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459-2014
中文名称:酸性土壤中有效砷、有效汞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所属省份: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8-27
实施日期:2014-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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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80.05
中标分类号:Z18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果、黄瑞卿、郑海峰、黄玉芬、肖振林、陈炎辉、陈建翊
起草单位:福建省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归口单位: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磷酸二氢钠提取——原子荧光法测定酸性土壤中有效砷和用硫代乙醇酸-磷酸氢二钠提取——原子荧光法测定酸性土壤中有效汞的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pH<6.5的酸性土壤,pH6.5~pH7.0的土壤也可参照使用。 有效砷检出限为0.007 mg/kg,有效汞检出限为0.001 mg/kg。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原子荧光法测定酸性土壤中有效砷与有效汞的方法,包括样品提取、还原反应及检测原理,适用于pH小于6.5的酸性土壤及部分中性土壤的检测分析,并明确了试剂、仪器及规范性引用文件等技术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080.05
Z18
DB35/T1459—2014
福建省地方标准
酸性土壤中有效砷、有效汞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果、黄瑞卿、郑海峰、黄玉芬、肖振林、陈炎辉、陈建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磷酸二氢钠提取—原子荧光法测定酸性土壤中有效砷,以及用硫代乙醇酸—磷酸氢二钠提取—原子荧光法测定酸性土壤中有效汞的方法。本方法适用于pH<6.5的酸性土壤,pH 6.5~7.0的土壤也可参照使用。有效砷检出限为0.007 mg/kg,有效汞检出限为0.001 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3.1 土壤有效砷测定原理
用0.5 mol/L磷酸二氢钠提取试样中的有效砷,加入硫脲使五价砷预还原为三价砷,再加入硼氢化钾还原生成砷化氢,由氩气载入石英原子化器中分解为原子态砷。在砷空心阴极灯发射光激发下产生原子荧光,其荧光强度在固定条件下与砷浓度成正比,并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3.2 土壤有效汞测定原理
用硫代乙醇酸—磷酸氢二钠提取试样中的有效汞,在酸性介质中由硼氢化钾还原为原子态汞,由载气(氩气)带入原子化器中。在汞空心阴极灯照射下,基态汞原子被激发后回到基态并发射特征荧光,其荧光强度与汞含量成正比,并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规定,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2008规定的二级水。本标准所述溶液如未指明溶剂,均为水溶液。
4.1 测定土壤有效砷的试剂与材料
4.1.1 盐酸(ρ=1.19 g/mL):优级纯
4.1.2 硫酸(ρ=1.84 g/mL):优级纯
4.1.3 5%盐酸溶液:取50 mL盐酸(4.1.1),加水稀释至100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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