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 562.4-2008
中文名称:无公害花鱼骨 第4部分:苗种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5-09
实施日期:2008-06-0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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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150
中标分类号:B52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花鱼骨(Hemibarbus maculatus Bleeker)苗种的术语、鱼苗及鱼种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则,适用于花鱼骨苗种质量评判,包括鱼苗、夏花和冬片的规格及指标。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150
B52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562.4-2008
无公害花鱼骨 第4部分:苗种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Hemibarbus maculatus Bleeker Part 4: Fry and Fingerling
2008-05-09 发布
2008-06-09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花鱼骨(Hemibarbus maculatus Bleeker)俗称“季鱼”、“季郎鱼”、“鸡骨郎”,隶属于鲤科、亚科,是我国主要淡水水域常见的一种中小型经济鱼类。本部分的4.2、5.2、6.2及第7章为强制性条款。DB33/562《无公害花鱼骨》按部分发布,分为四部分:第1部分 繁殖技术规范;第2部分 养殖技术规范;第3部分 质量安全要求;第4部分 苗种。本部分为DB33/562的第4部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主要起草人包括胡廷尖、宓国强、周志明、王雨辰、黄小红。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花鱼骨(Hemibarbus maculatus Bleeker)术语、鱼苗和鱼种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适用于花鱼骨苗种的质量评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部分引用而成为本部分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部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857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DB33/T 599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鱼苗 指刚孵出4天至5天,全长0.65cm至0.7cm,卵黄囊消失、充气、能平游及主动摄食阶段的仔鱼。
3.2 夏花 指经25天至50天培育,全长2cm至4cm,鳞片、鳍条已长全,外观具有成体基本特征的幼鱼。
3.3 冬片 指夏花经过5个月至7个月培育,养成的全长8cm至15cm的鱼种。
4 鱼苗质量
4.1 外观 肉眼观察鱼苗应符合3.1条规定,鱼体透明,色泽光亮,集群游动,行动活泼,容器中轻微搅动水体时有逆水游动能力。
4.2 可数与可量指标
4.2.1 可数指标 畸形率小于3%,伤病率小于1%。
4.2.2 可量指标 95%以上的鱼苗全长应达到0.65cm。
5 夏花质量
5.1 外观 肉眼观察夏花应符合3.2条规定,规格整齐,体形正常,鳍条及鳞被完整,体表光滑有粘液,色泽正常,游动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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