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3300-2021
中文名称:种植业“品牌农产品”获证主体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11-26
实施日期:2021-12-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46.12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
中标分类号:B00
标准简介
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3300-2021《种植业“品牌农产品”获证主体管理规范》,详细规定了种植业品牌农产品获证主体的组织管理、制度管理、生产管理、产品包装、贮藏、运输、标识与证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规范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22/T3300-2021 代替 DB22/T2636—2017
种植业“品牌农产品”获证主体管理规范
Th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the organizations on certified “branded crop products”
发布日期:2021-11-26
实施日期:2021-12-15
发布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22/T2636—2017《种植业“三品一标”获证主体管理规范》。与 DB22/T2636-2017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修改标准名称为《种植业“品牌农产品”获证主体管理规范》;
2) 删除了 1 个规范性引用文件(见 2017 版 2);
3) 增加了 7 个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4) 删除了“三品一标”的定义(见 2017 版 3.1);
5) 删除了“无公害农产品”的定义(见 2017 版 3.2);
6) 增加了“品牌农产品”的定义(见 3.1);
7) 删除了“有机产品”的定义(见 2017 版 3.4);
8) 增加了“有机农产品”的定义(见 3.3);
9) 修改了“农业投入品”的定义(见 3.6,2017 版 3.8);
10) 增加了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见 5.7);
11) 修改了基地设施(见 6.2,2017 版 6.2);
12) 删除了“生产技术”(见 2017 版 6.3);
13) 增加了“农业投入品”(见 6.3);
14) 修改了“运输”的内容(见 7.3,2017 版 7.3);
15) 增加了认证现场检查留存材料(见 9.2.4)。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为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金、翰丽荣、许晓亮、于国栋、杨秋苹、王琦、张海亮、刘英姿、倪华山、姜福旭、赵佰利、杨冬、赵泉、艳秋、丁士东、王明忠、于显飞、王牧、曲云风、郭喜华、于波、高玉荣、卡策。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种植业“品牌农产品”获证主体的组织管理、制度管理、生产管理、产品包装、贮藏、运输、标识与证书管理及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种植业“品牌农产品”获证主体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 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 2798.1—2015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品牌农产品 branded crop products: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初级农产品或加工农产品。
3.2 绿色食品 green food: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基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3.3 有机农产品 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s:有机生产、有机加工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农产品。
3.4 地理标志农产品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