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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7067-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7067-2006

中文名称: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Conformity assessment - Fundamental of product certification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6-09-28

实施日期:2007-05-01

作废日期:2018-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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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27067-2017代替

采标情况:ISO/IEC GUIDE 67:200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2.0 元

计划单号:20051098-T-469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6-09-28

起草人:张伟、许增德、陆梅、赵志伟、曹雅斌

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标认证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认证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

提出单位:全国认证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依据现有实践识别产品认证制度的各种要素,给出了对产品认证制度的指南。 本标准供希望了解、开发、建立或比较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认证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使用。 GB/T 27067-2006 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 GB/T27067-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依据现有实践识别产品认证制度的各种要素,给出了对产品认证制度的指南。 本标准供希望了解、开发、建立或比较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认证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使用。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IEC GUIDE 67:2004《合格评定——产品认证基础》。
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标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伟、许增德、陆梅、赵志伟、曹雅斌、陈云华、刘晓红、李铁男、费杨、曹钢。
GB/T 27000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00-2006,ISO/IEC 17000:2004,ID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03.1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067—2006/ISO/IECGuide67:2004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
Conformity assessment-Fundamentals of product certification(ISO/IECGuide67.2004,IDT)
2006-09-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05-01实施
ISO/IEC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产品认证制度
3.2产品认证方案
4产品认证的背景
4.1总则
4.2产品认证的目标
4.3产品认证的应用
5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
5.1总体考虑
选取(取样)
确定…
5.4复核与证明
5.5分包
6产品认证制度的要素和类型
6.1要素的总体考虑
6.2产品认证制度的要素和类型矩阵6.3对产品认证制度类型的措述
参考文献
GB/T27067—2006/ISO/1ECGuide67:2004次
GB/T27067--2006/IS0/IECGuide67:2004前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IECGuide67:2004《合格评定产品认证基础》。
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标认证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伟、许增德、陆梅、赵志伟、曹雅斌、陈云华、刘晓红、李铁男、费杨、曹钢。用
GB/T27067—2006/IS0/IECGuide67:2004ISO/IEC前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构建了全球标准化的专业体系。ISO和IEC的国家成员机构,通过ISO和IEC为技术活动的特定领域设立的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ISO和IEC的技术委员会在有共同兴趣的领域进行合作。其他与ISO和IEC保持联系的政府和非政府的国际组织也参与工作。在合格评定领域,ISO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负责国际标准和指南的制定工作。
国际标准根据ISO/IEC导则第2部分的规则起草。相关委员会或工作组通过的指南草案被提交各成员机构投票表决。指南草案需至少获得75%的参加表决的成员机构同意,才能作为指南发布。ISO/IEC指南67由ISO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制定。GB/T27067-2006/ISO/IECGuide67:2004引言
在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使用和最终处置时,它们有可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常见的一种关注就是产品是否如其表述的那样。对产品的关注会涉及产品的各种特征,如安全性、对健康或环境的影响、耐久性、兼容性、对预期用途或规定条件的适用性等特性。通过产品认证来解决这些关注具有以下双重目的:
a)便于用户和消费者能够在市场上更好地选择产品;b)供方可以通过证实符合性来更有效地获得市场的认可。为证实产品与要求的符合性而进行的活动的类型,往往由不符合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当后果不重要或不严重时,由于造成的问题在发生后可能易于处理或解决,社会可能很少(要求)或不期望证实产品的符合性,在这些情况下,供方的声明可能就足够了,不过可将自愿性的第三方产品认证作为这些声明的补充。但是,如果不符合的后果关系重大,社会可能要求在允许产品进人市场前、在产品上市的同时或在这两种情况下,完成证实产品符合要求的活动。提供上述保证的方法之一是开展产品认证。产品的合格评定可由各方(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以多种方式进行。产品认证是一种第三方就产品符合特定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提供保证的方法。制定本标准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产品认证的多种功能和类型。
本标准描述了产品认证的一些活动,识别了产品认证的基本要素和类型,并给出了结合这些要素来设计产品认证制度的一些方法。产品认证所涉及的各方通常仅根据产品认证在其自身特定的环境下实施的方式来看待产品认证。因此,本标准强调有很多产品认证的方法,每种方法均有其应用的合理性。本标准还识别了通常情况下产品认证可能包括的各种活动。本标准考虑每个要素并不意味着在产品认证制度中应当包含所有这些要素,而是为了提出每个要素的应用方法。本标准给出了选用这些要索来设计产品认证制度时的各种方法。本标准的目的是尽可能增进对产品认证的广泛理解,并给为特定目的制定产品认证制度方以及负责评价这些制度的人提供帮助。1范围
GB/T27067—2006/ISO/IECGuide67:2004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
本标准依据现有实践识别产品认证制度的各种要素,给出了对产品认证制度的指南。本标准供希望了解、开发、建立或比较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认证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使用。
本标准的目的不是描述产品认证现有的所有形式。本标准不涉及第一方和第二方的产品合格评定。
注1:术语“产品”在本标准中具有最广泛的含义,包括过程和服务;术语“标准\包括其他规范性文件,如规范或技术法规(示例参见GB/T27065)。
注2:产品认证是一种第三方合格评定活动(见GB/T27000)。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17000:2004,IDT)3术语和定义
GB/T27000—2006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产品认证制度productcertificationsystem实施第三方产品合格评定的规则、程序和对实施第三方产品合格评定的管理注:改编自GB/T27000--2006的定义2.7。3.2
产品认证方案productcertification scheme与适用相同的规定要求、具体规则与程序的特定产品相关的产品认证制度注1:改编自GB/T27000—2006的定义2.8。注2:在国家一级的层面上不一定区分“产品认证方案”和“产品认证制度”。4产品认证的背景
4.1总则
4.1.1解决对有关产品的关注首先是制定相关产品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下-一步是确定产品与标准相符合的方法。
对是否满足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定,是解决社会对产品关注的一种技术手段。4.1.2产品认证是第三方就产品(包括过程和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给予书面保证的一项活动。鉴于产品认证在全世界的普遍应用,本标准针对产品认证应达到的基本目标提出了一些观点。GB/T27067—2006/ISO/IECGuide67:20044.2产品认证的目标
4.2.1产品认证主要应用于其重要性要求独立机构参与的那些社会关注。产品认证的应用证实了这一观点,因为产品认证通常仅用于重要的关注(如安全、健康或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还有可能被供方(制造商、零售商、仓储、其他服务提供者等等)用于提高市场对其产品的接受程度。
4.2.2产品认证的三个基本目的:一一产品认证应当逐步为消费者、用户以及更为广泛的所有利益相关方树立关于产品满足要求的信心,以此来解决他们对产品的关注;一一产品认证可用于供方向市场表明有第三方参与;一一产品认证不应当要求过多的资源,导致产品成本超出社会通常愿意承受的限度。4.2.3通常,产品认证应当为关注产品是否满足要求的各方逐步树立信心,而且应当提供足够的价值,以便供方能够有效地进行产品的市场营销。当产品认证利用尽可能少的资源提供所需的信心时,是最成功的一一即价值最大化。
4.3产品认证的应用
4.3.1产品认证的应用有各种方式。例如,在一些国家,政府可以对与通讯、食品和药品等有关事项提出认证要求;地方政府部门依靠产品认证来保证诸如电气布线和建筑产品这些技术领域在建筑工程中是适用的;消费品的零售商通过认证来证明第三方已对电器安全等方面提供了保证,从雨使人们相信他们出售的产品不会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制造商可以要求供方对其所提供的货品进行认证。4.3.2上述每种情况均关系到不同的相关方,每一方都有其特定的利益。例如,政府对关系到广大公众的利益和福利的事务负有管理和控制的责任。很多情况下,所关注问题的性质超出了国界。在这些情况下,通常各国政府共同制定基本规则和要求,这样的例子包括电磁兼容(EMC)、终端装置和航空飞行等。
4.3.3政府同样关注仅限于其国内的事务,如高速公路建设或供水。在建筑工程领域,有些国家可能实施国家-一级的管理,而另外一些国家则可能由省或州一级乃至地方市政当局管理。在更基础的层次上,零售商和消费者可以自由地做出自己的选择。4.3.4虽然这些示例说明了在认证应用方面的主要区别,但这些简要的概述既没有充分解释每种情况中的认证细节,也没有包括认证的全部应用方面。4.3.5个人对认证的理解和认识通常取决于其自身在特定领域或认证应用方面的经验和熟悉程度。由于认证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所以单一的一套规则不可能普遍适用于认证的各种应用和各种情况,例如制度本身的选择和细节,或者在双边、多边或全球基础上进行相互承认。因此有必要了解谁是参与方、以什么方式参与和要达到什么目的(详细内容参见ISO/IEC指南68)。4.3.6认证就其本质而言是一冲约束,否则认证将不具任何价值。因此,从事产品认证是一项挑战。但是,有着共同目标的各方可以通过合作,在不增加不合理的负担和约束的情况下来实现认证的价值。5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
5.1总体考虑
5.1.1产品认证,作为解决与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和处置有关的关注的一种技术手段,已经应用了100多年。世界上可以找到产品认证的很多有效形式。虽然产品认证的所有形式都可能非常有效,但需要用产品认证解决的特定关注和产品认证运作条件(自愿和强制)将会限制特定产品认证制度的要素最优组合方式的选择。
5.1.2产品认证至少包括以下三个功能阶段:选取(取样)):
—确定;
—复核与证明(决定)。
GB/T27067—2006/IS0/IECGuide67:20045.1.3根据表1的产品认证制度以及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认证可以包含各种其他要素(例如生产过程的评定和市场抽样)。
5.2选取(取样)
选取(取样)阶段,需要确定拟评定的特性、要求(产品的合格评定所依据的规定要求)以及对评定和抽样适用的程序。
5.3确定
按照适用的规定要求进行的确定可以包括检测、测量、检查、设计评价、服务评定和审核,这些都是用于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方法的示例。确定特性时,可结合测量(为了确定量值或限值)以及测量值同要求值的比较。注:在国际计量学基本词汇和通用术语(VIM)中定义了测量的概念。5.4复核与证明
在做出授权使用证书或符合性标志的决定前,需要对与产品有关的定量和定性的证据的充分性进行审查,并形成文件。
如果具有了足够的信息,可以做出能否颁发证书或授权使用符合性标志的决定。对于具体的产品,认证决定应由不承担认证确定职能的人员做出。5.5分包
根据各制度的规则,可以将产品认证制度中的若干要素进行分包,但认证决定不应当分包。6产品认证制度的要素和类型
6.1要素的总体考虑
6.1.1产品认证的基本要素由附加要素来支持或补充。对基本要素在产品认证中实际的实施方式予以进一步的、更具实质性和更具体的考虑时,附加要素将可识别。例如,应当决定如何来选择适当的标准。标准应当适用于所选择的产品认证方案。在确定标准的适宜性时,可以考虑标准制定、保持或解释时所采用的方法。对手产品的初次评定,应当确定如何获取样品和进行哪些检测。6.1.2虽然在有限框架内无法说明所有问题和更多选择,但是关注那些更具通用性的要素,并说明它们如何能够共同组成产品认证制度是有益的。通过这一结构化的阐述可以看出,没有哪-一种要素组合可以作为定义产品认证的惟一的要素组合和安排。相反,它表明在产品认证的设计与实施过程中,需要仔细考虑所认识到的与产品认证需求有关的各种情况。6.2产品认证制度的要素和类型矩阵表1中的要素矩阵给出了产品认证中一些更具通用性和普追性的要素。该矩阵就如何组合使用这些要素以建立具体的认证制度提出了建议。为方便引用,可以为每种组合指定一个类型编号。这些要素也可以用于其他组合以建立其他制度。而且,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自的增加其他子要素,以进一步细化矩阵。
注:以下所用的产品认证制度编号与参考文献[16]中的编号不完全相同。参考文献[16]中的制度1对应表1中的制度第1a种和第1b种。此外,表1中增加了符号N,以表示基于不同要素的未予编号的、可能的其他制度。3
GB/T27067-2006/IS0/IECGuide672004表1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
产品认证制度的要素
1)选取(取样),适用时
确定“特性,适用时通过下列方法:a)检测(ISO/IEC17025)
b)检查(GB/T18346)
c)设计评价
d)服务评定
复核(评价)
认证决定
批准、保持、扩大、暂停、撒消认证许可(证明\)
批准、保持、扩大、暂停、撤消使用证书或标志的权利6)监督,适用时通过下列方法进行:a)从公开市场抽样检测或检查
b)从工厂抽样检测或检查
c)结合随机检测或检查的质量体系审核d)对生产过程或服务评定
产品认证制度.
适用时,这些要素可以与申请方质量体系的初次评审和监督(ISO/IEC指南53给出了示例)或对生产过程a
的初次评审相结合。实施这些评审的次序可以不同。b产品认证制度应当至少包含2)、3)和4)的要素。ISO/IEC指南28描述了一种经常使用且被证明有效的产品认证制度模式,它是对应于制度5的产品认证制度。
d对于涉及具体产品的产品认证制度,使用“方案这一术语(见3.2的注2)。参考文献[16]提到了制度7(批次检测)和制度8(100%检测)。这些制度须至少包含1a的要素,才可以被认为是产品认证制度。
f定义见GB/T27000。
在某些制度中,评价意指确定,而在其他制度中则指复核。e
6.3对产品认证制度类型的描述
6.3.1总则
以下示例无需反映所有可能的产品认证制度形式。它们可以与许多类型的要求一起使用,而且可以使用更广泛的机制表示符合性。6.3.2制度1a
包括检测;对产品样品的符合性进行评定。对产品总体的抽样可以具有显著的统计学特性,也可以不具有显著的统计学特性。
本认证制度包括:
a)认证机构要求的样品;
b)通过检测或评定来确定特性;检测或评定报告的评价;
d)认证决定。
6.3.3制度1b
GB/T27067—2006/IS0/IECGuide67:2004包括检测;对产品样品的符合性进行评定。以所有产品为基数进行抽样。对样品所代表的每个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
本认证制度包括:
a)认证机构要求的样品;
b)通过检测或评定来确定特性;检测或评定报告的评价;
d)认证决定;
e)颁发许可证。
6.3.4制度2
包括检测和市场监督。实施工厂监督并对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的产品持续符合性进行评定。本认证制度包括:
认证机构要求的样品;
通过检测或评定来确定特性;
适用时,对生产过程或质量体系进行初次评审;检测和评定报告的评价;
认证决定;
颁发许可证;
通过对从市场抽取样品的检测或检查来实施监督。注:虽然本制度可以确定销售链对符合性的影响,但可能需要大量的资源。而且,在发现严重不符合时,由于产品已经投放市场,所能采取的有效预防措施可能受到限制。6.3.5制度3
包括检测和工厂监督。实施工厂监督并对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的产品持续符合性进行评定。本认证制度包括:
认证机构要求的样品;
通过检测或评定来确定特性;
适用时,对生产过程或质量体系进行初次评审;检测和评定报告的评价:
认证决定;
颁发许可证;
通过对从工厂抽取样品的检测或检查和对生产过程的评审来实施监督。注:本制度没有提供有关销售道对符合性影响的表示。当发现严重不符合时,如果产品尚未大批量投放市场,尚有机会解决不符合的问题。
6.3.6制度4
包括对从工厂或(和)公开市场获得的样品的检测和监督。本认证制度包括:
a)认证机构要求的样品:
通过检测或评定来确定特性:
适用时,对生产过程或质量体系进行初次评审;d)
检测和评定报告的评价;
认证决定;
颁发许可证;
通过对从工厂抽取样品的检测或检查和对生产过程的评审来实施监督;5
GB/T27067--2006/IS0/IECGuide67:2004h)通过对从公开市场抽取样品的检测或检查来实施监督。注:本制度不仅能够表示销售渠道对符合性的影响,而且可以提供在产品投放市场前识别和解决严重不符合的机制。对于那些符合性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受到影响的产品,可能会产生大量的重复工作。6.3.7制度5
包括检测和相关质量体系的评审。质量体系实施监督,并对取自市场或(和)生产现场的样品的产品持续符合性进行评定。
本认证制度包括:
认证机构要求的样品;
通过检测或评定来确定特性;
适用时,对生产过程或质量体系进行初次评审;检测和评定报告的评价;
认证决定;
颁发许可证;
对组织的生产过程或(和)质量体系的监督;通过检测或检查取自工厂或(和)公开市场的样品来进行的监督。注,持续监督中三个要索的实施程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所以本制度为持续监督提供了很大的灵活性。制度6
特别针对过程和服务的认证。
本认证的要素包括以下内容:
通过对过程或服务的评定来确定特性;适用时,对质量体系进行初次评审;评价;
认证决定;
颁发许可证;
通过对质量体系的审核实施监督;通过对过程或服务的评定实施监督。GB/T27067-2006/IS0/IECGuide67:2004参考文献
[17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ISO9000:2000)[2]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19011:2002,IDT)[3]
GB/T18346—2001
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idtISO/IEC17020:1998)[4
ISO/IEC17021:2006合格评定一—对提供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的机构的要求[5]
GB/T27024—2004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基本要求(ISO/IEC17024:2003,IDT)[6]
ISO/IEC1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7]GB/T27030--2006合格评定第三方符合性标志的通用要求(ISO/IEC17030:2003,IDT)
ISO/IECGuide2:2004标准化和相关活动—通用词汇bzxz.net
[9]ISO/IECGuide23:1982第三方认证制度表示合格的方法ISO/IECGuide28:2004合格评定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指南[10]
GB/T15483.1--1999利用实验室比对的能力验证第1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idtISO/IECGuide43-1:1997)[12]
GB/T15483.2—一1999利用实验室比对的能力验证第2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idtISO/IECGuide43-2:1997)[13]
ISO/IECGuide53:1988第三方产品认证中利用供方质量体系的方法[14]
GB/T27065—2004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ISO/IECGuide65:1996,IDT)ISO/IECGuide68:2002合格评定结果的承认和接受协议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与验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认证和相关活动——
工委员会(IEC),1992
VIM国际通用计量学基础术语.BIPMEC,FCC,SO,IUPAC,IUPAP,OIML,1993[18]与产品认证有关的网站:
http://ts.nist.gov
http://iecee.org/cbscheme-http://wssn.net
1)即将出版。(对ISO/IEC17025:1999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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