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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992-2008

中文名称:水貂厂建设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7-09

实施日期:2008-07-2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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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992-2008《水貂场建设技术规范》,详细规定了水貂场的场址选择、区域规划与布局、建筑要求和设备配置,适用于饲养量500只以上的水貂场。

部分标准内容

【标准信息】
标准编号:DB13/T992-2008
标准名称:水貂场建设技术规范
发布机构: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8-07-09
实施日期:2008-07-24
起草单位:唐山市畜牧水产局、乐亨县畜牧兽医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貂场的场址选择、区域规划与布局、建筑要求和设备配置。本标准适用于水貂场(饲养量500只以上)的规划、设计和建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辅助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引用的文件包括: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8596 岳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VY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

【3 场址选择】
3.1 选址要求:水貂场应建在距村庄或居民区500m以上的下风处,远离污染源,交通便利,距离干线公路、铁路500m以上,且周围500m以内没有其他畜禽养殖场。
3.2 地形与土壤要求:地势应高燥,背风向阳,地面平坦并稍有坡度,便于排水。场区土壤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以沙质土壤为宜。
3.3 环境要求:场区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NY/T388的规定。水源应充足,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规定。
3.4 基础设施要求:电力供应应安全、稳定,通讯应畅通。

【4 场区规划与布局】
4.1 功能分区:水貂场一般分为生产区、管理区和疾病防治管理区三个功能区。
4.2 管理区布局:管理区应设在场区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生活设施、办公设施、饲料贮存室、饲料加工室等与外界接触密切的生产辅助设施。入口应设置主大门,并在门前设置消池。
4.3 生产区布局:生产区应设在管理区的下风向,主要建筑为貂舍。
4.4 疾病防治管理区布局:疾病防治管理区应设在生产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及地势较低处,主要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粪污处理场等。
4.5 隔离与通道:各功能区之间应修建隔离墙,分界明显,并设有专用通道。出入口处应设置消毒池;生产区入口处应设置消毒间,安装紫外线灯,地面铺设有消毒液的踏垫。人员在消毒间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4.6 交通系统:水貂场应与外界有专用道路相连通。场内道路应分为净道和污道,两者必须分开,不得交叉、混用。
4.7 占地面积:水貂场生产区总占地面积应按每饲养一只水貂需1.4m²至1.5m²计算。

【5 建筑要求和设备配置】
5.1 貂棚与笼具:[内容未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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