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721-2008
中文名称:水产养殖消毒剂使用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09-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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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150
中标分类号:B5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消毒剂的技术要求及方法,适用于养殖水体和动物的消毒。包括全池泼洒、浸浴、挂袋、薰蒸等消毒方法,确保水产养殖安全。
部分标准内容
DB33/T721—2008 水产养殖消毒剂使用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过程中进行疾病预防和控制时消毒技术的要求及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过程中对养殖水体及动物的消毒。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过程中对养殖水体及动物的消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05版
3 术语和定义
3.1 消毒:杀灭、清除养殖水体中的微生物(含原生动物)或抑制微生物繁殖,使其达到对养殖动物无致病性的处理。
3.2 消毒剂:用于杀灭或抑制养殖水体等传播媒介中的微生物(含原生动物)的制剂。
3.3 休药期:最后停止用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的最短时间。
4 消毒剂的选择
养殖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05版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公告目录中的产品,产品包装应完整,标签说明书应注明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适应症、用法用量、生产日期、有效期、休药期、使用注意事项及生产企业相关信息等。产品应获得农业部核发的兽药批准文号。
5 消毒方法
5.1 全池泼洒消毒
5.1.1 适用范围:在清塘和日常防病治病时可采用本方法。
5.1.2 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根据养殖对象选择适宜的消毒剂产品,并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要求的用法用量进行使用。
5.2 浸浴消毒
5.2.1 适用范围:养殖对象放养入池前及密集型养殖(如网箱养殖)时可采用本方法。
5.2.2 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将欲放养的水产动物放入一定浓度的消毒剂溶液中,浸泡一定时间后再放入养殖池中,药物浓度与浸浴时间按产品说明书要求确定。
5.3 挂袋消毒
5.3.1 适用范围:适用于网箱养殖和区域性水体中(如食场等)的养殖对象消毒。
5.3.2 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在消毒区域四周选择2个至4个点,将消毒剂置于有一定溶出性的容器中,定点悬挂于离水面20cm至100cm的水体中,使消毒剂缓慢溶出,从而保持所在水体一定的药物浓度,达到对养殖水体和鱼体消毒的目的。
5.4 薰蒸消毒
5.4.1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放养前养殖室内空气及建筑物表面消毒。
5.4.2 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按福尔马林30mL:高锰酸钾15g:水15mL/m3室内体积的用量比例进行配比消毒。
6 养殖水体的测算
6.1 面积测算
6.1.1 方形池塘面积测算:分别量取池塘长宽两边的边长,按下列公式计算面积:s = l × h
s:池塘面积(m²)
l:池塘边长(m)
h:池塘边宽(m)
6.1.2 圆形池塘面积测算:量取池塘的半径,按下列公式计算面积:S = 3.14 × r²
s:池塘面积(m²)
r:池塘水面半径(m)
6.2 水深测算
在鱼池中点纵横交叉划分两条线,在每条线上从离岸一米处开始,每隔一米测一个点,直到离对岸米处止,然后各点相加,除以点数,即得平均水深。
6.3 体积计算
将测量所得的面积与平均水深相乘,即等于养殖水体体积。
本标准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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