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T 79-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C/T 79-1996
中文名称:烟草机械 SJ11~18型加料机
标准类别:烟草行业标准(YC)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7-08
实施日期:1996-11-01
作废日期:2006-02-2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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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机械>>X94制烟机械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YC/T 79-1996 烟草机械 SJ11~18型加料机 YC/T79-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YC/T 79—1996
本标准规定了SJ11~18型加料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可作为SJ11~18型加料机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修理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本标准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1997年11月1日起所有制造的加料机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推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由全国烟草标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起草单位:秦皇岛烟草工业机械厂。本标谁主要起草人:杨彦荣、沈素娟、王守仁、侯幼平、任荣信、姜广峻。380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草机械
SJ11~~18型加料机
Tobacco machinery
Model SJ11 to 18 casing cylinderYC/T 79--1996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机械SJ1118型加料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SJ11~18型及其改进型加料机(以下简称整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894-—1988安全标志
GB/T3768—1983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3306--1991标牌
YC/T1-—1994烟草机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YC/T10.10—1993烟草机械
YC/T10.11—1993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YC/T 10.12—1993
YC/T 10.14-—1993
YC/T 10. 16--1996
YC/T 11.2-1993Www.bzxZ.net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通用技术条件
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电气装配
基本要求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YC/T15—1994烟草机械产品命名方法卷烟工艺规范
3分类与命名
分类与命名按YC/T1和YC/T15执行。3.1型号
3.1.1型号示例如下:
国家烟草专卖局1996-07-08批准1996-11-01实施
3.1.2型号一览表见表1。
产品型号
额定生产能力
加料泵流量
50~120
≥120~250
50~120
YC/T 79--1996
改进设计代号
-型别序号
-型别代号
组别代号
类别代号
第一次改进设计
加料加香
型号一览表
简体直径X长度
$900X 4 000
左、右式机
结构特点
筒体驱动为无级变速器,加水
手控,加蒸汽、加料自控,料液泵清差电机调速
简体驱动为无级变速器,加
水、加蒸汽、加料液均自控,料液泵滑差电机调速
加水手控、加蒸汽、加料均自
控,简体和料液泵驱动均为变频调速
加水、加蒸汽、加料液均自控
简体和料液泵驱动均为变频调
同SJ11
同SJ1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
同SJ11B
同SJI1C
同SJ11
同SJ1IA
同SJ11B
同SJ11C
同 SJ11
同SJIIA
同SJ11B
同SJ11C
产品型号
额定生产能力
加料泵流量
>120~250
50~120
>120~250
>250~700
50~120
>120~250
>250~700
YC/T 79—1996
表1(续)
简体直径×长度
p900×4000
1200×5000
左、右式机
结构特点
同SJ1I
同SJ1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
同SJ1IB
同SJIIC
同SJ11
同SI1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
同SJ1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
同SJI1A
同SJI1B
同SJ11C
同SJ11
同SJ1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
同SI1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
同SJ1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I1
间SJ11A
产品型号
额定生产能力
加料泵流量
>250~700
50~120
>120~250
YC/T 79—1996
表1(完)
简体直径×长度
$1200×5000
$1400X6000
$1 900× 6 000
左、右式机
结构特点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
同SJ1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
同SJI1A
同SJ11B
同SJ11C
同SJ11
同SJI1A
同SJ11B
同SJ11C
左式机是指观察者沿物料流向观察,主机的操作面在右边者。反之为右式机。额定生产能力均按物料含水率12%计算。2
加料加香量应按卷烟产品配方规定。一般加香量宜为0.1%~0.2%,加料量宜为0.5%~2.0%,加里料量3
宜为 18%~~20%。
3.2基本参数
3.2.1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项
型·号
额定生产能力,kg/h
加料泵流量(可选)kg/h
出料温度·℃
出料含水率,%
SJ11,SJ12
50~120
注:额定生产能力按物料含水率12%计算。3.2.2
耗能指标见表3。
表2性能指标
SJ13、SJ14
50~120
~250
~700
5070(由工艺确定),允差±5
18~38(由工艺确定),允差士1SJ15.SJ16SJ17.SJ18
50~~120
~250
耗能指标
耗水量,L/h
耗蒸汽量kg/h
压缩空气耗量,L/min
耗电总功率,kw
3.2.3结构参数见表4。
简体尺寸(简径×简长)
简体倾斜角度,(\)
进料口中心高,mm
出料口中心高,mm
技术要求
YC/T 79—1996
表3耗能指标
SJ11,SJ12
SJ13,SJ14
结构参数
SJ11,SJ12
900×4 000
SJ13,SJ14
1 200× 5 000
SJ15.SJ16
SJ15,SJ16
1 400×6 000
SJ17,SJ18
SJ17,SJ18
1 900×6 000
整机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烟草行业有关标的规定。
4.1工作条件
整机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不大于80%,
c)海拨高度:不高于2000m;
d)电源:3N~50Hz/TN-S,380V±38 V,50Hz±1Hz注:出口整机的电气部分应根据采购方指定的电源电压和频率设计。e)水质:应符合GB5749有关规定;f)蒸汽进口压力;≥0.8MPa;
g)压缩空气进口压力:≥0.6MPa;h)进料含水率:15%~20%;
D进料温度:23℃~~45℃+
i)来料:《符合卷烟工艺规范》中3.7.2或4.1.2的规定。4.2使用性能
整机在符合4.1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能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性能指标应符合3.2.1规定;b)整机有效运行率应不小于90%。4.3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
4.3.1对人身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或对机器易造成损坏的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4.3.2绝缘电阻:电路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间绝缘电阻应大于1Mo。4.3.3介电强度:电控设备非电连接的独立电路相互间及带电回路与机壳之间,应能承受50Hz、1500V交流电压、持续1min的介电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385
YC/T 79—1996
4.3.4保护接地:外部保护接地端子与电气设备任何棵露导体零件和设备外壳之间的接触电阻应小于0.1a。
4.3.5整机上应设置由电气开关组成的闭锁/开锁装置(隔离开关),在闭锁位置时,任何启动设备的操作将不能进行。
4.3.6整机上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当出现紧急情况(设备损坏、人身危险)时,按下此按钮即可断电停机。
4.3.7整机噪声不应大于85dB(A)。4.4装配
4.4.1装配应符合YC/T10.11、YC/T10.16的有关规定。4.4.2简体的转向正确。
加料、加水或加蒸汽应能手控或自动控制。4.4.3
应有与电子皮带秤、水分仪信号通信接口。4.4.5应有与制丝生产线联锁控制接口。4.4.6压力试验
各管路系统应分别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各段管路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准渗漏。4.4.7筒体转动平稳,无卡滞现象。4.5空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速度连续空载运行4h以上,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满足空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整机各运动部分运转应平稳、灵活、无跳动,无冲击及异常的响声,c)滚筒转速在4r/min~16r/min范围内无级调速;d)各种仪器、仪表工作应正常,蒸汽管路的冷凝水排放应畅通。4.6负载运行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负载运行21h以上,并达到下列要求:a)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应满足负载运行所需的各种功能:b)整机的使用性能符合4.2规定。注:整机受整线工艺限制达不到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负载运行。4.7外观
4.7.1外表面涂漆层质量应符合YC/T10.10-1993中4.3.5的有关要求。4.7.2整机外观涂漆色泽应与整线设备相协调。5试验方法
5.1试验用仪器、工具及精度
a)声级计为2型;
b)兆欧表:500V,0.5级。
5.2额定生产能力
在符合4.1工作条件下,整机正常工作30min后,以电子皮带秤3h累积称重的算术平均值(折算成12%含水率的标准重量)作为评定依据。5.3出料含水率
a)取样
在整机出口处随机取样三次,每次50g,分别置于样品盒中。每次间隔时间不大于5min;b)测定方法
按《卷烟工艺规范》中9.2.3.2.2的规定测定样品的含水率;386
c)计算方法
YC/T 79—1996
按三次样品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设备的出料含水率。5.4出料温度
出料温度的检验方法按《卷烟工艺规范》中9.2.3.7.1执行。5.5有效运行率
整机应以额定生产能力正常运行,连续工作三天,每天一班,每班不少于7h的考核运行时间(若不能保证每班7h考核运行时间,应延长该班工作时间或重新考核)有效运行率按式(1)计算:有效运行率(%)=实际食格品产量× 100额定产量
式中:额定产量二额定生产能力×(考核时间一非整机故障停机时间)注
1额定生产能力按含水率12%计算,实际合格品产量也按12%计算。2整机受整线工艺设计的限制达不到额定生产能力时,可以工艺设计能力代替额定生产能力进行计箕。(1)
3整机有效运行率的计算与采购方日常使用整机时有效作业率的考核是有区别的,后者存在资源配置、环境条件、企业管理等因素的影响。
5.6噪声
5.6.1按GB/T3768—1983中6.4测量整机噪声,并符合以下规定:a)主要测点距离为1000 mm;
b)测点距反射面的高度1500mm
c)测点数为5点,即4个基本测点再加上水平面上A声压级最高点的附加测点,见图1。0os
O-基本测点;一附加测点
图1测点布置图
5.6.2背景噪声按GB/T3768—1983中6.5修正。5.6.3测量表面平均声压级的计算按GB/T3768—1983中的7.1计算。5.7电气安全性能
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和保护接地的测试方法按YC/T10.14—1993中4.2~4.4规定进行。6检验
整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6.1出厂检验
6.1.1每台整机出厂检验的项目为4.3~4.5和4.7及7.1、7.2.1、7.2.2。6.1.2每台整机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387
6.2验收检验
YC/T 79—1996
6.2.1每台整机应按4.5和4.6进行验收检验。6.2.2整机的验收检验应在采购方进行。验收检验时,应做好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6.3型式检验
6. 3.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产品设计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定期累积50台,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广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2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所有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中的关键特性项目和重要特性项目。
6.3.3型式检验应在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率为10%。若整机数量少于10台时,则随机抽取一台。
6.4判定规则
6.4.1在各项检验中,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合格。6.4.2在检验中,当某项指标未达到本标准规定时,允许调试后进行复验,若复验两次仍未达到规定时,则判定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标志
7.1.1标志应符合GB2894.GB/T13306有关规定。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a)产品型号及名称;
b)额定生产能力;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和出广编号。
7.1.2包装、运输及贮存标志应符合YC/T10.12--1993中3.5的规定。7.2包装、运输及贮存
7.2.1包装应符合YC/T10.12的有关规定,7.2.2随机文件应符合YC/T11.2的有关规定。7.2.3运输、贮存应符合YC/T10.12一1993中第4章的规定。在开箱验货前,若采购方在露天放置包装箱时应采取防雨、防水措施。8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宜在采购方与供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注:建议至少在合同中明确:采购方在遵守本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整机自开箱验货确认无误之日起18个月内,若因制造质量而不能正常使用,供方应及时免费修理或更换。388
A1工作条件记录
工作条件记录见表A1。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测试地点、时间
测试人员(签字)
评价: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海拔高度
项目名称
电源:3N~50Hz/TN-S
蒸汽进口压力
压缩空气进口压力
进料含水率
进料温度
YC/T 79--1996
附录A
【标推的附录】
工作条件记录和验收记录
表A1工作条件记录
型加料机
标准规定
10℃~40℃
≤2000m
380V±38V
50Hz±1Hz
≥0.8 MPa
≥0.6 MPa
GB5749有关规定
15%~20%
23℃~45℃
符合《卷烟工艺规范》
中3.7.2或4.1.2的规定
A2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见表A2。
产品型号、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验收地点、时间
额定生产能力
出料温度
出料含水率
有效运行率
项目名称
YC/T 79—1996
表A2验收记录
型加料机
标准规定
按表2
50℃~70℃(工艺确定)
允差士5℃
18%~38%(工艺确定)
允差士1%
整机运行正常,控制系统功能齐全稳定结论:
采购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采购方单位(签章):
年月間
供方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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