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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48-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06.48-2000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of humidifier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0-03-01

实施日期:2001-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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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4706.48-2009代替

采标情况:idt IEC 60335-2-98:1997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6920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4-07-23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0-03-1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水蒸发或雾化使室内空气增湿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加湿器的安全。非家用的但只要可能对公众产生危险的加湿器,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打算被外行人使用的加湿器,也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就实用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家庭中和所有人能碰到的,对公众产生危险的加湿器。本标准通常不考虑:——无人监护的儿童或体弱者使用器具;——儿童将器具作为玩具。 GB 4706.48-200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GB4706.48-200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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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4706.48—2000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0335-2-98:199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加湿器的特殊要求》。本标准应与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标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一1998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中写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应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一1998中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标准所增加的条文。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庆、王慧熔,李先立,许力本标准委托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GB4706.48—2000
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1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EC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井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如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难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2)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设协设,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3)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4)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最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T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5)IEC 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 IEC 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应尽可能注意,本标准中的一些元作可能涉及到专利权问题,IEC不对任何专利权进行表态。本标准出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本标准构成IEC60335-2-98的第1版。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61/1100/DIS
表决报告
61/1268/RVL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有关本标准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以上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本标准应与IEC 60335-1及其增补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标准是根据IEC 60335-1的第 3版(1991)制定的。
本标准增补或修改了IEC60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标准:加湿器的特殊要求。本标准中未提及的IEC 60335-1的条款,只要合理,便可使用。本标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的地方,是对IEC60335-1的相关条款的相应修改,注
1本标准使用下述几种印刷字体:要求:用正体字!
试验规范:用斜体字;
注:用小号正体字。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 2章中有定义,当 [EC 60335-1 的定义涉及到形容词时,形容词和对应名词也采用黑体字。2本标准增加的案款和表格的编号从101开升始。某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
第1章:只有打算水久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电极型器具(荷兰)。—7.12.1:最小额定压力为1.0MPa(丹麦、瑞典和挪威)一24.101此项要求不适用(美国)。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tar electrical appllan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tor humddifersGB4706.1一1998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48—2000
idt IEC 60335-2-98:1997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水蒸发或雾化使室内空气增湿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加湿器的安全。
注1:蒸发是靠加热水或通过一个加湿元件喷湿空气而得到的。非家用的但只要可能对公众产生危险的加湿器,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打算被外行人使用的加湿器,也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就实用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家庭中和所有人能碰到的,对公众产生危险的加湿器。本标准通常不考虑:
无人监护的儿童或体弱者使用器具;一儿童将器具作为玩具。
注2:以下事实应引起注意!
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加湿器,必要时可有附加要求;在热带地区使用的加湿器,必要时可有特殊要求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卫生当局、负责国家劳动保护和类似当局规定的。注3:本标准不适用:
用于加热和制冷系统的加湿器(IEC60335-2-B8):—医用的加湿器<1EC60601);
一工业专用的加湿器,
一在特殊环境中使用的加腿器。例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获汽或媒气)的环境。2定义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2.9代替:
正常操作nortmaloperatian
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器具注入最大量的水。除非如器连接到供水管道,并且加水是自动控制的。电极式加湿器,水的电阻率在20℃士5℃时应约为5000·cm。注:导电率可由在水中加磷酸铵获得。2.101电极式加湿器electrode-typeappliance器具中的导电液体靠流过它的电流加热。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03 -16 批准2001-03-01实施
3总体要求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4试验的一般条性
GE 4706.48—2000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A.6增加:
湿度调节器被短路或使其不起作用。5空章
6分类
GB 4706.1—1998 中的该章适用7标志和说明
GB 4706.1一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7.1增加:
当注人额定容量的水时,器具应有一个水位标志或其他指示装置。除非超过额定容量的水注不进去。当器具注水时这个标志应是可见的。手动注水的器具,注水量可超过额定容量时,器具应有一个水位标志或由其他方法指示其已往入到额定容量。器具注水时这个标志应是可见的。如果水或蒸汽的温度超过60℃,器具应标出下列内容:注意:热水
注意:热蒸汽
7.12增加: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
所用落液的用量及成分,如果使用盐水,应替告不能用盐过量;注水、清洁和除垢(如果适用)说明书应包括:
防止被蒸汽烫伤的警告
电极式加湿器不能使用直流电源:注水和清洁时不能通电。
7.12.1 增加:
连接到供水管线的器具在安装说明中应标明允许的最大水压,以帕斯卡表示。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9电动器具的启动
GB4706.1—1998中的该章不适用。10输人功率和电流
GB 4706.48—2000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0.1 增加:
测量电极式加湿器的最大输入功率。往,电极式加凝器不限制负偏差。10.2增加:
测量电极式加湿器的最大输人电流。注,电极式加湿器不严制负偏差,11发热
GB 4706.1—1998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1.4代替:
电极式加器在1.06倍额定电压下工作,代替在1.15倍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增加:
如果装在器具中的电动机,变压器或电子线路的温升超过限定值,而输人功率低于额定输入功率,器具在1. 06倍额定电压下重复试验。11.6 代替:
组合型器具按照电热器具操作。11.7代替:
器具运转至建立稳定状态为止。11.8增加:
当器具在1.15倍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时,电动机,变乐器或电子线路的元件及直接受它们响的零部件的温升有可能超过它们各自的温升限定值。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GB 4706.1—1998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3.1代替:
电极式加湿器在1. 06 倍额定电压下工作代替在1. 15倍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13.2增如:
对电极式加湿器还需测量放置在蒸汽中距出口10mm处的金属网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泄漏电流。
泄漏电流不应超过 0. 25 mA,
注:易融及金属部件包括金属箱。14空章
15耐潮湿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送内容外,均适用15.2增加:
不确定时,进行溢出试验,器其偏离正常使用莅置的角度不应超过5”。GB 4706. 48—2000
操作打算直接与供水管道连接的器具,达到最高水位后。进水阀保持打开状态,并在第一次有溢流迹象后再继续注水15min,或者直到由其他装置自动地停止注水为止。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18耐久性
GB4706.1—1998中的该章不适用。19非正常工作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9.2增加:
电极式加湿器进行试验时,以20℃士5C的NaCI饱和落液注满容器,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注:饱和溶液指食盐不再溶解时的水溶液19.3增加:
此项试验不适用于电极式加湿器。19.4增加:
器具注入足够的水盖发热元件。关闭风扇。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21机械强度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22结构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2.6增加:
排水孔直径至少为5mm,或者是宽至少为3mm的20mm截面积。通过测量确定是否合格。
22.101装有加热水装置的器具蒸汽出口处应是能够避免被阻塞的,因为这种阻塞会明显地升高容器内的压力这些器具的结构应具有至少20mm裁面积和最小尺寸为3mm的孔使器具经常处于大气压下。
通过视检和测量确定是否合格。22.102安装在墙壁上的器具应用可靠的措施固定在墙壁上,单独连接到供水管道。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2.103电极式加湿器的构造应该是:当打开器具注水时,能断开两个极,每一极触点间隙至少应为3mm.
注:需取下连接器方可接近注水孔的器具应特合本要求,通过视检和测量确定是否合格.
GB 4706.48—200D
22.104打算连接到供水管道的器兵应能承受正常使用所要求的水压。通过将器具连接到静水压等于两倍最大进口水压或1.2MPa的水源。两者取其较高者。经受5min试验,米确定是否合格。
承受水压的部件应无泄漏。
23内部布线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24元件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24.101符合第19章要求的热断路器,应是不能自复位的。通过规检确定是否合格。
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GB 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27
接地措施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2B螺钉和连接
CB 4706.1—1998 中的该章适用。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衰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30.2.2不适用。
30-3增加
注,支撑电极式加湿器电极的绝练材料部件,可认为是经受极严醋工作条件的试验,31防锈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4706.1—1998中的该章适用。GB4706.1--1998中的附录均适用,GB4706.4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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