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23.17-199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试验>>19.040环境试验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综合>>K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5, 字数:5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4-07-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0-08-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机械部广州电器所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的盐雾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考核材料及其防护层的抗盐雾腐蚀的能力,以及相似防护层的工艺质量比较,也可以用来考核某些产品抗盐雾腐蚀的能力。本标准不适用作为通用的腐蚀试验方法。 GB/T 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GB/T2423.17-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Basic environmental testing procedures forelectric and elecironic productsTest Ka: Salt mist
GB/T 2423. 17-—93
代替GB2423.1781
本标准等效采用IFC68-2-11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1981年第三版)。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工电子产品基本坏境试验的盐雾试验力法。本标准适用于考核材料及其防护层的抗盐雾腐蚀的能力,以及相似防护层的艺质基比较,也可以用来考核某些产品抗盐雾魔蚀的能力。本标准不适用作为通用的腐蚀试验方法。2引用标准
GB242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GB242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GB2424.10电工电了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大气腐蚀加速试验的通用导则3对试验设备的要求
3.1用于制造试验设备的材料必须耐盐雾腐蚀和不影响试验结果。3.2试验设备中工作空间的条件应该保持在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限度之内,3.3有足够大的容积,并能提供均匀的试验条件,且试验时这些条件不受试验样品的影响。3.4盐雾不得直接喷射到试验样品上。3.5试验设备工作空间内顶部利内壁,以及其他部位的冷凝液不得滴落在试验样品上。3.6试验设备内外气压必须平衡。4试验溶液
4、1盐溶液采用氯化钠(化学纯.分析纯)利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配制,其浓度为(5士0.1)%(质量百分比)。雾化后的收集液,除挡板挡回部分外,不得重复使用。4.2雾化前的盐溶液的pH值在6.5~7.2(35+2℃)之间。配制盐溶液时,可采用化学纯的稀盐酸或氧化钠的溶液来调整pH值,但液度仍须符合第4.1条的规定。5试验条件
5.1试验设备的工作试验空间内的温度为35士2℃。5.2在工作空闻内任一位置,用面积为80cm的满-斗收集连续雾化16h的盐雾沉降量,平均每小时国豪技术监督局1993-11-19批准1994-07-01实施
收集到1.0~2.0mL的溶液。
GB/T 2423.17—93
5.3本标准采用连续雾化.推荐的试验持续时间为16、24、48、96、168、336、6725.4雾化时必须防止油污、尘埃等杂质和喷射空气的温、湿度影响工作空间的试验条件。6试验程序
6.1初始检测
试验前,试验样品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果需要可按有关标准进行其他项目的性能测定。试验样品表面必须干净、无油污、无临时性的保护层和其他弊病。6.2预处理
按有关标准规定,对即将试验的试验样品进行清洁,所用清洁方法应不影响盐雾对试验样品的作用,试验前应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试验样品表面。6.3条件试验
6.3.1试验样品放置位置由有关标准规定,一般按其正常使用状态放置(包括外罩等),平板试验样品需使受试面与垂直方向成30°角。6.3.2试验样品不得相互接触,它们的间距离应是不影响盐雾能自由降落在试验样品上,以及一个试验样品上的盐溶液不得滴落在其他试验样品上。6.3.3试验样品放置后按第5章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条件试验,试验持续时间按有关标准规定从第5.3条的规定中选取,
6.4恢复bzxz.net
试验结束后,用随动水轻轻洗去试验样品表面盐沉积物,再在蒸馏水中漂洗,洗涤水温不得超过35C,然后在标准的恢复大气条件下恢复1~2h,或按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恢复条件和恢复时间。6.5最后检测
恢复后的试验样品应及时进行检查、测试并记录结果。检查项目、试验结果评定和合格要求均由有关标准规定。
引用本标准时应给出的细砸
有关标准采用本试验方法时,应对下列项目作出具体规定:a初始检测(见本标准第6.1条);b,预处理(见本标准第6.2条),c.安装细节(见本标准第6.3条):d。试验持续时间(见本标准第5.3条),e:恢复(见本标准第6.4条);f.最后检测(见本标准6.5条)。附加说明:
GB/T 2423.17-9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机械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妇口。本准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电子工业部第五研究所、中国勤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标化室、航空天工业部301所,机校工业部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供同参起享。E
本标主要草人育替英、刘慧、想患夏题美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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