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046-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046-2008
中文名称: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1-21
实施日期:2008-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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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用于
水泥
混凝土
粒化
高炉
矿渣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材料>>91.100.10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中标分类号:建材>>建材产品>>Q11水泥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31017
页数:平装16开/页数:9/字数:16千字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74768-T-609
出版日期:2008-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0-04-03
起草人:颜碧兰、江丽珍、刘晨、王昕、朱桂林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宝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等
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提出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定义、组分与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作水泥混合材和混凝土掺合料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046-200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91.10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046—2008
代替GB/T18046-200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
粒化高炉矿渣粉
Ground granulated blast furnace slagused for cement and concrete2008-01-2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07-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T18046一200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与GB/T18046—2000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组分与材料”一章(本版第4章);GB/T18046—2008
一矿渣粉的比表面积要求由“S75、S95、S105矿渣粉比表面积均不小于350m/kg改为“S75级≥300m2/kg.S95级≥400m2/kg、S105级≥500m2/kg\(2000版第4章,本版5.1);-矿渣粉的流动度比由“S75级不小于95%;S95级不小于90%S105级不小于85%”改为“S75级、S95级和S105级均≥95%”(2000版第4章,本版5.1);氯离子含量由“不大于0.02%”改为“不大于0.06%”(2000版第4章,本版4.1);烧失量试验方法条文中增加“由于矿渣在灼烧过程中硫化物的氧化引起烧失量测定误差,因此试验结果需校正。”(2000版5.1,本版5.1);检验规则中增加了检验项目要求(本版7.2.2);-检验规则中增加了型式检验(本版7.3);交货与验收规则进行了补充规定(本版7.5.1、7.5.2、7.5.3);对比水泥由“符合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规定的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道硅酸盐水泥,且7d抗压强度35MPa~45MPa,28d抗压强度50MPa~60MPa,比表面积300m2/kg~400m/kg,SO含量(质量分数)2.3%~2.8%,碱含量(Na20+0.658K0)0.5%~0.9%。(2000版附录A.3.1,本版附录A.3.1);增加“矿渣粉玻璃体含量”选择性指标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本版第5章和附录C)。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宝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唐山唐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梅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云南瑞安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建材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碧兰、江丽珍、刘晨、王昕、朱桂林。本标准于2000年4月3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I
1范围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
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2008
本标准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定义、组分与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作水泥混合材和混凝土掺合料的粒化高炉矿渣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1996,eqvISO680:1990)GB/T203用于水泥中粒化高炉矿渣GB/T208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241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5483石膏和硬石膏(GB/T5483—1996,neqISO1587:1975)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8074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9774水泥包装袋
GB12573水泥取样方法
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idtISO679:1989)JC/T420水泥原材料中氮的化学分析方法JC/T667水泥助磨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粒化高炉矿渣粉groundgranulatedblastfurnaceslagpowder以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可掺加少量石膏磨制成一定细度的粉体,称作粒化高炉矿渣粉,简称矿渣粉。
4组分与材料
4.1矿渣
符合GB/T203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4.2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4.3助磨剂
符合JC/T667的规定,其加入量不应超过矿渣粉质量的0.5%。1
GB/T18046-—2008
5技术要求
矿渣粉应符合表1的技术指标规定。项
密度/(g/cm)
比表面积/(m/kg)
活性指数/%
流动度比/%
含水量(质量分数)/%
三氧化硫(质量分数)/%
氯离子(质量分数)/%
烧失量(质量分数)/%
玻璃体含量(质量分数)/%
效射性
试验方法
6.1烧失量
表1技术指标
按GB/T176进行,但灼烧时间为15min~20min。级
矿渣粉在灼烧过程中由于硫化物的氧化引起的误差,可通过式(1)、式(2)进行校正:wo,=0.8×(w约so,w约so,)
式中:
未约so,
式中:
矿渣粉灼烧过程中吸收空气中氧的质量分数,%矿渣灼烧后测得的SO,质量分数,%;矿渣未经灼烧时的SO,质量分数,%。X校正=X#十o
X较正一矿渣粉校正后的烧失量(质量分数),%;X测—矿渣粉试验测得的烧失量(质量分数),%。6.2三氧化硫
按GB/T176进行。
6.3氯离子
接JC/T420进行。
6.4密度
按GB/T208进行。
6.5比表面积
按GB/T8074进行。
6.6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
按附录A(规范性附录)进行。
(1)
(2)
6.7含水量
按附录B(规范性附录)进行。
6.8玻璃体含量
按附录C(规范性附录)进行。
6.9放射性
GB/T18046—2008
按GB6566进行,其中放射性试验样品为矿渣粉和硅酸盐水泥按质量比1:1混合制成。7检验规则
7.1编号及取样
7.1.1编号
矿渣粉出厂前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矿渣粉出厂编号按矿渣粉单线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60×10t以上,不超过2000t为一编号;30×10~60×10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10×10*~30×10*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10*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当散装运输工具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数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7.1.2取样方法
取样按GB12573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试样应混合均勾,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要量大一倍的试样。7.2出厂检验
7.2.1经确认矿渣粉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7.2.2出厂检验项目为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等技术要求(如掺有石膏则出厂检验项目中还应增加烧失量)。7.3型式检验
7.3.1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表1全部技术要求。7.3.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一次;一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一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4判定规则
7.4.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章中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等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
7.4.2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第5章中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等技术要求的为不合格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7.4.3型式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第5章表1中任一项要求的为型式检验不合格。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应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7.4.4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和掺量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当用户需要时,生产厂应在矿渣粉发出之日起11d内寄发除28d活性指数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d3
GB/T18046-2008
活性指数应在矿渣粉发出之日起32d内补报。7.5交货与验收
7.5.1交货时矿渣粉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矿渣粉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卖方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的责任。当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以本厂同编号矿渣粉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字样。7.5.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1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在40d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5.3以生产厂同编号矿渣粉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矿渣粉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在三个月内,买方对矿渣粉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8.1包装bZxz.net
矿渣粉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每袋净含量50kg,耳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量不得少于1000kg(含包装袋),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矿渣粉包装袋应符合GB9774的规定。8.2标志
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级别、包装月期和编号。掺石膏的矿渣粉还应标有“掺石膏”的字样。散装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8.3运输与贮存
矿渣粉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A.1范围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矿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测定本附录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检验方法。A.2方法原理
GB/T18046—2008
A.2.1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抗压强度,采用两种样品同龄期的抗压强度之比评价矿渣粉活性指数。
A.2.2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流动度,两者流动度之比评价矿渣粉流动度比。A.3样品
A.3.1对比水泥
符合GB175规定的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且7d抗压强度35MPa~45MPa,28d抗压强度50MPa~60MPa,比表面积300m2/kg~400m/kg,SO含量(质量分数)2.3%~2.8%,碱含量(Na2O+0.658KO)(质量分数)0.5%~0.9%。A.3.2试验样品
由对比水泥和矿渣粉按质量比1:1组成。A.4试验方法及计算
A.4.1砂浆配比
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配比如表A.1所示。表A.1
胶砂配比
胶砂种类
对比胶砂
试验胶砂
对比水泥/g
A.4.2砂浆搅拌程序
按GB/T17671进行。
A.4.3矿渣粉活性指数试验及计算矿渣粉/g
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7d、28d抗压强度。中国ISO标准砂/g
矿渣粉7d活性指数按式(A.1)计算,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A
式中:
R,×100
一矿渣粉7d活性指数,%;
Rcz对比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R,试验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矿渣粉28d活性指数按式(A.2)式计算,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Az8
RzaX100
水/mL
.(A.1)
(A.2)
GB/T18046—2008
式中:
A28——矿渣粉28d活性指数,%;Ro28——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R28
一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A.4.4矿渣粉的流动度比试验
按表A.1胶砂配比和GB/T2419进行试验,分别测定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的流动度,矿渣粉的流动度比按式(A.3)计算,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LX100
式中:
矿渣粉流动度比,%;
-对比样品胶砂流动度,单位为毫米(mm);L一试验样品胶砂流动度,单位为毫米(mm)。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矿渣粉含水量的测定
B.1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矿渣粉含水量测定方法。B.2原理
将矿渣粉放入规定温度的烘干箱内烘至恒重,以烘干前和烘干后的质量之差与烘干前的质量之比确定矿渣粉的含水量。
B.3仪器
B.3.1烘干箱
可控制温度不低于110℃,最小分度值不大于2℃。B.3.2天平
量程不小于5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1g。B.4试验步骤
B.4.1称取矿渣粉试样约50g,准确至0.01g,倒入蒸发皿中。B.4.2将烘干箱温度调整并控制在105℃~110℃。B.4.3将矿渣粉试样放入烘干箱内烘干,取出后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准确至0.01g,至恒重。
B.5结果计算
含水量按式(B.1)计算,计算结果保留至0.1%:w
式中:
矿渣粉含水量(质量分数),%;wi—-烘干前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W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wr -w)×100
C.1原理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矿渣粉玻璃体含量的测定方法
GB/T18046—2008
根据粒化高炉矿渣微粉X射线衍射图中玻璃体部分的面积与底线上面积之比为玻璃体含量。C.2仪器
C.2.1X射线衍射仪(铜靶)
功率大于3kW,试验条件:管流≥40mA,管压≥37.5kV。C.2.2电子天平
量程不小于1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001g。C.2.3电热干燥箱
温度控制范围(105士5)℃。
C.3试验步骤
C.3.1在烘箱中烘干矿渣粉样品1h。用玛瑙研铂研磨,使其全部通过80μm方孔筛。以每分种等于或小于1(29)的扫描速度,扫描试样0.237nm~0.404nm晶面区间(2022.0~38.0)。C.3.2衔射图谱曲线上120)衔衍射角的线性距离不小于10mm。0.404nm~0.237nm晶面间的空间(d-空间)最强衍射峰的高度应大于100mm。注:扫措范围扩大到10°~60°时,可搜索到杂质存在,通过杂质的主要峰值可以辨析其主要成分,并和玻璃体含最一起报告。
C.4图谱处理
在0.237nm~0.404nm品面间(2g-22.0°~38.0)的空间在峰底画一直线代表背底。计算中仅考虑线性底部上方空间区域的面积。在0.237nm至0.404nm范围内,在衍射强度曲线的振荡中点画一曲线,尖锐衍射峰代表晶体部分,其余为玻璃体部分。在纸上把衍射峰轮廊和玻璃体区域剪下并分别称重,精确至0.001g。注:允许通过计算机软件直接测量相应的面积。C.5计算
按式(C.1)测定玻璃体含量,取整数。Wglass
式中:
Wglass
Wgp+Wep
矿渣粉玻璃体含量(质量分数),%;代表样品中玻璃体的纸质量,单位为克(g);W—代表样品中晶体部分的纸质量,单位为克(g)。(c.1)
GB/T18046-2008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
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
2008年4月第一版
印张0.75字数16千字
2008年4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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