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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494-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494-2008

中文名称: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5-11-02

实施日期:2009-01-2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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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粮油 检验 粮食 油料 杂质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综合>>X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5494-198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35540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0.0 元

计划单号:20061535-T-449

出版日期:2009-0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5-11-02

起草人:尹成华、崔国华、胡纪鹏

起草单位: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

归口单位: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粮食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代替GB/T 5494-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本标准规定了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的仪器和用具、照明要求、样品制备、操作方法、结果计算等。本标准适用于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的测定。本标准与GB/T 5494-1985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增加了检验操作过程中的照明要求;———增加了米类不完善粒检验方法;———对操作方法和结果计算进行了部分修改;———删除了纯粮(质)率的计算。 GB/T 5494-2008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5494-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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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67.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494—2008
代替GB/T5494-1985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Determination of foreign matter and unsound kernels of grain and oilseeds2008-11-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1-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标准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
GB/T 5491—2008
中国标推版社山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 spc. net, 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剧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 880×1230 1/16
2009年2川第·-版
印张 0.5
字数9千学
2009年2小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5540定价10.00元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本标准代替GB/T5194—1985《粮食、油料检验金杂质、不完蓄粒检验法》。
本标准与GB/T5494-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一增加了检验操作过程中的照明要求;一·增加了米类不完善粒检验方法;:一对操作方法和结果计算进行了部分修改;一删除了纯粮(质)率的计算。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出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资起草单位: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成华、崔国华、胡纪鹏。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5494—1985.
GB/T 5494--2008
1范围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
GB/T5494-2008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的仪器和用具、照明要求、样品制备、操作方法、结果计算等。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的测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推,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13/T22505粮油检验感官检验环境照明3仪器和用具
3.1大平:感量0.01g、0.1g、1g3.2谷物选筛。
3.3电动筛选器。
3.4分样器或分样板。
3.5分析盘、镶子等。
4照明要求
操作过程中照明条件应符合GB/T22505的要求。5样品制备
检验杂质的试样分大样、小样两种,大样是用于检验大样杂质,包括大型杂质和绝对筛层的筛下物;小样是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样品中分出少量试样,检验与粮粒大小相似的并肩杂质。按照GB5191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试样用量表1杂质、不完善粒检验试样用量规定表粮食、油料名称
小粒:粟,芝麻、油菜籽等
中粒:稻谷、小凌、高藥、小豆、棉籽等人粒:大豆、玉米、豌豆、葵花籽、小粒蚕豆等特大粒:花生果、仁,麗麻籽,桐籽,茶籽,文冠果,大粒蚕豆等其他:廿薯片、大米中带壳稗粒和韬谷粒检验大样用盘/名
约500
约500
药500
约1000
小样用蛋/g
约100
约200
约 500--1 000
CB/T 5494-—2008
6操作步骤
6.1一般粮食和油料杂质、不完普粒检验6.1.1筛选
6.1.1.1电动筛选器法:按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筛层套好(大孔筛在上,小孔筛在下,套1筛底),按规定取试样放人筛上,盖上筛盖,放在电动筛选器上,接通电源,打并开关,选筛自动地间左向右各筛1mi(110r/min~120r/min),筛后静止片刻,将筛上物和筛下物分别倒人分析盘内。卡在筛孔中间的颗粒属于筛上物。
6.1.1.2手筛法,按6.1.1.1中方法将筛层套好,倒人试样,盖好筛盖。然后将选筛放在玻璃板或光滑的桌面上,用双手以110次/min~120次/tnin的速度,按顺时舒方向和反时方向各筛动1min。筛动的范围掌握在选筛直径扩大8cm~10 cm。筛后的操作与 6.1.1.1同。6.1.2大样杂质检验
从平均样品中,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大样用量(m),精确全1g,按6.1.1规定的筛选法分两次进行筛选(特大粒粮食、油料分四次筛选),然后栋出筛上人型杂质和筛下物合并称量(m1),精确至0.01g(小麦人型杂质在4.5mm筛上栋出)。6.1.3小样杂质检验
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试样中,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小样用量(na),小样用量不大于100g时,精确至0.01g;小样用量大于100时,精确至0.1多,倒人分析盘中,按质量标准的规定栋山杂质,称量(m),精确至0.01g:6.1.4矿物质检验
质量标准中规定有矿物质指标的(不包括米类),从栋出的小样杂质中栋出矿物质,称量(m),精硫至0. 01 g。
6.1.5不完善粒检验
在捡验小样杂质的同时,按质量标准的规定栋Hi不完善粒,称量(ms),精确至0.01 g。6.2米类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6.2.1糖粉、矿物质、杂质总量检验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约200g(m),精确至0.1g,分两次放入直径1.0mm圆孔筛内,按6.1.1规定的筛选法进行筛选,筛后轻拍筛子使糠粉落人筛底。全部试样筛完后,刷下留存在筛层上的糠粉,合并称量(m1\),精确至0.01g:将筛上物倒入分析盘内(卡在筛孔中间的颗粒属于筛上物)。再从检验过糠粉的试样中分别栋出矿物质并称量(m2),精确至0.01g。栋出稽谷粒、带壳禅粒及其他杂质等并称量(ms),精确至 0.01 g。6.2.2带壳稗粒和稻谷粒捡验
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500g,精确至1g,炼出带壳稗粒(X)和谷粒(Y),分别计算含量。6.2.3不完善粒检验
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伴至表1规定的小样用量(m)(米类小样用量与其原粮相同),精确至0.01名,将试样倒人分析盘内,按粮食、油料质量标准中的规定抹出不完善粒并称量(ms),精确至0.01g。
7结果计算
7.1—般粮食和油料杂质不完善粒检验结果计算7.1.1人样杂质含量(M)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M-.- ml × 100
式中:
m::大样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m-大样质量,单位为克(g)。
GB/T5494—2008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3%,求其平均值,即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位。7.1.2小样杂质含量(N)以质最分数(%)表示,按式(2)计算:N-(100-M)×m
式中:
小样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m3-
小样质量,单位为克(g)。
(2)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3%,求其乎均数,即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7.1.3矿物质含量(A)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3)计算:A=(100-M)×ma
-矿物质质量,单位为克(g);小样质量,单位为克(g)。
(3)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火于0.1%,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7.1.4杂质总量(B)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4)计算:B=M+N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7.1.5不完善粒(C)以质分数(%)表示,按式(5)计算:C. (100 - M ×\-.
式中:
不完善粒质量,单位为克(g);-小样质量,单位为克(5)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人粒、特大粒粮不大于1.0%,中小粒粮不人于0.5%,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7.2米类杂质、不完善粒检验结果计算7.2.1糠粉含量(E)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6)计算:E
式中:
糠粉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
-(6)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人于0,04%,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7.2.2
矿物质含量(A)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7)计算:m2,×100
GB/T5494—2008
式中:
矿物质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5%,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7.2.3杂质总量(B)以质展分数(%)表示,按式(8)计算:B=m\+m\+m*×100
式中:
粉质量,单位为克(g);
m2——矿物质质量,单位为克(g);ms—稽谷粒、稗粒及其他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82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4为,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7.2.4带壳稗粒(F),单位为粒/kg,按式(9)计算:F=2XX
武中:
X—500g试样中检出的带壳种粒,单位为粒。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人于3粒/干克,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平均数不足1粒时按1粒计算。7.2.5稽容粒(I),单位为粒/kg,按式(10)计算:I=2×Y
式中:
-500g试样中检出的稽谷粒,单位为粒。(10)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2粒/kg,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平均数不足1粒时按1粒计算。7.2.6不完善粒含量(C)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11)计算:c..
式中:
不完善粒质最,单位为克(g);rd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100
-(11)
m\一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大粒、特大粒粮不大于1.0%,中小粒粮不大于0.5%,求其平均数,即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35540
GB/T5494-2008
定价:
800276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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