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10/T 1133-2022
中文名称: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8-31
实施日期:2022-09-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31.55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60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洪昊、崔桂友、张树明、许慧卿、郁新
起草单位:扬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扬州市食品安全学会、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DB3210/T 1133-2022《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是扬州市发布的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则、组织建设(含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市场准入(许可、备案、登记)、日常监管、食品抽检、投诉举报处理、执法办案、普法宣传、其他工作(风险管理、应急处置等)及内部管理与基础保障要求。适用于指导基层分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3.160
CCS A00
DB3210
扬州市地方标准
DB3210/T 1133—2022
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
Standard of food safety work for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station
2022-08-31 发布
2022-09-30 实施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扬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扬州市食品安全学会、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灵、崔桂发、张树明、许慧卿、郁新。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食品安全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则、组织建设、工作职责、市场准入、日常监管、食品抽检、投诉举报处理、执法办案、普法宣传、其他工作、内部管理及基础保障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
隶属于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特定区域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
4 工作原则
4.1 依法监管原则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2 属地管理原则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4.3 协同联动原则
加强内部科室协作及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外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4.4 科学高效原则
运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手段,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能。
5 组织建设
5.1 岗位设置
5.1.1 基层分局应设置食品安全监管专(兼)职岗位。
5.1.2 根据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特点,合理设置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等岗位。
5.2 人员配备
5.2.1 配备具备相应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监管人员。
5.2.2 鼓励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
5.3 网格化管理
5.3.1 将辖区划分为若干食品安全监管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
5.3.2 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实现监管无死角。
6 工作职责
6.1 总体要求
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风险监测、隐患排查、案件查办等职责,保障辖区食品安全。
6.2 主要职责
6.2.1 负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的现场核查。
6.2.2 负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6.2.3 负责辖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及不合格食品处置。
6.2.4 负责辖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和处理。
6.2.5 负责辖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
6.2.6 负责辖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6.2.7 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6.2.8 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
6.3 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
7 市场准入
7.1 食品经营许可和现场核查
7.1.1 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组织现场核查。
7.1.2 核查内容应包括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7.1.3 核查结果应如实记录,并出具现场核查意见。
7.2 食品经营备案
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食品经营行为(如预包装食品销售等),应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建立台账。
7.3 食品小作坊登记和现场核查
7.3.1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实施登记管理。
7.3.2 对申请登记的小作坊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或指导。
7.4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位现场核查
配合上级局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8 日常监管
8.1 日常监管程序
8.1.1 制定年度监管计划,明确监管对象、频次和内容。
8.1.2 按照计划开展日常巡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8.1.3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立案调查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8.2 日常监管重点
8.2.1 重点监管学校、养老机构周边及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8.2.2 重点监管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
8.2.3 重点关注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的单位,增加检查频次。
9 食品抽检
9.1 年度食品安全抽检
按照上级局下达的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实施辖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9.2 国家、设区市级抽样陪同任务
配合国家、设区市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提供陪同、协助等服务。
9.3 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
9.3.1 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9.3.2 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不合格食品。
9.3.3 查清不合格食品来源、流向及原因,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
9.3.4 及时向上级局报告处置情况,并在指定平台公示结果。
9.4 食品快速检测和处置
利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对高风险食品进行快速筛查。对快检不合格的食品,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检和处置。
10 投诉举报处理
10.1 工作内容
10.1.1 受理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
10.1.2 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
10.1.3 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定期分析投诉举报数据,查找监管薄弱环节。
10.2 工作要求
10.2.1 热情接待,规范受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10.2.2 保护投诉举报人隐私,鼓励实名举报。
10.2.3 对重大、紧急投诉举报,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
11 执法办案
11.1 工作内容
11.1.1 对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线索进行排查和核查。
11.1.2 依法立案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11.1.3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执行。
11.1.4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11.2 工作要求
11.2.1 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11.2.2 坚持过罚相当,依法裁量。
11.2.3 加强执法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12 普法宣传
12.1 工作内容
12.1.1 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宣传教育。
12.1.2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等活动。
12.1.3 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和科普知识。
12.2 工作要求
12.2.1 宣传内容要准确、通俗、易懂。
12.2.2 宣传对象要覆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
12.2.3 注重宣传效果,提升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监管的积极性。
13 其他工作
13.1 风险管理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3.2 应急处置
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响应、妥善处置。
13.3 社会共治
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媒体、社会监督组织的作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3.4 属地联动
加强辖区内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4 内部管理
14.1 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
14.2 考核评价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
14.3 档案管理
规范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查询,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15 基础保障
15.1 工作场所
配备满足日常办公、执法办案、样品存放等需求的工作场所。
15.2 设施装备
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取证设备、快速检测设备、防护服等执法装备。
15.3 信息化建设
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15.4 经费保障
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附录A(资料性)
食品安全监管常用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清单
A.1 市场准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A.2 日常监管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
A.3 抽样检验
《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A.4 投诉举报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A.5 执法办案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附录B(资料性)
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业务指导清单
(此处内容为具体业务操作指引,因原文OCR识别不完整,仅列出标题结构)
B.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要点
B.2 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填写规范
B.3 食品安全抽检样品封样要求
B.4 不合格食品处置流程图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解压密码 www.bzxz.net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331.55 KB · zip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