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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510-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1510-2007

中文名称:绿色食品 麦类制品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英文名称:Green food—Products of barley,buckwheat or oa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7-12-18

实施日期:2008-03-01

作废日期:2017-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67.060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粮食与饲料作物>>B20粮食、饲料作物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NY/T 1510-2016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8

标准价格: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再贵、张秀金、胡新中、毕莹、李鹏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归口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提出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管部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标准简介

NY/T 1510-2007 绿色食品 麦类制品 NY/T1510-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麦类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检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色食品大麦(含青稞)、荞麦和燕麦(含莜麦)为主要原料的麦类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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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510—2007
绿色食品
麦类制品
Green foodProducts of barley, buckwheat or oat2007-12-18发布
2008-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再贵、张秀金、胡新中、毕莹、李鹏。NY/T1510—2007
1范围
绿色食品
麦类制品
NY/T1510—2007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麦类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色食品大麦(含青稞)、养麦和燕麦(含莜麦)为主要原料的麦类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4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5009.31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11
GB/T 5009.12
GB/T 5009.15
GB/T 5009.17
GB/T 5009.18
GB/T 5009.22bZxz.net
GB/T 5009.28
GB/T 5009.29
GB/T 5009.56
GB/T 5009.97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测定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食品中氟的测定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I的测定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的测定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23食品中铬的测定
GB7099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T5510—1985粮食、油料检验脂肪酸值测定法GB7100
GB7718
GB14881
饼干卫生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
NY/T392
NY/T658
NY/T1055
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NY/T1510—200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GB7099、GB7100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麦类制品productsofbarley,buckwheatoroat以麦类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制品。3.2
焙烤麦类食品bakedfoodofbarley,buckwheatoroat以麦类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焙烤制成的食品。3.3
即食麦类食品instantfoodofbarleybuckwheatoroat以麦类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经冲泡等简单处理即可食用的食品。3.4
发芽麦类制品germinatedproductsofbarley,buckwheatoroat经发芽处理的大麦(含青稞)、荞麦(含苦养麦)或燕麦(含莜麦)或以其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制品,包括大麦麦芽、发芽麦粒和麦芽糊精等。3.5
破损粒brokenkernel
颗粒表面不完整达1/3以上的颗粒。3.6
破损率
rateof brokenkernel
破损粒占样品总质量的比率。
4要求
4.1原料
4.1.1主料
所用大麦、燕麦、养麦等麦类原料及配料都应符合绿色食品的相关标准和规定。4.1.2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NY/T392的规定。4.2加工过程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3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滋味与气味
4.4理化指标
具有该产品固有形状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且均匀一致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应符合表2的规定。
破损率,%
水分,%
灰分,%
酸价,mgKOH/g
过氧化值,g/100g
脂肪酸值,mgKOH/100g
注:括号内为麦糊的指标值,
4.5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无机砷(以As计),mg/kg
总汞(以Hg计),mg/kg
铅(以Pb计),mg/kg
锯(以Cd计),mg/kg
铬(以Cr计),mg/kg
氟(以F计),mg/kg
糖精钠,mg/kg
苯甲酸,mg/kg
山梨酸+g/kg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mg/kg
黄曲莓毒素B,μg/kg
4.6微生物学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
莓菌和酵母,cfu/g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葡球菌)
4.7净含量
表2理化指标
焙烤麦类食品
表3卫生指标
即食麦类食品
麦片(糊)
≤10.0(8.0)
焙烤和即食麦类制品
不得检出(≤0.15)
不得检出(≤1)
不得检出(<2)
表4微生物学指标
焙烤麦类制品
非夹心
≤2000
面包、糕点
热加工
≤1500
冷加工
NX/T1510-2007
发芽麦类制品
麦芽和麦粒
麦芽糊精
发芽麦类制品
即食麦
类食品
≤10000
≤750
不得检出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的要求。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取20g~50g样品置于洁净白瓷盘中,目测观察形状、色泽和杂质,品尝其滋味发芽麦
类制品
NY/T1510—2007
5.2理化指标检测
5.2.1破损率
称取试样200g,精确至0.1g,栋出破损颗粒,称其质量,计算所占百分率。5.2.2水分
按GB/T5009.3的规定执行。
5.2.3灰分
按GB/T5009.4的规定执行。
5.2.4酸价、过氧化值
按GB/T5009.56的规定执行。
5.2.5脂肪酸值
按GB/T5510--1985的规定执行。5.3卫生指标检测
5.3.1无机
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5.3.2总汞
按GB/T5009.17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23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8的规定执行。
5.3.7糖精钠
按GB/T5009.28的规定执行。
5.3.8苯甲酸、山梨酸
按GB/T5009.29的规定执行。
5.3.9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按GB/T5009.97的规定执行
5.3.10黄曲雾毒素B
按GB/T5009.22的规定执行。
5.4微生物学指标检验
5.4.1菌落总数
按GB/T4789.2的规定执行。
5.4.2大肠菌群
按GB/T4789.3的规定执行。
5.4.3霉菌和酵母
按GB/T4789.15的规定执行。
5.4.4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T4789.4、GB/T4789.5和GB/T4789.10的规定执行。5.5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按NY/T1055的规定执行。
7标志、标签
7.1标志
NY/T1510--2007
产品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其标注办法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有关规定。7.2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8包装、运输和存
8.1包装
8.1.1包装材料应符合NY/T658的规定。8.1.2对于麦糊、麦片和麦芽糊精,不应采用纸类包装,以防止吸湿。8.2运输和贮存
8.2.1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1056的规定。8.2.2存库房应干燥通风。
8.2.3对于焙烤类食品,装卸和运输时应小心轻放,防止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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