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11/T 0009-2022
中文名称:池河糕小作坊生产规范
所属省份: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9-09
实施日期:2022-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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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40
中标分类号:X09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池河糕小作坊生产规范,包括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原料要求、生产过程控制、检验、贮存运输、召回管理及培训记录等内容,适用于滁州市池河糕小作坊的生产与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3411/T0009—2022
池河糕小作坊生产规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定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包括:定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远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定远县池河镇高记糕果店、定远县池河镇金万隆食品厂、定远县池河镇张勇食品店等。
主要起草人包括:王兵、马骏、刘言涛、张超、胡锦富、王榕斌、陈汉华、高焕喜、金继根、张勇。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池河糕小作坊生产过程中的基本要求、生产加工场所、场所内部结构、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检验、贮存和运输、召回管理以及培训和记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滁州市池河糕小作坊的生产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GB/T 1354 大米
GB/T 1536 菜籽油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8233 芝麻油
GB 13104 食糖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DBS34/003—202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池河糕
以糯米或糯米粉、食糖为主要原料,经筛粉、成型、炖糕、切片等传统工艺制成的口感香甜、绵软柔和的熟粉类糕点。
3.2 池河糕小作坊
具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较小、工艺技术相对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池河糕的生产经营者。
4 基本要求
应符合DBS34/003—2021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
5 生产加工场所
5.1 应符合DBS34/003—2021中第5章的相关规定。
5.2 场所布局应合理,具备原料处理间、生产车间、包装间和库房,不应饲养畜禽及宠物。
6 场所内部结构
应符合DBS34/003—2021中第6章的相关规定。
7 设施与设备
7.1 应符合DBS34/003—2021中第7章的相关规定。
7.2 应配备烘炒、粉碎、熬糖、拌粉、成型、炖糕和切片等设备;以米粉为原料的小作坊可不配备烘炒、粉碎设备。
7.3 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紫外灯或臭氧消毒机等消毒杀菌设施。
8 卫生管理
应符合DBS34/003—2021中第8章的相关规定。
9 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9.1 应符合DBS34/003—2021中第9章的相关规定。
9.2 糯米应符合GB/T 1354规定。
9.3 食糖应符合GB 13104规定。
9.4 植物油:
9.4.1 菜籽油应符合GB/T 1536规定。
9.4.2 小磨麻油应符合GB/T 8233规定。
9.5 黑芝麻、白芝麻、核桃仁、花生仁等应符合GB 19300规定。
9.6 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
9.7 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甜味剂、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
10 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10.1 应符合DBS34/003—2021中第10章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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