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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T 3830-2015

中文名称:商品条码标准体系总则

所属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12-10

实施日期:2016-01-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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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35.040

中标分类号:A24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3830--2015《商品条码标准体系总则》,详细规定了商品条码标准体系的编制原则、体系组成、总体要求及应用范围,旨在规范商品条码工作的标准化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65/T3830--2015
商品条码标准体系总则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主要起草人:苏克芳、高娟、阿斯亚·买买提依明、郭梅、陈晓坤、张涛、热米拉·阿扎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条码标准体系编制的基本原则、体系组成、总体要求、标准体系框架、标准明细、标准统计表。本标准适用于商品条码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商品条码工作的标准化管理。

2 基本原则
2.1 系统性:本标准体系针对商品条码各环节、不同层面的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形成标准体系,用于系统地指导商品条码工作中的各项实践活动,以满足商品条码工作开展的需要。
2.2 实用性:本标准体系是围绕商品条码工作发展,从规范商品条码的管理、提高商品条码工作水平为切入点构建标准体系,应在商品条码的具体工作中实用、便于操作。
2.3 开放性:本标准体系随着商品条码技术的推进,标准体系中的标准名称、内容和数量应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并更新和完善,以确保体系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性。
2.4 协调性:本标准体系内不同层次标准之间和同一层次的标准之间应相互协调、规范。

3 体系组成
本标准体系由以下子体系组成:
a) 法律法规:包括标准化、产品质量、计量等国家法律,以及国家和新疆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
b) 基础标准子体系:包括术语、符号、标识、代码等基础标准;
c) 技术标准子体系:包括一维条码、二维条码、仪器设备、数据处理、信息交换、检验检测、数据统计等技术标准;
d) 管理标准子体系:包括基础设施、设备管理、信息管理、产品管理、服务管理、检验分析、改进管理等管理标准;
e) 服务标准子体系:包括服务评价、服务考核、业务受理等服务标准。

4 总体要求
4.1 本标准体系内各子体系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标准体系对商品条码实际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4.2 本标准体系应贯彻和采用上层国家或行业基础标准,在上层基础标准的指导下,制定本标准体系标准。本标准体系标准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下形成。
4.3 本标准体系内的标准应能够涵盖商品条码工作全过程,满足商品条码业务受理、商品条码检验、基础知识培训、编码信息通报、条码技术开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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