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916-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916-2004
中文名称:饲料添加剂 吡啶甲酸铬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5-01-04
实施日期:2005-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88503
相关标签:
饲料
添加剂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65.120饲料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畜牧>>B46畜禽饲料与添加剂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5-0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敏红、郑姗姗、杜荣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吡啶甲酸铬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三氯化铬与吡啶甲酸反应生成的吡啶甲酸铬产品,不适用于其他加入载体的吡啶甲酸铬预混剂。 NY/T 916-2004 饲料添加剂 吡啶甲酸铬 NY/T916-200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5.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916--2004
饲料添加剂
吡啶甲酸铬
Feed additive chromiumpicolinate2005-01-04发布
2005-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利国农业部发布
本标准山中华人民共利国农业部提出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敏红、郑娜娜、杜荣NY/T9162004
1范围
饲料添加剂
吡啶甲酸铬
NY/T916—-2004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吡啶甲酸铬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氯化铬与吡啶甲酸反应生成的吡啶中酸铬产品,不适用于其他加人载体的吡啶甲酸铬预混剂.免费标准bzxz.net
分子式:Cr(CHNO)s
相对分子质量:418.31按199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义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3/T5917配合饲料粉碎粒度测定方法GB/T6435
饲料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6678—19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10648饲料标签
GB/T13079
GB/T13080
3要求
3.1外观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饲料中铅的测定方法
本品为紫红色、结晶性细小粉末,流动性良好3.2技术指标
见表1
表1技术指标
单位为百分率(%)
吡啶甲酸铬含量
总络含量
干燥失重
细度(通过W-150gm试验筛)
4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本标准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4.1吡啶甲酸铬的鉴定
NY/T916—2004
4.1.1试剂和溶液
所有有机溶剂带经过超声脱气,过孔径为0.45m滤膜4.1.1.1甲醇
色谱纯
4.1.1.2吡啶甲酸铬标准品
吡中酸络含量99.9%
4.1.1.3吡啶甲酸铬标准备液
准确称取0.05g吡啶中酸铬标准品(精确至0.0001g).置于100ml.容量瓶中,加人30ml中醇超声30min,用中醇稀释至刻度,混勾,每毫升含吡啶甲酸铬500g:备液在4下保存4.1.2仪器
4.1.2.1微孔滤膜
孔径0.45m
4.1.2.2微量移液器
4.1.2.3高效液相色谱仪
具有紫外检测器。
4.1.3测定方法
4.1.3.1试液的制备
准确称取试样0.1g(精确至0.0001g).置」50mL具塞二角瓶中,加人20mL甲醇,在超声水浴中保持30min。取10mL上清液在水浴中蒸发至下,用10ml甲醇溶解并转入50ml.容量瓶中,再超声5min,用甲醇定容再准确吸取该溶液100ml,用水稀释定容至10ml.过孔径为0.45um膜,得测。4.1.3.2吡啶甲酸铬标准曲线的绘制吸取1ml吡啶甲酸铬标准贮备液(4.1.1.3)用水稀释定容至50ml,再准确吸取该溶液25uL.50ul、100ul、150L200L用水稀释定容至10ml,该系列溶液的浓度为0.025g/ml.0.050μg/ml0.100ug/mL0.150g/mL0.200ug/ml,以吡啶甲酸铬标准系列溶液色谱峰面积为纵坐标.标准系列溶液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由线4.1.3.3HPIC测定条件
色谱柱:0S-C柱(5m),长250mm,内径4.6mm流动相:甲醇:水=30:70
流速:0.8mL/min
紫外检测器检测波长:264nm
进样量:10μL
保留时间:2.72min
4.1.4吡啶甲酸铬的鉴定
通过比较样品溶液与相应浓度的标准溶液组分的色谱峰保留时间和峰形,确认样品溶液色谱峰足否与吡啶甲酸铬标准溶液色谱峰完全一致。若一致,则样品为吡啶甲酸铬:否则,样品为非吡啶甲酸铬4.2吡啶甲酸铬含量测定
4.2.1结果计算
依据标准曲线得到的试液中吡啶中酸铬浓度e.计算样品中吡啶甲酸铬的含量Y,(%),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NY/T916-2004
式中:
01——从标准曲线上餐得的试液中吡啶甲酸铬浓度.单位为微克每管升(必mt):一试样稀释总体积.单位为宅升(mL):10-单位换算:
m一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4.2.2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2次平行测定的绝对差值不得大于1%4.3总铬含量的测定
4.3.1原理
试样经前处理后制成稀酸溶液,喷入空气一乙炔火焰,铬离子即被原子化,357.9m处测电其对铬空心阴极灯输射的吸收,利用吸光度与铬浓度成正比的原理,与标准曲线比较确定络含量4.3.2试剂和溶液
4.3.2.1铬标准贮备溶液
溶液中铬元素标准物浓度为1000g/mL(国家标准物中心有售),在4℃下保存4.3.2.2混合酸液
硝酸1高氯酸-3-1(以体积计).优级纯、4.3.2.310%氯化铵溶液
准确称取10g氯化铵.精确到0.0001g.置于100mL容量瓶中,去离子水溶解并定容,4.3.2.410%硝酸溶液
准确移取10.0ml硝酸.优级纯,置于100mL容量瓶中,去离子水定容4.3.3仪器
4.3.3.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4.3.3.2分析天平
感量0.0001g
4.3.4分析步骤
4.3.4.1试液制备
准确称取试样1.0g(精确至0.0001g)、于50mL三角瓶中,加混合酸液(4.3.2.2)10ml,在案温下过,然后,在电热板上加热至浓自烟产生,酸液剩余2m,~3mL时,冷却用去离了水溶解后过滤,并转移到100mL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冲洗漏斗详定容:准确吸取试液5ml下200mL容量瓶中加人10%氯化铵溶液(4.3.2.3)8ml,用去离子水定容待测。同时.做平行试剂空白、4.3.4.2铬标准系列溶液配制
准确吸取铬标准备液(4.3.2.1)0.10ml0.20ml.0.30ml..0.40ml、0.50ml.分别于50ml容量瓶中.加10%氯化铵溶液(4.3.2.3)2.0ml.2离子水定容,使其浓度分别为2.0赠/ml、4.0g/ml.6.0μg/ml.8.0ng/ml.10.0μg/ml标准空溶液为准确吸取10%氯化铵溶液(4.2.2.3)2.0ml.于50ml容量瓶中,用10%硝酸溶液(4.2.2.4)准容至刻度
4.3.4.3测定
将试液(4.3.4.1)、试剂空1液和铬标准系列液(4.2.4.2)在铬空心阴极灯下于波长357.9nm下进行测定
4.3.5结果计算
依据络元素标准器液的标准曲线得到的试液铬的浓度e,计算试样中铬的含量x(%)以质量分3
VY/T916-2004
数表示.按式(2)计算:
式中:
p:——从标准曲线上查得的试液中铬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g/nL);V一试样稀释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104
一单位换算:
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4.3.6充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2次平行测定的绝对差值不得大于5%。4.4干燥失重的测定
称取试样约1g(准确至0.0001g),按照GI3/16435测定。4.5铅的测定
按照GB/T13080测定。
4.6砷的测定
按照GB/T13079测定。
4.7细度的测定
按照GB/T5917测定。
5检验规则
5.1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日为出厂检验项目。本产品应由生产厂家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取样检验:5.2生产厂方保证所有山厂的该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5.3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有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5.4取样件数按GB/T6678一1986中6.6规定的采样单元数。5.5取样时,用取样器插入料层深度3/4处,将所取样品充分混勾.以四分法缩分到不少于100g,分装人2个清洁、干燥、具有磨口塞的样品瓶中,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一瓶供密封保存备查5.6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时,应扩大抽样范围并重新抽样检验。产品重新检验仍有一项不符合标准时,则整批不能验收,5.7如果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仲裁单位按本标准的验收规定和检验方法进行仲裁检验,
6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本产品包装上标签应符合GB10648规定。6.2不产品应装于防潮的硬纸板桶(箱)中,内衬食品用聚乙烯塑料袋。也可根据用广要求进行包装6.3本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及具有氧化性物质混装、合运。6.4、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下燥、清洁的室内仓库中不得与有毒物品混存6.5按规定包装,原包装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开封后尽快使用,以免受潮):4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