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9.0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604-—2008
代替GB/T16604-1996
涤纶工业长丝
Polyester filament for industry2008-08-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06-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T16604—1996《涤纶工业长丝》。本标准与GB/T16604—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扩大了适用范围,使本标准适用于222dtex~6667dtex的涤纶工业长丝。b)产品分类中增加了超高强型、超低收缩型、高模低收缩型产品。c)技术要求修改如下:
-增加超高强型、超低收缩型、高模低收缩型的物理指标;GB/T16604—2008
高强型、低收缩型的物理指标中线密度偏差率、线密度变异系数、断裂强度变异系数、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等项目的考核指标值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一外观指标改为由利益双方协议,并以资料性附录加以提示。d)试验方法修改如下: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按BISFA规定,温度调整为(20士5)℃,相对湿度调整为(65±5)%;
调湿平衡时间调整为4h,复验时为16h;线密度试验参照GB/T14343;
拉伸性能试验中增加了-组试验条件:夹持长度为250mm、拉伸速度为300mm/min;-干热收缩率试验中增加了仪器法;一增加尺寸稳定性指数试验方法;改变了变异系数的统计方法。
e)取样规定中实验室样品数,由原来的10个改为20个。f)增加了资料性附录“外观要求、检验和评定”(见附录A)。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技术质量监督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协助起草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菘、许其军、朱刚、倪美津、虞辛日、葛骏敏、陈洪德。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6604—1996。
1范围
涤纶工业长丝
GB/T16604—2008
本标准规定了涤纶工业长丝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222dtex~6667dtex的涤纶工业长丝的出厂检验、用户验收及仲裁检验等,其他产品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2828.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3291.1
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用GB/T3291.3
纺织名词术语(化纤部分)
GB/T4146
GB/T6502
化学纤维长丝取样方法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
化学纤维长丝线密度试验方法
GB/T14343
3术语和定义
GB/T3291.1、GB/T3291.3和GB/T4146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产批productlot
原料、化工料、辅料、工艺条件、产品规格相同,连续生产的产品批号,即大批号。3.2
testlot
检验批
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为检验连续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设置的批号,3.3
尺寸稳定性指数indexofdimensionalstability指纤维的4.0cN/dtex负荷的伸长率与干热收缩率之和。3.4
高强型涤纶工业长丝hightenacitypolyesterfilamentforindustry断裂强度不小于7.40cN/dtex的涤纶工业长丝。3.5
超高强型涤纶工业长丝superhightenacitypolyesterfilamentforindustry断裂强度不小于8.20cN/dtex的涤纶工业长丝。3.6
低收缩型涤纶工业长丝lowshrinkagepolyesterfilamentforindustry干热收缩率(试验条件:177℃,10mim,预加张力0.05cN/dtex)不大于4.0%的涤纶工业长丝。1
GB/T16604—2008
超低收缩型涤纶工业长丝ultra-lowshrinkagepolyesterfilamentforindustry干热收缩率(试验条件:177℃,10mim,预加张力0.05cN/dtex)不大于1.5%的涤纶工业长丝。3.8
高模低收缩型涤纶工业长丝(HMLS)highmoduluslowshinkagepolyesterfilamentforindustry尺寸稳定性指数不大于10的涤纶工业长丝。4产品分类和产品规格
4.1根据产品性能,涤纶工业长丝分为五类:高强型、超高强型、低收缩型、超低收缩型及高模低收缩型。
4.2产品规格
产品规格以纤维的粗细[即纤维的线密度,用分特(dtex)表示]及单丝根数(指喷丝板孔数,用f表示)来加以标识。
示例:
5要求
1111dtex/192f
表示纤维的单丝根数为192f
表示纤维的线密度为1111dtex
5.1涤纶工业长丝产品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各等级的物理指标见表1。5.2外观项目与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或按照附录A规定,并纳入商业合同。GB/T1660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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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604—2008
6试验方法
6.1通则
6.1.1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按BISFA规定,温度(20士5)℃,相对湿度(65士5)%。6.1.2试样制备
将按7.4.2规定取得的20个试验室样品在6.1.1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平衡4h;如果是复验,则在6.1.1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平衡16h。试验室样品调湿平衡后,在试验之前应剥去200m表层丝后再取试样。
6.2线密度
线密度试验参照GB/T14343执行。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6.1.1规定执行;单位线密度预加张力规定为:(0.05士0.005)cN/dtex。6.3拉伸性能
6.3.1原理
在规定条件下,用强伸仪拉伸试样直至断裂,得到试样的断裂强力、断裂伸长率和定负荷伸长率等拉伸性能的测定值。
6.3.2仪器
等速伸长型强伸仪(CRE)。
6.3.2.1等速伸长型强伸仪应附有下列装置:能指示或记录施加到试样上的负荷和相应伸长值的装置。a)
能绘制拉伸曲线的自动记录或数据收集系统。b)
能有效夹持试样的夹持器。夹持器可以是平面夹持器或分缆柱型夹持器。要求:c)
1)动夹持器的速度可以调节并能匀速运动;2)试样在平面间被夹持;
3)与试样接触的表面应有一种材料粘附,其结构形态应使试样的所有单丝在夹持区域内有效夹持并不受损伤。
d)应具有用于精确校正仪器的工具。2仪器应满足下列精度和重复性的要求:6.3.2.2
夹持器以恒定的速度移动,速度变异小于4%;a)
实际强力与指示强力之间的最大允许差异实际强力的1%;b)
实际伸长与指示伸长之间的最大允许差异小于0.5mm;d)
在连续试验过程中,活动夹持器从不同位置回复到起始位置的最大允许差异小于0.25mm。6.3.3试验条件
夹持长度与拉伸速度见表2。
表2夹持长度与拉伸速度
试验条件
夹持长度/mm
拉伸速度/mm/min
条件一
条件二
注:仲裁时原则上采用试验条件一。因试验仪器型号等因素,利益双方也可协商采用试验条件二。6.3.3.2预加张力:(0.05±0.005)cN/dtex。6.3.3.3定负荷:4.0cN/dtex。
6.3.3.4试验次数:每个样品试验2次。GB/T16604—2008
6.3.3.5力值量程:力值量程的选择应使平均断裂强力落在全量程的20%~90%范围内。6.3.4试验步骤
6.3.4.1按6.3.3.1的要求调节好仪器参数。6.3.4.2调湿后,引出实验样品的丝头,拉去表层可能受伤的丝,将丝头一端夹人强伸仪夹持器中,另一端加预张力后夹入强伸仪动夹持器中,然后进行拉伸试验。得出试样断裂时的强力值、伸长率值和4.0cN/dtex负荷下的伸长率值。6.3.4.3同一个卷装试验时,试样之间应间隔约10m。废弃因打滑或在离夹持器边缘10mm内断裂的所有测试值,如废弃次数超过总次数的10%,应调整压力或调换夹头,重新进行试验。6.3.5计算
6.3.5.1断裂强力
平均断裂强力按式(1)计算。
式中:
F——平均断裂强力,单位为厘牛顿(cN);F,——各个试样的断裂强力,单位为厘牛顿(cN);试验次数。
6.3.5.2断裂强度
平均断裂强度按式(2)计算。
式中:
平均断裂强度,单位为厘牛顿每分特(cN/dtex);F
-平均断裂强力,单位为厘牛顿(cN);一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实测线密度平均值,单位为分特(dtex)。T
6.3.5.3断裂伸长率
平均断裂伸长率按式(3)计算。
式中:
一平均断裂伸长率,%;
e;—各个试样的断裂伸长率,%;n
试验次数。
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6.3.5.4定负荷伸长率
4.0cN/dtex负荷下的平均伸长率按式(4)计算E,
式中:
4.0cN/dtex负荷下的平均伸长率,%;一各个试样在4.0cN/dtex负荷下的伸长率,%;E
·(1)
.(2)
(3)
·(4))
GB/T16604—2008
试验次数。
6.3.5.5变异系数
标准差及变异系数按式(5)、式(6)计算。CV(%) =
式中:
5—标准差;
CV—变异系数,%;
一每个实验室样品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实验室样品算术总平均值;
n—实验室样品个数。
6.3.5.6数值修约
:(5)
断裂强力、断裂强度、断裂强度变异系数、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的计算结果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断裂伸长率、定负荷伸长率的计算结果修约到小数点后位。6.4干热收缩率
仲裁时原则上采用方法A,如利益双方协商一致可采用方法B。6.4.1方法A—烘箱法
6.4.1.1原理
在规定条件下,测定试样经干热空气处理前、后的长度变化,计算其干热收缩率。6.4.1.2仪器
6.4.1.2.1通风式烘箱:附有恒温控制装置,允许温度误差士1℃。6.4.1.2.2
立式量尺:上端装有可夹持试样的夹持器,测量范围0mm250mm,最小分度值1mm。试样支撑架:耐高温材料,其大小能放人烘箱中。6.4.1.2.3
6.4.1.2.4
预张力夹、秒表等。
6.4.1.3试验条件
6.4.1.3.1热处理温度:(177士1)℃。6.4.1.3.2
热处理时间:10min。
预加张力:(0.05士0.001)cN/dtex。6.4.1.3.3
6.4.1.3.4
试样长度:250mm。
实验样品数:20个。
6.4.1.3.5
6.4.1.3.6试验次数:每个试样试验1次。6.4.1.4试验步骤
6.4.1.4.1将每个卷装除去表层数米丝后,取约550mm长的试样,逐个将试样两端打结,对折成长约275mm长的双股线,再逐个将试样挂在立式量尺的吊钩上。6.4.1.4.2在试样的下端加6.4.1.3.3规定的预加张力,依次量取每个试样的烘前长度L。,精确到0.1mm,并记录。
6.4.1.4.3将量好长度的试样,逐个放在试样的支撑架上,在承受上述预张力的条件下,放入(177士1)℃的烘箱中热处理10min。
6.4.1.4.4将试样支撑架从烘箱中取出,放在6.1规定的标准大气中平衡30min。6.4.1.4.5将平衡后的试样按6.4.1.4.2规定,依次测定收缩后的长度,记录长度L,精确到0.1mm。6
6.4.1.5计算
平均干热收缩率按式(7)、式(8)计算。S.
式中:
-平均干热收缩率,%;
各个试样的干热收缩率,%;
各个试样处理前的长度,单位为厘米(cm);L
各个试样处理后的长度,单位为厘米(cm);n
试验总次数。
6.4.1.6数值修约
计算结果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6.4.2方法B—仪器法
6.4.2.1原理
原理同方法A。
6.4.2.2仪器
6.4.2.2.1干热收缩测量仪:带有能指示或记录试样的收缩率和收缩力的装置。预张力码、剪刀等工具。
6.4.2.2.2
6.4.2.3试验条件
6.4.2.3.1试样长度:250mm。
6.4.2.3.2预加张力:(0.05±0.001)cN/dtex。6.4.2.3.3热处理温度:(177士1)℃。6.4.2.3.4热处理时间:2min。
6.4.2.3.5实验样品数:20个。
6.4.2.3.6试验次数:每个试样试验1次。6.4.2.4试验步骤
6.4.2.4.1调节仪器的热处理温度、时间等,使试验条件符合6.4.2.3的要求。GB/T166042008
(7)
(8)
6.4.2.4.2将试验用筒子废弃表层数米后引出丝头,剪取约40cm左右试样一根,一端固定在热收缩仪滑动试样架的固定端,另一端经旋转导向滑轮后加预张力码,手动调节使仪器读数值为0(仪器为电脑自动调零除外)。
6.4.2.4.3将带有试样的滑动试样架推入仪器加热区,待规定试验时间后,记录热处理后的热收缩率值。拉出滑动试样架。
6.4.2.5计算
平均干热收缩率按式(9)计算。
(9)
式中:
S——平均干热收缩率,%;
S,—各个试样的干热收缩率,%;n-
一试验总次数。
GB/T16604-2008
6.4.2.6数值修约
计算结果按照GB/T8170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6.5尺寸稳定性指数
6.5.1尺寸稳定性指数按式(10)计算。尺寸稳定性指数=4.0cN/dtex负荷的平均伸长率+平均干热收缩率….6.5.2数值修约:计算结果按照GB/T8170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7检验规则
7.1检验类型
表1中所有的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7.2检验项目
7.2.1外观检验项目按5.2规定,并按附录A规定检验。7.2.2性能项目按表1要求,并按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7.3组批规则
(10)
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周期性取样组成检验批。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组成,也可由若干检验批组成。
7.4取样规定
7.4.1外观项目全数检验。
7.4.2按GB/T6502规定,在同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20只筒子,作为物理指标各项试验的实验室样品。抽取的实验室样品外观和筒重应符合相应等级。7.4.3不应抽取已经破损的包装件。7.5综合评定
7.5.1外观检验项目按5.2规定,逐筒评定。7.5.2各性能检验项目的计算值按GB/T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与表1性能项目指标的极限值比较,评定每项等级。最终以检验批中性能项目中最低项的等级定为该批产品的等级。8复验规则
一批产品到收货方三个月内,作为验收或对质量有异议时可提请复验。若该批产品的数量使用了三分之一以上时,不应申请复验。如果是由于该批产品质量影响了后加工产品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时,供需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协商处理。8.1检验项目
同7.2。
8.2组批规定
按原生产批组批。
8.3取样规定
8.3.1外观为抽样检验。根据批量按GB/T2828.1一2003表2中一般检查水平IⅡ规定确定样本大小(字码)。
8.3.2性能检验项目的实验室样品按7.4.2规定为抽样检验。8.4综合评定
8.4.1外观
8.4.1.1按8.3.1样本大小,再根据GB/T2828.1一2003表3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合格质量水平AQL值为4.0,确定合格判定数Ac和不合格判定数Re。8.4.1.2按5.2规定评定,当不合格的筒子数
级降低一个等级。
8.4.2各性能检验项目按7.5.2规定评定等级。8.4.3按8.4.1.2和8.4.2最低项的等级综合评定该生产批的等级。9标志
9.1包装箱上两侧应以醒目的颜色标明按第4章要求的产品名称、规格、等级。GB/T16604—2008
9.2生产者的识别标志如:生产企业名称、批号、净重或毛重、内装卷装个数、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详细地址。
9.3总经销商的标志如:商品名、商标、识别标志、详细地址等。9.4标志应注明防潮、小心轻放等要求。10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包装
10.1.1每个卷装应有一个保护层,包装箱内对有支撑的卷装应定位固定,无支撑的卷装应保证其不受损伤。
10.1.2每个包装箱内的卷装大小应尽量均匀。不同品种、规格、批号、等级要分别装箱。10.1.3每批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单。10.2运输
运输时需要遮篷,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包装箱,不使物品受潮。10.3购存
包装箱按批堆放,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仓库内。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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