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383-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383-2007
中文名称: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1-23
实施日期:2007-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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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455382
相关标签:
纤维制品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99其他纺织产品标准
中标分类号:纺织>>纺织制品>>W59其他纺织制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29356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1, 字数:18千字
标准价格:14.0 元
计划单号:20050850-Q-424
出版日期:2007-05-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1-08-01
起草人:葛嘉文、高晋、秦言华、钱声宏、苏光荣、孙长林等
起草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江苏省纤维检验所、辽宁省纤维检验局、湖南省纤维检验局等9个单位
归口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提出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絮用纤维制品的定义、要求、检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GB 18383-2007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18383-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559.08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GB183832007
代替GB18383—2001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s with filling materials2007-01-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5-01实施
本标准 4. 1,4. 2.第 5 章、第 6 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代替GB18383--2001《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18383—2007
本标准仅对絮用纤维制品的最基本的通用性能提出「要求,具体产品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本标准与GB1838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GB 18383一20C1 中造用范国修改为;“适用于生活用用红维制品和非生活用馨而纤维制[品。”(本版的第1章;2001版的第1章);增加并调整了部分引用标准(木版的第2章);b)
修改「有关絮用纤维、累用纤维制品,杂质的定义(本版的3.1、3.2、3.8;2001版的3.1,3.2、3.3]c
d)增加了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纤维下脚,纤维制品下脚,再加工红维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的术语和定义(本版的 3. 3,3. 1.3.5、3. 6,3. 7);修改了原料要求,对米被污染的纤维下脚、一类棉短绒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的使用末予禁e)
止(本版的 4. 1. 2;2001 版的 4. 1. 1,4. 1. 3、1. 1. 4);增加了对未被污染的纤维制品下脚及其再加工红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铺垫物的原料的规定(本版的4.1.3);)
除了对絮用棉纤维的品级要求和对用纤维的非强制性感官要求(2C01版的4.1.2、1.2);增加了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的用纤维中不得检出物质和纤维含量的允差的要求(本版的h)
4. 1. 4,4. 1. 7):
i)调整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的絮用纤维的短纤维界限、含最限定和适用范围(本版的 4.1.5;2001版的4.1.2)
调整了含杂质率和生要求的适用范(本版的4.1.6,4.2;2001版的4.3,4.5);i
增如了异味的种类说明(本版的4.2.4);k)
增加了强制性感官要求项H的检验方法、理化指标检验的制样方法、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的1)
絮用纤维成分含量试验方法,异味检验方法(本版的5.1、5.2.1.5.2.4及附录C、5. 3.1):修改了用纤维的短纤维含量试验方法、含杂质率试验方法(本版的5. 2. 2 及附录A、5. 2. 3m)
及附录B;2001版的6.4、f.2);
修改了絮用纤维和絮用纤维制品抽样的规则(本版的6.1.1、6.1.2;2001版的5.2.2);n
增加了对检验结果的判定和复验的规定(本版的 6.2、6.3);o
增加了对生活用用纤维制品明示源料性质的要求和对非生活用而纤维制品标注耐久性p)
警示语的要求(本版的7.2、7.3)。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和附录 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本标雅由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和解释,本标淮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辽宁省纤维检验局、江苏省纤维检验所、湖南省纤维检验局广东省广州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山东省纤维检验局、新兴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安全产品所、湖北省纤维检验局、渐江省纤维检验所、河北省纤维检验局。本标主要起草人:葛嘉文、高晋、秦言华,钱声宏、光荣、孙长林、李新武、魏成立、关晓媛、邦同星。
本标准于200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次修订1
1范围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 183832007
本标谁规定了絮用维制品的定义.要求、检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迟、包装.存与运输,本标准适用丁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繁用纤维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席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驳协议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CB/T2910纺织品OY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2910—1997,ecVISO1833:1977)
GB/T 2911
GB/T 5?05
GB/T 6499
GB/T 8170
GB 15979
GB 18401
纺织品
三组分轩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6B/T291—1997,t0VISO5088销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续织名词术语(棉部分
含杂率试验
值修约规则
使用卫生用品卫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 01057
消毒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GB/T 5705 中确立以展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絮用纤维filling and stucfing历于填充、铺垫的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加王威的絮片、垫毡等的统称。3.2
絮用纤维制品products with rilling materials以絮用纤维作为填充物、铺垫物的制品。可分为生活用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裂用纤维制品。3.3
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clonesticproducts with filingmaterials日常生活中与人体密切接触的絮用纤维制品,主要包括:服装鞋帽、寝具、软体家具、玩等絮旧纤维制品。
纤维下脚tibrewaste
纤维或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掉落的,排除的、剥离的单纤维或束状纤维,GR 18383—2007
纤维制品下脚1exlile waste
纤维制品生产证下过程中生的纤维下脚以外的线头及织物、絮片、垫毡等的边脚碎料。3.6
再加工纤维rag lock
纤维制品或纤维制品下脚经开松等方式再加工而形成的纤维。3.7
textile waste derived from hospital医用纤维性废弃物
医疗卫生机构淘汰或废弃的各类纤维制品,主要包括:脱脂棉、脱脂纱布等医用敷料,医感人员的衣物、素用纤维制品及其他纤维制品。3.8
杂质 foreign matter
混入絮用纤维中的非絮用纤维物质的统称,4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下列物质不得肖接或问接作为加工絮用纤维制品的原料:医用纤维性废弃物;
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
米自传染病疫区无法证明未被污染的纤维制品;d
国家禁止进口的旧纤维制品;
其他被严重污染或有毒有害的物质。除4.1.1以外,下列物质也不得作为加工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原料:4.1.2
被污染的纤维下脚;
废H纤维制品或其再圳T纤维;
红维制品下脚或其再加工纤维(符合 4..规定的除外)5GB/T 5705 中规定的二、=类棉短绒;经脱色漂白处理的纤维下脚、纤维制品下脚、再加工纤维;未洗净的动物纤维;
发霉变质的察用纤维。
4.1.3未被污染的纤维制品下脚或其再加工纤维,经过高温成型(热熔)和消毒工艺处理后,可作为符合医家规定的软体家具等产品的铺垫物原料。4.1.4生活用雾用纤维制品中的馨用纤维不得检出金属翻或尖锐物等有危害性的杂质,如针、铁丝木棍等;不得检出昆虫、鸟类、啮齿动物等的排泄物或其他不卫生物质;不得检出明显的粉。4.1.5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的絮用纤维长度13 mm及以下的短纤维含量不得超过25%;棉与化红混合的用纤维短纤维含量指标不得超过实测混合红维巾棉的净干含童的25%;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的用纤维是木棉、羽绒羽毛、絮片、垫毡等,不考核短纤维含量。4.1.6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的絮用棉纤继的含杂质率应不大于:1.4%,其他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巾的絮用纤维的含杂质率应不大于2.0%。4.1.7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的絮用纤维(用于软体家具销垫物的絮片、垫毡除外)虫两种及两种以上纤维混合制成时,行组分絮用纤维的实际含量比标注含量的减少不得高于10%(绝对百分比):当素用纤维的标注含量低于30%时、其实际含量不得少于标注含量的70%(纤维含量按净干含量计)。2
4.2生活用用纤维制品卫生要求
4.2.1不得检出缘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4.2.2不得对皮肽和黏膜产生不良刺激和过敏反应。GR 18383--2007
4.2.3肉眼观察不得检出亞、蜱、臭虫等可能传播疾病与危害健膝的节足动物和蟑螂卵夹。4.2.4不得有异味。
注:异味指每味、汽油味、煤油味、柴油味、鱼腿味,芳香烃气味、未洗净动物纤维腊味,腮味等。4.3其他要求
用纤维制品的其他基本安全要求和质量要求按相关的国家标推、行业标准执行。5检验(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4.1. 1.4.1.2、4.1. 3.4.1.4、4. 2. 3各项要求,应在适宜的光照度条件下对所抽取的样品逐-进行检验
5.2理化指标检验
5.2.1制样
5. 2. 1. 1絮用纤维的制样
将抽取的样品按四分法进行混样,形成两份试验样品,每份重约200。5.2.1.2絮用纤维制品的制样
在抽的絮用纤维制品中,每件取出大致相等的重量份数,再接5.2.1.1的方法制样。5.2.2生活用用纤维制品中絮用纤维的短纤维含量试验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仲裁检验按第A.1章方法执行。5. 2.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絮用纤维的含杂质率试验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5.2.4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絮用纤维的成分含量试验按CB/T 2910,GB/T 2911、FZ,T 01057或其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其中絮用纤维的取样方法按附录 C 执行。
5.3卫生指标检验
5.3.1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的检验按GB15979的要求测定。5.3.2皮肤刺激试验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实验技术规范“皮肤刺激试验”进行。5.3.3过敷友应试验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实验技术规范“变肤变态反应试验进行5.3.4异味检验按B18401执行。
5.4其他指标检验
絮用纤维制品的其他技术指标的检验和判定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6检验规则
6.1抽样
6.1.1絮用纤维抽样
6. 1.1.1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应多点随机抽取,6. t.1. 2散装絮用纤维抽取其重量的0.1%,但最少不低于 1 kg;成包絮用纤维:每 10 包抽 1 包,不足10包按10包计,每包抽样量不少于300。6.1.1.3累片、垫毡类絮用纤维的抽样按满足最小试验量的要求抽取。6.1.2絮用纤维制品抽样
以相同原料加T制成的絮用纤维制品为·个批次,批量≤1 000 件,至少随机抽取 3 件;1 000 件3
GB 18383—20C7
批量≤:000件.至少随机抽取5件5900件以F,每增加5000件(不足500℃件的接5800件计),至少随机增抽2作。
6.2结果判定
6.2.1若所抽取烊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4.1、1.2.7.2和7.3的规定,判定该批产品符台本标准。6.2.2若所抽样品中任何一件不符合4.1.1、7.2和7,3任何一项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2.3若所抽样品中任何件不符合4.1.2、4.J.3、4.1.4和4.2任何一项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不符合生活用素用纤维制品要求。
6. 2.4若抽样品的检验结果不符合 4.1. 5,1.1.6和4.1.7征何一项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不符合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要求
6.2.5絮用纤维制品若光“非生活用品”标识,则按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要求检验和判定。6.3复验
对按 4. 1. 5、4. 1. 6,4. 1. 规是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复验7标识
7.1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标识应符合GB5296.4的规定一次,并以复验结果为准。
7.2按4.1.3的要求便用纤维制品下脚或其再加工纤维生产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在每件制品上阴示所用原料为“红维制品下脚”或“再加工纤维”7.3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在每件制品上标注厂名、厂:同时在显著位置标链“非尘活用品”警示语宇样的耐久性标惠示语了体应不小于该制品上其他说明文字中最大号字体,没有具他说明文字的,警示语宁体应不初号宇体;警示语文颜色应与底色有明显的区别Ⅱ醒目7.4絮用纤维制晶锅标识还应符合国家的其他规定。包装、购存与运输
8.1包装
包装材料应无毒售、清洁有足够的密封性和牢固性、能够耐受正常运输和贮存,保证案用纤维制品防霉、防潮。
8.2贮存
存放在下燥、通风、无
易燃物、无污
8.3运输
运输搬运时注意防火,防防潮,S
A.1罗拉法
A.1.1试验环境
附录A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规范性附录)
絮用纤维的短纤维含量试验方法试验应在温度为(20二2)℃,相对湿度为(65±3)%的大气条件下进行。A.1.2仪器和用具
GP183832007
Y111 罗拉长度分析仪、一
号夹了二号夹子稀梳密梳、天平(分度值01mg)、限制器绒板。A.1.3仪器调整
A, 1.3. 1指针在蜗轮刻度第
1格时,桃形偏心轮应与溜板开始接触4.1.3.2检查溜板内缘至拉的中心距离为9.5mm,如果大于或小于9.3mm,则需将-号夹了至档板的3mm距离放大或缩水
A.1.3.3检查分析仪盖于上弹黄施于皮辑上的压力应为6860cN7000),二号夹十的弹簧压力应为196 cN(20gf)
A.1.3.4检查一号夹子的夹口是否平直无缝原,二号夹子的绒布有无磨损光秃等现象,A.1.4试样制管
A.1.4.1将两份验样品分别撕松混与,,平铺在工作台上,使其成为厚薄均勾的纤维层,从正反两面多点(32点)随机批取纤继,各取得30mg(生1mg)的试样一份A.1.4.2整理散样用手批法、梳理法使纤维形成比较平直、一端整齐、不含杂质的纤维束。A.1.4.3捏往细束整齐--端,将
限制器绒钣上·其整齐一端应当伸出前,夹子错口紧靠后组限制器,从长到短分层来取纤维,排列在组限制器 2 mm。
端整齐平直尽薄均层次消晰的纤维束A.1.4.4注意在熟个制样过程中不要丢弃A.1.5试验步骤
A.1.5.1将分析仪警
如此反复进行2次,登成就度为32mm,-起,摇动手柄,使蜗轮上的第9刻度与指针重合。A.1.5.2用·号夹手直障器绒板上将纤维束奥起,移至于分析仪沟槽罗拉上。移置时应使一号夹子下面的挡片紧靠溜板,角小平垫木垫住一号夹子,使纤维束达到水平。放下带有压辊的盖了,取下夹了,纤维整齐一端便于溜板内缘齐,栓紧弹簧。A.1.5.3一次将罗拉分析仪能针摇到与竭轮第13刻度重合处,然后用二号夹子夹取木被夹持的纤维若十次,直至夹至无游离纤维为止。4.1.5.4将纤维分成i3mm及以下和13mm以上两组,分别置于天平称量,精确至0.1mg。A. 1. 5.5计算:
按式(A.1)计算短纤维含量,结果按照CB/T 8170修约至-位小数R
式中:
R一短纤维含臂,%:
×100%
13mm及以下纤维的质最,单位为毫克(nug);rrz—13m以上纤维的质量,单位为毫克(n.g)。(A.1)
GB 18383—2007
A.1.6最终结果
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作为该样品的最终结果,结果按照GB/T 8170 修约至整数。A.2手扯法
A.2.1仪器和用具
钢板尺(25mm)、一号夹子、稀梳、密梳、天平(分度值0.1g)、限制器绒板A.2.2试验步骤
A.2.2.1将两份试验样品分别撕松混勾,平铺在工作台上,使其成为厚薄均勾的纤维层,从止反两面多点(32点)随机托取纤维,各取得30(土1mg)的试样-份A,2.2.2将试样先用手整理数次,制成纤维平直、一端平齐、不含杂质的纤维束,注意在此过程中不得丢奔纤维
A,2.2. 3用手捏往平齐--端,将一号夹子夹住距纤维束平齐端 13 mml 处,用稀梳和密梳依次梳净13 Ⅱim及以下的纤维,并将梳下的短红维收集好,A.2.2.4将纤维分成=3mm及以下和13mm以上两纽,分别置于犬平称量,精确至0.1mg,A. 2.2. 5 计算:
按式(A.2)计算短纤维含量,结果按照GB/T 8170修约至一位小数,R=
-×100%
R--短纤维含最,%;
—13Imm及以下纤维的质量,单位为毫克(mg);m:—13mm以上纤维的质量,单位为毫克(mg)。A,2.3最终结果
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作为该样品的最终结果,结果按照GB/T 81?0 修约至整数。(A.2)
B.1机检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絮用纤维的含杂质率试验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纯棉类或主体长度在38 nini及以下的混合用纤维。B,1.1从两份试验样品中分别随机多点抽取50g士2多试样进行试验。B.1.2试验步骤及结果计算等按GB/T 6499执行。B.2手检法
本方法适用丁非纯棉类或主体长度在38 mtm 以上的混合累用纤维。B,2. 1器和用具
关平(分度值 0. 01 g)、镊子。B. 2. 2 试验步骤
GB 18383—2007
B.2.2.1从两份试验样品中随机多点抽取各两个试验小样,用天平称取各自总质量达20名土1g(称量精确至0.1 g)。
B.2.2.2手捡出杂质(种子、叶屑、草刺、硬头草籽,枝梗、皮块片、僵丝、并丝硬丝、胶块等),分别称取两份杂质质量,精确至).01g。
B.2.2. 3计算:
按式(B.1)计算含杂质率,结果按照GB/T8170修约至2位小数。ml×100%
式中:
Z——含杂质率,%,
-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总质量,单位为克(g)。
B.2.3最终结果
以两软试验的平均值作为该样品的最终结果,结果按照 GB/T 8170 修约至一位小数。( B.1)
GB18383—2007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暴用纤维的纤维含量试验取样方法C.1取样方法按图C.1.在各取样处随机抽取约10g样品,将每份样品分别混合均勾,组成第一组的8个混和样品。
C.2按图(.2所示,将第一组混和样品中的第-~个样品与第2个样品合并混和,分成两半,丢弃一半,保留一半;第3个样品与第4个样品合并混和,同样分成两半,丢弃一半,保留·半第7个样品与第8个样品并混和,再分成两半,丢弃一半,保留一半。组成第二纽的4个混和样品(910.11,12),10
C.3将第二组混和样品中的9与10两个样品合并混和,分成两半,丢弃~半,保留一半;11与12两个样品合并混和同样操作。组成第三组的两个混和样品(1314)。C.4将第三组的混和样品按1述方法同样操作,最后得到一个约10宫的试验室样品,供纤维含量测试用。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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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38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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