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407.2-200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20植物栽培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3油料作物与产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20061-Q-326
出版日期:2008-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4-05-21
起草人:梁志杰、聂练兵、肖国锋、詹根印、金石桥、季广德、柏长青、张英、毛从亚等
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湖北省种子管理站、四川省种子站、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等
归口单位: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农业部
标准简介
GB 4407的本部分规定了油菜(Brassica napus L.)、向日葵( Helianthus annuus L.)、花生(Arachis hypogaea L.)和芝麻(Sesamum indicum L.)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上述所提及的油料类种子。 GB 4407.2-2008 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 GB4407.2-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 4407的本部分规定了油菜(Brassica napus L.)、向日葵( Helianthus annuus L.)、花生(Arachis hypogaea L.)和芝麻(Sesamum indicum L.)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上述所提及的油料类种子。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440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3543(所有部分)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标准内容
ICS65.0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407.2—2008
代替GB4407.2-1996
经济作物种子全
第2部分:油料类
Seed of economic crops-Part 2:Oil species2008-06-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12-01实施
GB4407《经济作物种于》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407《经济作物种子》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纤维类;
第2部分:油料类。
GB4407.2—2008
本部分为GB4407的第2部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反映种业发展的新情况,对GB4407.2—1996《经济作物种子第2部分:油料类》进行了修订,并代替GB4407.2—1996。本部分与GB4407.2-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订了定义和术语;
取消了油菜杂交种子质量分级;增加了向日葵杂交种及亲本种子质量要求;修改了油菜杂交种纯度质量要求;修改了油菜杂交种、亲本种子、向日葵和花生常规种净度质量要求:修改了油菜和花生常规种发芽率质量要求:一修改了向日葵常规种水分质量要求;修订了检验规则。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湖北省种子管理站、四川省种子站、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江苏省种子站、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辽宁省种子管理局、河南省种子管理站、河北省种子总站、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湖北省种子集团公司、陕西省秦丰杂交油菜种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梁志杰、聂练兵、肖国锋、詹根印、金石桥、季广德、柏长青、张英、毛从亚、刘华开、何芳、张梅英、刘玉欣、赵建宗、傅友兰、朱迎春、张志刚、余有海、杨军。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407—1984,GB4407.2—1996。1
1范围
经济作物种子第2部分:油料类
GB4407.2—2008
GB4407的本部分规定了油菜(BrassicanapusL.)、向日葵(HelianthusannuusL.)、花生(ArachishypogaeaL.)和芝麻(SesamumindicumL,)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上述所提及的油料类种子。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440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3543(所有部分)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4107的本部分。3.1
原种basicseed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3.2
大田用种qualified seed
用常规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杂交种,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4质量要求
4.1总则
种子质量要求由质量指标和质量标注值组成。质量指标包括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质量标注值应真实,并符合本部分质量要求(见4.2)。4.2质量标准
4.2.1油菜
油菜种子质量要求见表1。
作物名称
油菜常规种
油菜亲本bZxz.net
油菜杂交种
4.2.2向日
种子类别
大田用种
大田用种
大田用种
向日葵种子质量要求见表2。
品种纯度
不低于
不低于
发芽率
不低于
不高于
GB4407.2—2008
作物名称
向日葵常规种
向日类亲本
向日菱杂交种
4.2.3花生、芝麻
种子类别
大田用种
大田用种
大田用种
花生、芝麻种子质量要求见表3。作物名称
5检验方法
种子类别
大用用种
大用用种
品种纯度
不低于
品种纯度
不低于
不低于
不低于
发芽率
不低于
发芽率
不低于
净度分析、发芽试验、水分测定、真实性和品种纯度检测应执行GB/T3543的规定。6检验规则
6.1扦样
扦样方法和种子批的确定应执行GB/T3543的规定。6.2判定规则
对种子质量进行判定时,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则:作物种类、品种名称、产地与种子标签标注内容不符的,判为假种子;a)
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检测值任一项达不到标注值的,判为劣种子,b)
种子标签的质量标注值任一项不符合本部分规定值的(见4.2),判为劣种子;c
d)带有国家规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判为劣种子。水分
不高于
不高于
对于质量符合性检验,使用6.2b)规则进行判定时,检测值与标注值允许执行GB/T3543规定的容许差距。
GB 4407.2-2008
中华人民共
国家标准
经济作物种子第2部分:油料类
GB4407.2-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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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黎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
字数6千字
2008年9月第一版2008年9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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