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04/T 429-2023
中文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大名小磨香油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6-16
实施日期:2023-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
中标分类号:B22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贾新旺、申雷跃、郭振勇、李耀仓、孙士昌、杨东江、王超、李忠志、刘省学、代河山、王晓东
起草单位:大名县农业农村局
归口单位: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是地理标志产品“大名小磨香油”的地方标准(DB1304/T429—2023),详细规定了其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原料要求、水代法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及检验规则等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DB1304/T429—2023 地理标志产品大名小磨香油
发布日期:2023-06-16
实施日期:2023-07-01
发布单位: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DB1304/T429—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大名县香油协会、大名县农业农村局、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京馨泉食品有限公司、大名县大名府香油调味品有限公司、大名县京府黑芝麻小磨香油有限公司、河北福利源香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新旺、申雷跃、郭振勇、李耀仓、孙士昌、杨东江、王超、李忠志、刘省学、代河山、王晓东。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大名小磨香油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大名小磨香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限量
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T5524 动植物油脂托样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233 芝麻油
GB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11761 芝麻
GB/T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GB/T823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大名小磨香油 (Daming Xiaomo Fragrant Oil)
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内,使用白芝麻为主要原料,经过焙炒和传统工艺制成的石磨磨浆,采用“水代法”生产的芝麻香油。
3.2 水代法 (water extraction)
利用油料中不同成分对水的亲合力的差异,以及水和油脂之间的密度差,经过筛选、浸泡、炒籽扬烟、磨浆、兑浆搅油、振荡分油、毛油精制等工艺过程,将油脂和亲水性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分离的生产方法。
3.3 毛油 (crude oil)
采用“水代法”生产,经振荡分油后直接取出的,未经沉淀过滤的小磨香油。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大名小磨香油保护范围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大名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见附录A。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白芝麻:籽粒饱满,色泽光亮,粗脂肪含量≥52%。
5.1.2 水:生产用水应为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5.2 生产工艺
5.2.1 工艺流程
原料精选→浸泡→炒籽扬烟→磨浆→兑浆搅油→振荡分油→毛油精制→灌装。
5.2.2 工艺要点
5.2.2.1 浸泡:常温浸泡,时间45min~60min,浸泡到芝麻含水量为25%至30%。
5.2.2.2 炒籽扬烟:炒锅直接炒籽,温度控制在140℃~210℃,炒好的芝麻用手抢即出油,呈枣红色,出锅前使用芝麻重量的2%~3%冷水泼水降温。
5.2.2.3 磨浆:使用当地生产的特制石磨将炒好的芝麻磨成芝麻浆,磨浆温度控制在50℃~60℃。
5.2.2.4 兑浆搅油:将芝麻浆泵入搅油锅中,温度≥40℃,分4~5次加入相当于芝麻浆重80%~100%的95℃~100℃热开水,并进行搅拌,搅拌时间50min~60min。根据出油情况,分批次撤油。撒去大部分油脂后,最后应保持7mm~9mm厚的油层。
5.2.2.5 振荡分油、撒油:用墩油机振荡4h~5h,温度控制在30℃~40℃,将油分离提取出来。
5.2.2.6 毛油精制:将毛油沉淀、过滤后送入油罐。
5.3 质量要求
5.3.1 基本组成和特征参数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基本组成和特征参数
项目 | 一级 | 二级
折光指数(n) | 1.4575~1.4792 | 1.4575~1.4792
相对密度(d) | 0.915~0.924 | 0.915~0.924
碘值(g/100g) | 104~120 | 104~120
皂化值(mg/g) | 186~195 | 186~195
油酸(C18:1)/% | 35.2~45.5 | 35.2~45.5
亚油酸(18:2)/% | 38.5~47.9 | 38.5~47.9
5.3.2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质量指标
项目 | 一级 | 二级
色泽 | 橙黄色、橙红色至棕红色 | 橙黄色、橙红色至棕红色
气味、滋味 | 具有浓郁的炒芝麻香味,口感醇香持久,浓郁绵长,口感好,无异味 | 具有浓郁的炒芝麻香味,口感醇香持久,浓郁绵长,口感好,无异味
透明度(20℃) | 透明 | 允许微浊
不溶性杂质含量/% | ≤0.05 | ≤0.20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 ≤0.15 | ≤0.18
酸价(以KOH计)/(mg/g) | ≤3.0 | ≤3.0
过氧化值/(g/100g) | ≤0.25 | ≤0.20
5.3.3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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