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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5255-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 5255-2004

中文名称:无公害食品火龙果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英文名称: Non-polluting food dragon frui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4-01-07

实施日期:2004-03-01

作废日期:2014-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水果、蔬菜及其制品>>67.080.10水果及其制品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1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即废止)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黄和、叶英、程雪梅、罗昭政

起草单位: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火龙果(Hylocereus undatus Britδ Rose )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火龙果。 NY 5255-2004 无公害食品火龙果 NY5255-200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火龙果(Hylocereus undatus Britδ Rose )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火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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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67.08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5255—2004
无公害食品
2004-01-07发布
火龙果
2004-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前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和,叶英、程雪梅、罗昭政。NY52552004
1范围
无公害食品
火龙果
NY5255—2004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鲜火龙果(HylocereusundatusBrit&Rose)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鲜火龙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丁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5009.146
GR/T 5009.188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的测定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855
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3要求
3.1感官
果皮光滑、着色均匀、有光泽、无机械伤、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3.2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无公害食品火龙果安全指标
铅(以Pb计)
锯(以cdi)
敌敌畏(dichlarvos)
敌百虫(trichlorphon)
氯氟氰氨菊酯(cyhelothrin)
多菌灵(carbemdazim)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wwW.bzxz.Net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声农药不得在水果生产中使用,其他农药参照国家有关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4试验方法
4.1感官
NY5255—2004
4.1.1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用目测法检测果皮若色和光泽、机械伤、腐烂和病虫害等,4.1.2用亮或口尝法检测异味。
4.2安全指标
4.2.1铅的测定
按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4.2.2镉的测定
按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4.2.3敌敌畏的测定
按GB/T5009.20的规定执行。
4.2.4敌百虫的测定
按GB/T5009.145的规定执行
4.2.5氯氟氰菊酯的测定
按GB/T5009.146的规定执行
4.2.6多菌灵的测定
按GB/T5009.188的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组批
同一产地同品种同时采收的火龙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5.2抽样方法
按GB/T8855的规定执行。
5.3检验分类
5.3.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5.3.2交收检验
每批次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标签、标志和感官要求,卫生指标由交易双方根据合同选测,检验合格方可交收。5.4判定规则
5.4.1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感官有缺陷的样品做记录,不合格百分率按有缺陷果的质量计算。每批受检样品的平均不合格率不应超过5%。5.4.2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判为不合格。6标识
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包装箱上应有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识。广东农业信息网
http://gd.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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