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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图集号: 津07SSZ1-4
图集类别:其它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3-01
实施日期:2023-03-01
下载格式:pdf zip
城市道路质量通病防治系列图集
DBJT29-175-2007
津 07SSZ1-4
编制单位:天津市华森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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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加速度值为0.15g的地区。设计地震分组为一组。
1.2 本图集的构筑物及构体使用年限为50年,环境类别为二a类。
1.3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要求地耐力不应小于70kPa,场地为非液化场地。场地上震别为Ⅲ类以上,且须满足设防烈度后的计算值,强振后无沉降开裂现象。如遇特殊情况应与设计师共同研究。
1.4 本图适用于H≥500mm的化粪池,若超出适用范围应重新进行结构计算。
1.5 当地下水对混凝土或钢筋有腐蚀性时,选用人员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方能使用本图集。
1.6 当本图集构筑物建于斜坡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本图集根据建设部[2007]46号关于印发《关于建筑项目前期管理要求的函》的通知进行编制。
本图列明自化粪池检查井及主体结构至主体构造详图做法。
4.1 本图集上盖板的设计荷载分为二级,选用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
如井的设置位置为重型或非机动车道(车行下),重载板承载力按40kN/m²荷载等级为B级。
如井的设置位置为轻型机动车道、汽车荷载不超过汽-10级(路下)、自行车等轻载,A级。
5.1 化粪池设计标高后,基础为杂填土或淤泥、软质土层时,必须进行换填;处理后也可进行上部施工。其他情况依设计另行处理。
编制说明(一)国建 93S14-4页次 D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