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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5-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06.5-1995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炒锅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frying pan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6-03-02

实施日期:1996-08-01

作废日期:2005-10-1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3家用电热器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4706.5-1986

采标情况:≠IEC 335-2-13-87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2237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1, 字数:15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4-07-22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家用电器标准制订工作组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EC 335-2-13(198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煎锅、深油炸锅和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本标准规定了电炒锅的安全要求。本标准应与GB 4706.1-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GB 4706.5-199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炒锅的特殊要求 GB4706.5-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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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炒锅的特殊要求
Safcty of household apt similar electrieal appliancesParticular rcquiremlents for elcctrical cookersGB 4706.5- 1995
代 GB 4706.586
不标准非等效采用IEC335-2-13(1987《家用和类拟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煎锅、深油炸锅和类似器思的特殊婴求。
本标准规定了它炒锅的安企要求。本标准应与GB4706.1一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术标雅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4706.1一92中的相应章条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中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在标准中的条文为准;本标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B 4706.1一92 中相应的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标泄中所增加的条文。1范围
GB4706,1一9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穿外,均造用。1. 1代替
本标准适川于额定输人功率不大于3kW、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整体式或分体式电炒锅。注:)本标准未考虑托儿所和无人照管的老对病贱着等场所存在的某些特殊危险本标准不适巾下:
行在瘤蚀性和爆炸性的特殊条件下(如少埃、蒸汽或可燃性气体)使用的电妙锅。2术语
GB4706.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时适用。本章有关电动机,三相电源术语解释均不适用。2. 2. 16,2. 2.17,2. 2. 20,2. 2. 25~-2.2. 28 该七余不适用。2.2.29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危分放热条件:电炒钢内高温硅油,油面距锅底2 c\,并通电加热油,使其温度达到250+15,叮用挖温器或人工操作求通、断电源保持该溢度,2.2.3、2.2.31、2.2.32、2.2.38、2.2.46该五条不适用。3般要求
G4706.1-02中的该章,均适用。4试验中的一般说明
GB 4706,1-9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4. 5 该条川下述内容代替: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06批准1996-08-01实施
试验室的案温应保持在20±5 C
4.6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CB 4706. 5—1995
电炒锅试验时的电源为交流额定电压220V,额率为5Hz4.8.4.10、4.13、.14该四条不适用。5额定值
GB4706.1一92中的该章内容,由述内容代替:额定电压为单相交流220V
通过视检标志确定是否合格。
6分类
6.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1)按防触电保护类型分:
1类电器:
1类电器。
(2)按防水保护程度分类为:
普通型器具:
7标志
GB 4706.1一92中的该竟除下述内容外,的适用7.1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对带有控温器、连接器的电炒钢.在说明·伤上应注明.并配有相应的连接器及其配.兵的插座。7. 1 条中对电动器具的规定的条款皮 7. 3.7. 8.7. 9 不适用,7.10该条增那下述内容:
电炒的调节装置和开关的不同位置,应用数字、字母或其他直观的志标明,如果用数字表示不同位置,则断开(off)位置必须用\o\表示。7. 12 该条增胍下述内容;
说明书应包括如下资料,增加:电炒不能浸人水中清洗。
7.14该案用下述内穿代替:
标志应清晰明了,经久耐用,标在显要部位兰,但不能标在不用七具可拆卸部件上,是否合格,通过视检利用活水涩布擦标志15,紧接着用浸过汽油的布擦15来确定。避过本标准的全部测试后,标志仍应清晰明了。8防触电保护
GB 4706,1一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8. 2、8. 3、8. 8.8. 9 该四条不适用。9电动器具的启动
GB 4706. 1 92 中的该章不适用。10输人功率和电流
GB4706.1—5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GB 4706. 5--1995
第10竟表中对电动器具的要求不适用。10. 2 该条不适用。
11发热
GB4706.1—汀2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1. 2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炒锅放在测试并,该测试角山两块成一直角的制壁和一块底板组成。这些围壁,底板都印涂有无光黑漆的20mm厚胶合板制成。测试时,电炒锅应尽可能放正常近围壁的底板.上。对十不带底盘或底脚的电炒锅,应放置在支架上,锅底离测试角底板为20 mm,锅边与测试角的围壁保持20 mm的距离。11.3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炒锅各部位温升用热电偶测定,所选用的热电偶及其放置位置应对被测部件的温度影响最小。用于测直角壁、底板表面温升的热电偶,焊在铜或黄铜制成的直径为15tam1、厚为1mm小圆片的圆心上,将小片的平面嵌人与直角壁、底板表面平齐位骨上。电炒锅的油溢用热电偶测定,在充分敏热策件下,将其感温点泄没在电炒锅中心油面之下,但不应接触到锅底进行测试。
11. 5,11. 6该二条不适用。
11.7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炒锅的工作周期为其按充分放热条件下T.作(对带有控温器的电炒钢,使其调到最大整定位置)所需时间。
11.8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试验期间,应将控温器调到最大整定值,要连续观察各部位的温升,其值不应超过表1的要求,电热元件的密封材料不应流出。
测试部位
电炒锅器具插虚的插销
汉试角的直负嗪
底板上电妙锅的阔置中心
手柄.旋钒等表面中心,
陶瓷或玻材料
·模压材料、橡腔或木材
温升,C(K)
热电码
热电偶
热电偶
热电俩
热电阀
热电偶
注:依次测基电妙钢连直角壁投彩山内上、中、下三点的温,取最大值此外,对于带石挖温器连接器的电炒锅,允诊其器具插座的循销有较高的温升,但不能出现木标准所不许的损环
11. 9、11. 10 该二条不适用。12带电热元件的器具在过载情况下工作GB 4706,1—9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2.2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妙钢要放置在离开墙的水下支架上,按照充分效热条件,经受15个循环,每一个裕环包括11.7条规定的--个工作用期和-个使旭炒锅冷却到室温的冷却周期(为了缩短冷却周期,可以强制冷却》在CE 4706.5—1995
试验期间,电源电压要调到使其输入功率等了最大额定功率的1.27倍或1.21倍加12W,间-考取其较大值。电炒锅内木得有可燃气体积聚。12. 3 该条不适用,
13在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GB4706.」…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3.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
在工作温度下,电妙锅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试验时,电源电压应调到使其输入功率等于最人额定功率的1.15倍,试验时间按11.7条的规定进行,通过13.2和13.3条的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13. 2泄漏电流的测试
GB4706.1-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测试标推值由下述内容替换。
电妙锅按11.7条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之后,其泄漏电流不得超过下列数值:a。电源任一极到易触及的金属部件或金属箔:1类电器——0.75mA.或按每T瓦额定输人功率为0.75mA计.取其较大省.任最大不得越过3mA,
1类电器-.--0.25mA.
b.电源任极到只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Ⅱ类电器的金属部件之司,如按防水等级测试泄蒲电流时:
普通型电器-
测盘时,如果电炒锅不是通过隔离变压器供电,则必须与大地绝缘装有控温器的电炒锅,泄漏电流的测量,成在发热试验划间、控温器闭断电路之前立即迹行。14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的抑制
GB 4706.1—92 中的该章适用。15防水
GB4706.1—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5. 1.15. 2 该二条不适用。
16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GB4706.1--5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穿外,均适用,16.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炒锅应具有良好的电气性能。电气性能的检验是在也炒锅处十冷态、不接电源并做完15.4条试验后立即在凝热箱(室)内按16.2利16.4条的规定检验是否合格。16.2该条用下述内容代背:
对于惜有控温器连接器的电炒锅,应使插座干燥后进行试验泄漏电流的测量,应在16.4条中第1和第4项规定的部位上进行。!类电器,测试电压施加在情电部件和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之问。测试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0倍.在55内进行测量。
泄漏电流不应超过下列数值:
1类电器--0.751uA或按每于瓦额定输入功率为0.7mA计,取其较大并仁最人不得超过5 mA,
百类臣器—
GB 4706. 5—1995
在带电部件和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1类电器的金属部件之间,如按防水等级分类,则普通型电器为5 mAr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16.3该条不适用。
37过费保护
GH4706.1—92中的该章适用。
18 耐久性
GB4706.1—92中的该章除对带电动机部分规定不适用外,其余均适用。19非正常工作
GB4706.1-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穿外,均适用,19.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炒锅在设计时放尽量做到避免由于非正常操作或误操作而引起火灾,机械损害或触电事故,通过19.2 和19.3条规定的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对于具有挖温器装置的电炒锅.还应按19.4条进行试验确定足否合格。19-2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炒锅按11.7条规定的工作周期.不带负载(即锅内不装食品)进行测试,如有盖了,盖上或移去两者选释不利的情况。电源电压应调到使其输入功率等于0.85倍的额定输入功率。19.3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重复19.2杀的试整,如有控温器,应籽其调至最高整定位置,电源电压调到使其入功率等」1.24倍的额定功率进行试验来确定是否合。19,6~19,10该五条不适用。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 4706.1—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0.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炒锅应在足够的稳定性。将电炒锅接使用中所处的状态放置在一个扫水”面成15的倾斜面二其电源线以最不利的位置放在同倾斜面上,间锅内注入液体,直至不溢出为止,进行测试,试验时电炒锅不应翻间。
20.2该条不适用。
21机械强度
GB 4706. 1—9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1.1 该条增下述内容:
电炒锅的保护装置,只有在正常使用中叫能摄坏时才进行检验。21. 2~21. 4 该三条不适用。
22结构
GB4706.1—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2.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炒锅具有「类、1类电器的结构,22.2该条用下迷内容代替:
电炒锅的防水等级为普通型电器,GB 4706. 5—1995
通过视拉和进行有关的测试来确定是否合格,22.8-~22.9、22.11、22.14、22.16和22,17该六条不适用.22.26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在上常使用中,电热元件不应随电炒锅的移动和变换位置等前松动或损坏。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2.28、22.31、22.32和22.34该四条不适用。23内部布线
GR 4706. 1—92 中的该章除 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3.4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妙锅各部件之间的导线和接地装曾连接在一起的连接点,在正常使用中或运行维修时,不应受剑过大的拉力。
23.7该条不适用。
22元件
GB4706.1—92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4.1“对于与电动机绕组申联的电穿器该电容器额走电压的1.1倍。\由下述内容代替:电炒锅连接器的外壳不得用金属材料制成。左连接器的连接部分施加上5N力时,不应拉出。24.8~24.11该四条不适用,
25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
GR 4705.1—92中的该竞除述内容外,均适用。25.1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出炒锅连接中源的装置是一个器具输入插孔,或片是条带卷盘器的电源软线(分体式允许不带卷盘器)。
25.4该条不适用,
25.6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电源线采用纤维编织或橡胶绝缘护套以及民有类似性能的铜志软线,其有效长度不少于1.81Ⅱ。】类电炒锅,供电软线应其有绿/黄双色线,接地线其一端连接到电炒锅的接池端子上,另·端应连接到插头的接地极上。
供电软线的标称横截而积不应小于表2数。表2
电炒锅的额宠心流
>6~-10
>10~ 16
通过视检和测量来确定是否合格。25.7、25.1025.11该六条不适用。标称横截面积
26外导线的接线端子
GB4706.1—92中的该章不适用。27接地措施
GB 4706.1—92 中的该章适用。2B螺钉和接线
GB 4706.1—92中的该章,均适用。29爬电距离、电气间和穿通绝缘距离GB 4706. 5—1995
GB 4706.1—9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9.该条第 2 至第 5段\如果绕组和电容器在拆除皮带后再进行一次测。”由下述内容代替.电炒锅应插入与其配套的连接器进行测量。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
GB 4706,1—9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30.5该条不适用。
31防锈
GB 4706.1—92 中的该章适用。32辐射、毒性和类低危险
CB4706.1—92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电妙锅不应放出辐射性、性或类似危害的物质。是否合格应按国家卫生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GB 4706- 51995
附录A
GB 4706.1一9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中的附录在本标准中的使用情况(补充件)
GB4706.1一92中的该附录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附录 B,附录 D 不适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广州日用电器研究所负责修订。本标准参加修订单位:轻工业部北京家用电器研究所等。本标准主要负贵修订人:陈激琴。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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