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2881-1991 工业硅技术条件
GB 2881-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881-1991

中文名称:工业硅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industrial silicon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1-10-05

实施日期:1992-06-01

作废日期:2008-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7757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29.040.30

中标分类号:冶金>>半金属与半导体材料>>H82元素半导体材料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2881-1981;被GB/T 2881-2008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2-06-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1-12-3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民和镁厂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矿热炉内用碳质还原剂与硅石熔炼所生产的工业硅。此种工业硅主要用于配制合金、制取多晶硅和有机硅等。 GB 2881-1991 工业硅技术条件 GB2881-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UDC669.7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881—91
工业硅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ilicon metal1991-10-05发布
1992-06-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硅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ilicon metal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 2881—91
代替 GB 2881--81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矿热炉内用碳质还原剂与硅石熔炼所生产的工业硅。此种工业硅主要用于配制合金、制取多晶硅和有机硅等。
2引用标准
YB 95'工业硅化学分析方法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3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工业硅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化学成分,%
A级硅
B级硅
一级硅
二级硅
三缀硅
不小于
杂质,不大于
应用范圈
化学用硅
金用硅
注:( 治金用硅是指在冶金方面用于配制铝硅等各种合金所用之工业硅,化学用硅是指经化学方法处理后用于鼠取有机硅等所用之工业硅
群含量以100%减去规定分析成分铁,铝、钙之和来确定表中用“二\衰示的杂质铝是指该项不受单项限制,但要分析并在质量证明书中报出其分析结果。①如有特殊要求,衰中未做规定的杂质元素,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需方对化学用硅的结晶状况如有要求,也可由供带双方商定。
3.2粒度
工业硅-般粒度为6~200mm,但粒度小于6mm、大于200mm的工业硅总和不超过10%。需方如有特殊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其他规格粒度的产品。3.3外观
产品的表面和断面应清洁,不允许有夹渣、泥土,粉状硅粘结及其他非冶炼过程所带异物国家技术监督1991-10-05批准
1992-06-01实施
.4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4.1试验方法
GB 2881--91
工业硅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YB 95进行。4.2检查和验收
4.2.1工业硅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4.2.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请第三者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4.3组批
工业硅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母的工业硅组成。批重应不超过10 t。4.4取样和制样
4.4.1供方分析取样和需方复验取样采用波体取样或固体取样均可。4.4.2仲裁取样应随机选取不少于20%的包装件,在每个包装件中于料面下100~200mm深处取其重量不少于0.3%的小样,破碎到粒度不大于5mm后用四分法缩分,缩分后的试样不少于200,混勺后分成两等份,一份制样作分析样,一份作保留样。制样后的试样应全部通过0.175mm的标准筛,并用磁铁吸去铁粉。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每件包装物均应有如下标志:
供方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d,批号;
“净重,
防雨标志。
5.2工业硅可用铁桶或铅桶、木箱、塑料编织袋包装,每袋(或桶、箱)净重可为1000,500,100.50kg。如需其他形式包装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5.3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或受潮。5.4每批产品应附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中注明:a.
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批号:
净重和件数;
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f本标准编号,
出厂日期。
附加说明:
GB 2881—91
本标推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佐民和镁厂,参加单位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