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93-1995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橡胶和塑料工业>>83.180粘合剂和胶粘产品
中标分类号:化工>>合成材料>>G38胶粘剂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4, 字数:3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1-10-3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王美芬
起草单位: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
归口单位: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设备、试验温度、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等。本标准适用于加热挥发时有明显质量损失的胶粘剂。 GB/T 2793-1995 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2793-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Zxz.net
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Test method for nonvolatile content of adhesives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2793-—1995
代替GB2793-8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设备、试验温度、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等。本标准适用于加热挥发时有明显质量损失的胶粘剂。2原理
测定胶粘剂的不挥发物含量是使试样在一定温度下加热一定时间后,以加热后试样质量与加热前试样质量的百分比值表示。
3仪器设备
3.1鼓风恒温烘箱:温度波动不大于土2℃。3.2温度计:0~150℃,分度值为1℃。3.3称量容器:直径50mm,边高30mm的称量瓶或铝箔血。3.4分析天平:感量为1mg。
3.5干燥器:装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4试验温度、试验时间和取样量
4.1氨基系树脂胶粘剂:试验温度105士2℃,试验时间180±5min,取样量1.5g。4.2酚醛树脂胶粘剂:试验温度135土2℃,试验时间60士2min,取样量1.5g。4.3其他胶粘剂:试验温度105士2℃,试验时间180士5min,取样量1.0g。5试验步骤
按要求称取胶粘剂试样,精确到0.001g,置于已在试验温度恒重并称量过的容器中,放入已按试验温度调好的鼓风恒温烘箱内加热,加热时间按第4章规定。取出试样,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其质基。
6结果表示
不挥发物含量按下式计算:
X= ㎡ × 100
式中:X—不挥发物含量,%;
一加热后试样的质量,g;
m——-加热前试样的质量,g。
试验结果取两次平行试验的平均值,试验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20批准572
1996-08-01实施
试验报告
GB/T2793—1995
试样来源、试样名称、制造日期、试验日期;试验温度、试验时间;
不挥发物含量,%。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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