:
5.4.3.1:5.4.3.3:5.5;
6.1.1;6.1.2;6.2;6.36.4.3.2;6.4.3.3;6.4.3.4;6.5.1;6.5.2;6.5.3;6.5.6:7.1.2;7.3.
注:其它条款和子条款可适用或不可适用,视具体情况,满把系统详情与本标准中的内容结合起来考患,然后明确是否适用。
1.3某些条款和子条款不适用于在现场建造的、且制冷剂充灌量达下列数据的制冷系统:L1组制冷剂2.5kg,
L2组制冷剂1.5kg,
L3组制冷剂1.0kg。
这些条款是:
4.5.2.2和第8章。
1.4一些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式系统的高压侧和低压侧分别有规定的最大允许压力。在这种情况下,若装置组装后不能将高压侧与低压侧隔离,则可以进行任何进一步的试验,但此试验压力不能超过低压侧的允许压力。对于批量生产中特殊等级或类型的器具,本标准包含的某些试验只能被作为典型试验。中国商业联合会20011226批准
2002—04-01实施
2概述
2.1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
SB/T10345.22001
制冷系统和部件的设计与制作必须强调消除对人员、财产和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2.2制冷剂充灌量
制冷系统的设计方法必须使制冷剂充灌量在合理可用的前提下尽量少。2.3能耗
制冷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必须保证在可预见和合理的运行条件下其能耗尽量低。2.4维护、使用和试验
制冷系统所配用的设备必须有利于维护、满足使用和试验需要。2.5材料
建造材料和熔焊、硬针焊材料必须适于承受可预见的机械应力、热应力和化学应力。这些材料必须具有对含有不纯物或杂质的制冷剂和制冷剂一油混合物以及传热介质保持稳定。3压力要求
3.1压力要求
3.1.1制冷剂回路所有部件的设计和制造必须保证永久密封,并承受运行、停机、运输过程中会出现的热应力、物理和化学应力所形成的压力。3.1.2最大允许压力(p.)最大允许压力的确定必须考虑下列因素:a)环境温度;
b)不凝性气体形成的可能性:
c)任何减压阀的设置:
d)化霜方法:
e)用途(如冷却或加热):
f)太阳辐射:
g)污堵。
允许压力的最小值必须由表1给出的最低规定设计温度确定,该温度可确定制冷剂饱和压力。
表1规定的设计温度
环境温度
采用风冷式冷凝器的高压侧
采用水冷式或蒸发式冷凝器的高压侧低压侧
在热气化霜或逆循环运行时,蒸发器会经受高压,则必须采用高压侧规定温度。注1:对于高压侧,规定温度可认为是运行过程中会出现的最大值。该温度高于压缩机关机(停机)期间的温度。对于低压侧或中间压力侧,采用压缩机停机期间会出现的温度所对应的压力计算值是能满足要求的。这些温度是最低温度,因此若最大允许压力低于这些最低温度所对应的制冷剂饱和压力,则系统不再32
按最大允许压力进行设计。
SB/T10345.2—2001
注2:采用规定温度不总是得出系统内饱和制冷剂压力的结果,例如充灌量有限的系统或在临界温度或高于临界温度下工作的系统。注3:系统可再分成几个部分(如低压侧和高压侧),对于每一部分,可能存在不同的最大允许压力。注4:系统(或部分系统)正常运行时的压力会比最大允许压力低。注5:气体脉动能导致过度应力。注6:对于非共洗制冷剂,设计压力是其露点压力。3.1.3部件设计压力
每一部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系统或部分系统的最大允许压力。3.1.4与最大允许压力有关的压力3.1.4.1系统和部件的设计必须满足表2给出的压力关系。表2各种压力与最大允许压力(P.)的关系设计压力
强度试验压力
密封性试验压力
限压器(有释放器)设定压力
限压器(无释放器)设定压力
泄压器设定压力
减压阀额定排放压力
3.1.4.2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系统>1.0xPs
按照现有标准,见本表注
≤1.0xPs
≤0.9xPs
≤1.0XPs
≤1XPs
对于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系统,着其制冷剂充灌:L1组制冷剂不超过2.5kg,L2组制冷剂不超过1.5kg,L3组制冷剂不超过1.0kg,而且无法将其低压侧与高压侧隔离,只要高压侧部件已经过预试验(见6.3)则整个系统的试验压力可以是低压侧的最大允许压力。4管路
4.1概述
4.1.1制冷剂循环
制冷剂循环的所有管路必须符合现有标准的要求,其设计制造和装配必须保证密封和承受运行、停机、运输过程中会出现的热应力、物理和化学应力所形成的压力和温度。材料、壁厚、抗拉强度、延展性、防腐蚀性、成型加工方法与试验方法均必须适于所用的制冷剂以及承受可能出现的压力和应力。4.1.2系统内的液锤
制冷系统中管路的设计和装配应保证在产生液锤(水力冲击)时不损坏系统。4.1.3防护装置、管路和配件
防护装置、管路和配件必须尽可能地防止产生不利环境的影响。4.1.4长管道
对长管道的膨胀与收缩必须采取预防措施。33
4.1.5柔性管元件
SB/T10345.2-2001
必须防止它们受到机械损伤、扭矩和其它应力。4.2管道连接
4.2.1连接的设计必须保证它们不会被外部的结冰损坏。连接必须适合于管道、管道材料、压力、温度和流体。
变径管的连接只能采用工厂制造的缩径管接头。搭锁式和推动式接头只能用于整体系统部件的连接。
注1:与可拆卸接头比较,优先采用不可拆卸连接。注2:与扩口型、螺纹型或压缩型连接比较,特别在会出现动的地方,优先采用法兰连接方法。注3:不推荐搭锁式和推动式连接。注4:建议在隔热层内管道上的可拆卸连接有永久标记4.2.2不可拆卸连接
4.2.2.1对于不可拆卸连接,必须采用软针焊、熔焊或硬针焊。在任何熔焊或硬针焊过程中应采用情性气体保护焊或将杂质除去的方法。4.2.2.2软针焊软针焊不得用手管道连接、管道组装以及配件与管道装在一起的地方。4.2.2.3熔焊选择熔焊工艺时,必须考虑操作温度,连接的材料和焊条的成份。用于对焊的配件必须与管路材料相容。涂层(如镀锌)管道采用熔焊时,连接区的表面涂层必须完全除去。熔焊连接必须加以恰当保护。
4.2.2.4硬针焊硬针焊不得用于氨管道,除非已经证明材料具有相容性。注:若适用性已被证明,则可来用其它的不可拆卸连接。4.2.3可拆卸连接
4.2.3.1法兰连接法兰连接的设置必须使连接部件能被拆除,并保证管道的变形最小。注1:对于钢管道,优先采用标准化法兰盘,对于铜管则优先采用带有倒翻焊接短管的标准化松套法兰盘。
注2:连接应足够坚固耐用,以避免产生密封垫爆裂的危险。优先来用带有坡口和舌状物,或凸口与凹座的法兰盘,应采用给定预应力的谨慎措施,防止低温操作引起的螺栓受力过大。4.2.3.2扩口连接扩口接头不得用于胀阀的连接。能用其它类型接头的地方,必须避免采用扩口接头。扩口连接用管只能是退火管,且限用于外径不超过19mm和外径不小于9mm的铜管或铝管。
注1:制作扩口接头时,必须小心谨慎,确保扩口的正确尺寸以及柠紧爆帽所用力矩不会过大。连接之前应对娜纹面和滑动面进行润滑。注意不要对已被硬化的管子进行扩口。4.2.3.3螺纹锥形管螺纹锥形管只能用于控制和指示装置与部件的连接。锥形管配件的结构必须坚固有效。
4.2.3.4螺纹连接螺纹连接及配件只能限用于:a)液体管路:最大内径为32mm:34
SB/T10345.2-2001
b)蒸气管路:最大内径为40mm。带有可变形金属环的螺纹连接只限用于外径为88mm的管道。4.3管路的布置
必须要考虑每根管子的位置、管内流体的流动状态(两相流动,部分负荷4.3.1管道布置
的供油操作)、冷凝过程、热膨胀、振动和检查通路。注:管道必须按其尺寸和使用的质量加以支撑。推荐管路支撑的最大间距示于表3和表4之中,表3铜管支撑最大间距的推荐值
15~22软管
22~<54中硬管
54~67中硬管
(mm)
钢管支撑最大间距的推荐值
公称直径
100175
200~350
400450
距(m)
必须采取措施避免过度的振动或脉动。特别注意防止噪声或振动直接传到或传过支撑结构。
4.3.2系统中的液锤
制冷系统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必须保证在产生液锤(水力冲击)时不损坏系统。
注:由于管道内制冷剂的突然减速引起的波锤,以及紧接着的冲击波,能用下列方法防止,如:a)在靠近胀阀处安装电磁阀
b)在靠近燕发器处的化霜热气道路中安装电磁阀:c)接到电磁阀的旁通管预先充满液体:d)安装减速探作阀。
4.3.3位置管道周围的空隙必须足以进行常规维护、管道连接处的检查和泄漏的修理。必须防止机器间或围护物外部管道的意外损坏。4.3.4腐蚀的防护钢质管道和部件尤其是在敷设隔热层之前必须采用防锈涂层。4.4管线
4.4.1为安全和环境保护,对管线的设置必须考虑下列事项:a)对人员不得存在危险,如撤离时的自由通道和进入处不得受阻。在采用L2组或L3组制冷剂的场合,对非操作人员易进入的地方不得有可拆卸的连接和阀门。35
SB/T10345.22001
b)必须采用管道隔热的方法将热管道和热源隔开。c)管道设计必须尽可能地实用,以减少制冷剂充灌量和压力损失。4.4.2风管或通风并内的管道
当制冷剂管道与作其它用途的风管共处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引起的损坏。
通风道或空调风道内不得装有制冷剂管道。管道不得设在升降并、小型升降送货机或装有运动物体的其它竖并中。4.4.3位置具有可拆卸接头的管道不得设在公用门厅、走廊、楼梯间、楼梯平台、进出口处,也不得连到上述位置无防护的风管或通风并内。管道中无可拆卸接头、阀或控制件,并能防止意外损坏的管道例外。安装在公用门厅、楼梯间或走廊里的管道必须在距地板2.2m以上,4.4.4可燃或有毒制冷剂必须设有可燃或有毒制冷剂管道的风管通风,并能排到安全的地方,以防止发生泄漏蒸气积聚造成危险。4.4.5可拆卸连接的检查所有可拆卸连接必须易于就近检查。4.5特殊管道
4.5.1用于连接测量、控制和安全器件的管道用于连接测量、控制和安全器件的管道,包括柔性管,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充许压力,其安装位置尽量减少振动和腐蚀。注1:连接处应位于管子的上部,以避免小口径连接管内胜物引起的堵塞。注2:不推荐铜管用于测量、控制和安全装置的连接。4.5.2泄放管道与排放管道
4.5.2.1泄放管道与排放管道上的切断器件在系统正常运行时不应动作,因此必须禁止非操作人员的操作。
4.5.2.2特殊要求
a)泄油管道在泄油管道中,必须在快速关闭阀的前方安装一个水平方向的关闭阀或者配装一个具有两种功能的阀。b)油和制冷剂的排放利用系统中的压缩机或外部的抽空装置能把系统中的制冷剂或油转移到系统内集液器或系统外的集液器。制冷系统必须具有必要的切断器或连接附属设备。
利用关闭阀可以及时阻止制冷剂从系统中排放,且无制冷剂向大气散失C排放管道的安装泄压器、安全阀和熔塞排放管道的安装必须不构成对使用人员和财产造成危害。
注1:制冷剂可通过合适的方法扩敢到空气之中,或者排放到具有足够吸收能力的物质之中,但不能进入其他建筑物的空气中。
注2:A、B、C类场所,只要人员不受液体制冷剂的危害,对于L1组制冷剂的充灌量少于SB/T10345.1附录B规定极限,该制冷剂可以扩散到室内。d)独立的排放管道必须为高压侧和低压侧的泄压器提供独立的排放管道。e)法兰堵板正常运行期间不使用的管道必须配装法兰堵板。36
5阀和保护器
SB/T10345.2—2001
5.1制冷系统中所用的阅必须符合我国对有关制冷阀门的要求。5.1.1隔离阀制冷系统必须装有足够的隔离阀,以尽量减少危险及其在检修或维护过程中的制冷剂损失。
5.1.2手动阀基本操作条件下需用的手动阀必须配装一手动轮或操作手柄。5.1.3非授权人员的操作系统运行时不操作的阀,应设计成能防止非操作人员操作的可能,其防护措施可以采用帽盖、套盒、闭锁,它们只能由操作人员利用工具打开。对于应急阀,工具必须就近放置,并必须防止误用。5.1.4防止流通用以隔离的阅必须防止其关闭时的双向流通。5.1.5加盖阀加盖阀的设计必须使盖内可能存在的制冷剂压力一旦盖移去后能迅速释放。
注:除经常操作或在紧急情况需要快速操作的场合外,优先采用加盖阀。5.1.6自动关闭阀自动关闭阀必须设置在存有制冷剂释放危险的场合,如油泄放地点和液位视镜处。
5.2关闭器件的布置关闭器件不得安装在狭小空隙内。如果管并有一个以上撤离口,则采用L2组和L3组制冷剂系统内的关闭器件只能安装在管井中。5.3保护器
5.3.1制冷系统正常运行、停机和运输期间的压力不得超过任何部件的最大允许压力。为尽量减少给人身、财产和环境带米的实际危险,必须防止出现由可预见原因造成的内部压力过高或加以释放。若泄压器正常排放,则任何部件上的压力不得比最大充许压力高出10%以上。
5.3.2泄压器
5.3.2.1减压阀减压阀的设计必须使阀在试验后能紧闭,在排放后能关闭。a)指示器以检查减压阀是否已经向大气中排放。b)铅封试验与设定后必须对调整的阀铅封。c)识别标志铅封上必须有阀的制造厂,或任何有资质的识别标记。d)标志铅封或阀体上必须标志设定压力和额定排放能力,或者设定压力和排放系数以及流通面积。
5.3.2.2安全片安全片必须正确地夹紧在支座内。支座内部横断面作为安全片的自由开口横截面。其通体内径不得小于自由开口截面的内径。5.3.3熔塞熔化材料的熔化温度必须印记在熔塞的非熔花部位上。5.3.4限压用安全转换器限压用安全转换器不得用于控制目的。5.4保护器件的应用
5.4.1安全器用于防止运行时的超压。在运行期间必须采用限压用安全转换器,以使在任何泄压器工作以前停止施压元件的作用。正带运行时,必须将超压通过减压阀排放到系统的低压侧,而不是通过安全阀排放到大气中。5.4.2制冷系统的保护
SB/T10345.2-—2001
5.4.2.1除了L3组制冷剂充灌量不大于1kg的单元机组系统不设置泄压器以外,每一个制冷系统必须用至少一个减压阀、一个熔塞或其它方法来释放超压,或者根据相关条文要求的方法防正超压。
5.4.2.2型式试验的限压或限温器对未设置泄压器的系统,至少必须通过下述方法采用型式试验的限压或限温器加以保护:a)L1组制冷剂充灌量少于100kg,且压缩机总排量小于90m/h,则仅需要一个型式试验压力限制器:
b)对于任何制冷剂的任何充灌量,以及任何排量的压缩机,一个型式试验压力断流器和电气线路上串联与第二个平行型式试验安全压力断流器,以及与压缩机的泄压器组合在一起即可满足要求:
c)对于一个输热量不大于5kW的吸收(附)系统,需要一个型式试验限温器或一个型式试验限压器:
d)对于一个输热量为大于5kW的吸收(附)系统,一个型式试验安全压力断流器和电气线路上串联的一个平行型式试验限压器或一个限温器即可满足要求。5.4.2.3制冷剂的饱和压力系统按5.4.2.2的要求加以保护,制冷系统的所有部件必须承受3.1.2中规定的设计温度下的制冷剂饱和压力。5.4.2.4高压或高温限制器制冷系统中设置的施压元件能够产生的压力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对于这些系统至少应提供一个限压或限温器,而下述情况例外a)对于L1组制冷剂充灌量不超过2.5kg,L2组制冷剂不超过1.5kg,或者L3组制冷剂不超过1.Okg的制冷系统,在达到最大允许压力和未从制冷系统中排放制冷剂之前获得下列结果时:
一一压缩机继续运转,直到达到稳态压力为止:一压缩机由于过载而停转:
一压缩机的供电被一型式试验的过载安全器切断:一制冷系统内部的部件损环。
b)对于L1组制冷剂充灌量不超过2.5kg,L2组制冷剂不超过1.5kg,或者L3组制冷剂不超过1.Okg的制冷系统和吸附(收)系统,其中:一一压缩机产生的压力所形成的应力不会超过系统爆裂压力的1/3一在产生的压力所形成的应力超过系统爆裂压力的1/3之前型式试验过载保护器会停止压缩机的运转:
一系统部分能安全地释放压力,造成的实际危险很小。5.4.2.5限压器对低温可能产生危险的所有制冷系统必须设置一个限压器,以便防止液体冷却器的冻结和材料冲击强度的降低。5.4.3系统部件的保护
5.4.3.1泄压器通常可用于多种部件,若a)多个部件之间互相不隔离;
b)泄压器的能力使遇到超压的所有相连部件受到保护。38
5.4.3.2压缩机的保护
SB/T10345.2-2001
a)容积式压缩机排量在90m/h以上的容积式压缩机必须在排气侧安装泄压器加以保护。
注1:在未设置排气关闭阀的场合,若无中间关闭,则一高压侧泄压器就能满足需要。注2:不可能发生超过最大允许压力的情况时,非容积式压缩机不需要装备泄压器。注3:把压力排放到低压可能造成压缩机过热。注4:压缩机泄压器的设定值通常大于系统的最大允许压力,因此不应当作为系统和其它部件的保护,除非它的设定值等于最大允许压力。b)限压用型式试验安全转换器对于装有排放关闭器的容积式压缩机和活塞排量在90m/h以上的压缩机,必须采用限压用型式试验安全转换器的方法加以保护。5.4.3.3制冷剂液体泵的保护制冷系统任何回路中的容积泵必须通过位于排气侧的泄压器加以保护,泄压器出口通到系统的低压内。5.4.3.4压力容器的保护
a)泄压器压力容器可能含有液体制冷剂,并可能与制冷系统的其它部分断开。除了公称内径小于152mm的压力容器外,压力容器必须由泄压器加以保护,如下述所示:一毛容积为0.1m或0.1m以上的压力容器,必须装有由转换阀连接的二个泄压器,每一个泄压器都具有所需的排放能力。在5.4.4.1.c条件下,可采用单个泄压阀把压力排放到系统的低压侧内。
一一当采用单个泄压器把压力排放到系统的低压侧时,必须采取措施使装置可被旁通和拆除,且拆除时无天量制冷剂损失。一一毛容积小丁0.1m的压力容器必须装有一个泄压器,把压力排放到低压侧(见5.4.4.1.c),或排放到单独的容器或大气中。b)最小排放能力每个压力容器所用泄压器的最小排放能力(流量)必须由下式确定PA
式中:q泄压器的最小要求排放能力,kg制冷剂/s:中热流密度,其值为10k/m:
A容器外表面积,m:
hsa一汽化潜热,kJ/kg,必须按泄压器设定压力的1.1倍计算。注:当泄压器设定值接近于制冷剂的临界压力时,该计算方法可能不适用。5.4.3.5液体膨胀,系统的一部分能完全充满液体制冷剂,且与系统的其余部分隔离,则必须防止由液体膨胀引起的破裂危险。注:在某些情况,可以通过设置一个只能由操作人员关闭的、正常情况下开启的截止阀达到此目的。5.4.4保护器的位置
5.4.4.1泄压器的位置泄压器必须安装在靠近压力容器或需保护的制冷系统有关部件上。泄压器必须易于接近,且必须连接在液体制冷剂液面的上方。部件与减压阀之间的压力降不得超过阀制造广给出的名义限度。a)熔塞安装在压力容器或任何其它部件上的熔塞,必须位于制冷剂液面上方。熔塞39
不得隔热。
SB/T10345.2—2001
对于制冷剂充灌量大于下述值的系统,熔塞不得用作与大气之间唯一的泄压器:L1组制冷剂2.5kg
L2组制冷剂1.5kg:
L3组制冷剂1.0kg
b)关闭阀在系统部件与泄压器之间不得设置关闭阀。注:为便于试验和修理,可设一个转换器和第二泄压器。c)从高压侧向低压侧的排放泄压器(除压缩机泄压器外)从系统的高压侧向低压侧排放时,必须采用下列措施:
一泄压器必须是一减压阀,必须采用明显不受背压影响的减压阀一系统的低压侧必须装有泄压器:一一一系统低压侧上泄压器的排放能力必须能保护连接的所有容器、压缩机和泵。d)安全片安全片不得用作高压侧的唯一泄压器,因为安全片的工作会导致全部制冷剂的损失。为了尽量减少制冷剂损失,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安全片可与减压阀审联使用,此时安全片位于减压阀的进口侧。为了验证安全片完好无损,驱动答报装备的压力传感器必须位于安全片与减压阀之间的管道上。安装在减压阀之间的安全片不必大于但不得小于减压阀的进口。安全片的构造必须保证其碎片绝不阻塞减压阀或妨碍制冷剂的流动。5.4.4.2限压用安全转换器的位置限压用安全转换器与施压件之间不得设置关闭阀,除非:
一装有第二安全转换器,且关闭阀为一个转换阀:系统中装有一减压阀或熔塞,将压力从高压侧排放到低压侧。a改变设定限压用安全转换器设定放置的改变只能采用工具来进行。b)供电中断停电后自动复位很危险,必须防止。在安全回路中的限压用安全转换器或计算机的供电中断时,必须停止压缩机的运转。5.4.5泄压器的排放能力
5.4.5.1必须以型式试验的基础来确定泄压器的排放能力或排放率,优先选择排放率方法。5.4.5.2减压阀的大小制造厂必须提供各种所选制冷剂流通能力的数据(kg/s),以及合适的进、出口接管孔。
注:若下游压力低于约一半的上游压力(临界压力比),则排放能力不会增大。5.4.6排放器的大小
5.4.6.1平行布置泄压器平行布置二个或二个以上则必须作为单个设置,5.4.6.2转换器控制对于由一个转换器控制的两个泄压器,每个泄压器的排放能力都必须满足系统保护的要求。
5.4.7泄压器的排放管
5.4.7.1泄压器和熔塞发生压力排放时,不得使释放的制冷剂给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注:制冷剂可通过合适的方法扩散到空气中,但不能扩散到能进入建筑物的空气中,亦不能排放进没有足够量吸收(附)能力的物质之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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