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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3103-2024

中文名称:市场监督管理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

所属省份: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9-14

实施日期:2024-12-1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572.96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60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志强、王敬、李悦、琚玉芳、郭小玉、苗丽娟、姜浩、徐陵惠、侯念宗

起草单位:玖零零幺质量研究院(山西)有限公司、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57)

提出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本文件是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DB14/T3103-2024《市场监督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规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术语、基本要求、审核范围、主体、内容、程序及监督要求。

部分标准内容

DB14/T3103—2024 市场监督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5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玖零零幺质量研究院(山西)有限公司、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强、王敬、李悦、包小玉、苗丽娟、姜浩、徐陵惠、侯念宗。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审核范围
6 审核主体
7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内容
8 其他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
9 审核程序
10 审核意见
11 指导与监督
附录
A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资料性)
B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资料性)
C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表(资料性)
D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证据目录清单(资料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审核范围、审核主体、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审核意见、指导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注记,适用于本文件。其中,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行政执法
指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进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及其他行政权力。
3.2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指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进行的合法性审核的活动。

4 基本要求
4.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应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4.2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规范的原则,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办审分离的要求,做到应审必审、有错必纠,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4.3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对案情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法制审核机构可以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对案件进行研究论证。

5 审核范围
5.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下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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