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4163-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B/T 4163-2007
中文名称:铁塔用热轧角钢
标准类别:冶金行业标准(Y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3-06
实施日期:2007-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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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铁塔
热轧
角钢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钢铁产品>>77.140.70型钢
中标分类号:冶金>>钢铁产品>>H44型钢、异型钢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YB/T 4163-2007 铁塔用热轧角钢 YB/T4163-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7.14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T4163-—2007
铁塔用热轧角钢
Hot rolled steel angles for tower structure2007-03-06发布
200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YB/T4163—2007
本标准修改采用日本JISG3101—2004《普通结构用轧制钢材》(英文版)和JISG3129—2005《塔结构用高强度钢》(英文版)。
本标准与JISG3101—2004、JISG3129—2005的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规定了适用于铁塔用的热轧角钢强度级别;牌号分A、B、C、D、E五个质量等级;规定了铁塔用热轧角钢的公称尺寸;规定了热轧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与JISG3101一2004比较,增加了热轧角钢碳当量的规定;增加了热轧角钢冲击功的规定;具体规定了热轧角钢的表面质量要求。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河北吉泰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翠青、李致清、冯超、倪娜、孙晓玲、王洪新、孟群栋、徐德禄、王云阁。1范围
铁塔用热轧角钢
YB/T4163—2007
本标准规定了铁塔用热轧角钢的分类、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铁塔用热轧角钢,以下简称角钢。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3.5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GB/T223.11
GB/T223.12
GB/T223.14
GB/T223.16
GB/T223.17
GB/T223.23
GB/T223.26
GB/T223.27
GB/T223.40
GB/T223.53
GB/T223.54
GB/T223.59
GB/T223.63
GB/T223.68
GB/T223.69
GB/T223.72
GB/T228
GB/T229
GB/T232
GB/T2101
GB/T2975
GB/T4336
GB/T8170
GB/T97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钼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乙酰丁酯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钼量离子交换分离-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锯量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氧化铝色层分离-硫酸锁重量法测定硫量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ISO6892:1998(E))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T229—1994,eqvISO83:1976eqvISO148:1983)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eqvISO7438:1985(E))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取样规定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的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数值修约规则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2006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ISO14284:1998,IDT)
YB/T4163—2007
3分类、牌号
3.1分类
角钢按规定最小屈服强度数值分为235、275、345、420、460级。3.2牌号表示方法
角钢的牌号由代表钢材屈服强度的符号“Q”、规定最小屈服强度数值、铁塔的“塔”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T”、质量等级4个部分按顺序组成。例如:Q235TA
Q代表钢材屈服强度的符号;
235一规定最小屈服强度数值,单位N/mm2;T一铁塔的“塔”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A,B、C、D、E一分别为质量等级。4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含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
b)标准号;
c)牌号;
d)规格;
e)交货长度;
f)重量;
g)需方提出的其他特殊要求。
5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尺寸
5.1.1角钢的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1所示。b—边宽度;I惯性距;d-边厚度;W一截面系数;r—内圆弧半径;i惯性半径;r1—边端内圆弧半径;Z。—重心距离图1
5.1.2角钢的型号、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参数应符合GB/T9787表1和本标准表1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以提供表1规定的公称尺寸以外的角YB/T4163—2007
908669
185892
S6'6999
222403
YB/T4163—2007
5.2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5.2.1角钢边宽度、边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边宽度
5.2.2角钢顶端直角允许偏差为90°土35'±0.8
允许偏差
5.2.3角钢边端外角和顶角钝化不得使直径等于0.18d的圆棒通过。5.3长度及允许偏差
5.3.1通常长度
角钢的通常长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5.3.2定尺、倍尺长度
角钢按定尺或倍尺长度交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其长度允许偏差为:+5°mm。5.4外形
5.4.1弯曲度
5.4.1.1角钢每米弯曲度不大于4mm。5.4.1.25号以上型号的角钢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4%。5.4.2扭转
角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5.4.3切斜
角钢端部不得有明显切斜。
5.5重量及允许偏差
角钢按实际重量交货,也可按理论重量交货。角钢按理论重量交货时,钢的密度为7.85g/cm3单位为毫米
边厚度
单位为米
角钢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不允许超过土5%,供方如能保证可不进行检验。4
6技术要求
6.1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
2牌号和化学成分
Q345Tt
Q420Tb
角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统一数
字代号
L92351
L92352
L92353
L92354
L92751
L92752
L92753
L92754
L93451
L93452
L93453
L93454
L94201
L94202
L94203
L94204
L94205
L94601
L94602
L94603
L94604
L94205
质量等级
a:经需方同意,Q235TB的C含量可不大于0.22%。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0.01~0.15
0.02~0.15
0.02~0.15
YB/T4163—2007
0.005~0.0600.01~0.20免费标准bzxz.net
0.005~0.060
0.0050.060
0.01~0.20
b:对于Q345T,根据需要,钢中可添加V、Nb、Ti中一种或几种微合金元素,其含量应符合本表的规定;对于Q420T、Q460T,钢中应至少含有V、Nb、Ti中的一种微合金元素,其含量应符合本表的规定。6.2.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Q345T、Q420T、Q460T的碳当量C(百分比)应不大于0.45%。碳当量Cg(百分比)值按公式(1)计算:5
YB/T4163—2007
Cg(%)=C+Mn/6+Si/24+Ni/40+Cr/5+Mo/4+V/146.2.3角钢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6.3交货状态
角钢以热轧状态交货。
6.4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6.4.1角钢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拉伸试验*
屈服强度REH
厚度,mm
≤16>16~35
不小于
抗拉强度R.
370~500
410~540
470~630
520~680
550~720
a:拉伸和弯曲试验、冲击试验取纵向试样。b: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Rpo.2。注:1N/mm?=1MPa。
断后伸长率A
+20℃
冲击试验”
(V型缺口)
不小于
-20℃
......... (1)
180°弯曲试验
d=弯心直径,mm
a=试样厚度,mm
厚度,mm
>16~35
YB/T4163—2007
6.4.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角钢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应不小于1.25。
6.4.3厚度不小于12mm的角钢做冲击试验时,采用10mm×10mm×55mm试样;厚度小于12mm、不小于6mm的角钢做冲击试验时,采用7.5mm×10mm×55mm试样或采用5mm×10mm×55mm试样;厚度小于6mm的角钢不做冲击试验。6.4.4冲击功值为一组三个试样单值的算术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单个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值的70%。
6.4.5当采用7.5mm×10mm×55mm试样、5mm×10mm×55mm小尺寸试样时,规定的最小冲击功分别为表5规定值的75%、50%。
6.5表面质量
6.5.1角钢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结疤、分层、夹杂缺陷;允许存在深度低于0.6mm的凹坑、麻点、划痕和高度低于1.0mm的凸起缺陷,但其深度和高度应在角钢允许的厚度偏差范围内。角钢表面明显的凹坑、麻点面积不应超过该面总面积的10%。6.5.2角钢表面存在的缺陷允许清除,但不得横向清除。清除处应圆滑无棱角,清除宽度不得小于清除深度的五倍。清除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角钢允许的负偏差。6.5.3角钢表面缺陷不得进行焊补和填补。7检验和试验
7.1尺寸、外观的检验
7.1.1角钢的外观应目视检查,检查时角钢表面未经过任何处理。7.1.2角钢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7.2重量偏差的测量
7.2.1测量角钢重量偏差时,每批随机抽取5根定尺角钢试样,其实际总重量和理论总重量偏差应满足5.5条的要求。
7.2.2角钢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按公式(2)计算:重量偏差=试样实际总重基(截样总长度~理论重量)×100试样总长度×理论重量
7.3检验项目
每批角钢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表面质量
尺寸、外形
取样数量,个
1组(3)
取样方法
GB/T20066
GB/T2975
GB/T2975
GB/T2975
(2)
试验方法
GB/T223
GB/T4336
GB/T228
GB/T232
GB/T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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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数值修约方法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方法按GB/T8170的规定。7.5组批规则
角钢应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尺寸的钢材组成。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允许同一牌号、同一冶炼和浇注方法、不同炉号组成混合批。但每批各炉号C含量之差不得大于0.02%,Mn含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7.6复验规则
7.6.1角钢的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6.4.1规定时,在同一取样产品上再取一组三个试样进行复验,前后六个试样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表5规定值,允许其中两个试样低于规定值,只允许一个试样低于规定值的70%。
7.6.2角钢的拉伸及弯曲试验结果不符合6.4.1规定时,按以下两种方法之一复验。a)可从同根产品上另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如复验结果都合格,则该批产品合格。如复验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根产品报废;但此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另抽取两根产品各取一个试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个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b)也可以从同批任取不同于初验根的两根产品,各取一个试样进行,若复验结果有一个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6.3角钢其他检验项目的复验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2101的规定。8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角钢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
行业标准
铁塔用热轧角钢
YB/T4163—2007
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北河沿大街嵩祝院北巷39号邮政编码:100009
北京兴华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1/16印张1字数21千字
开本880×1230
2007年8月第一次印刷
2007年8月第一版
统一书号:15502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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