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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2265.3-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2265.3-1997

中文名称: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Mechanical safety Minimum distance to avoid squeezing of various parts of the human bod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7-07-07

实施日期:1998-0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19621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10机械安全

中标分类号:机械>>机械综合>>J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12265-1990

采标情况:=EN 349-9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8, 字数:12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0-02-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的目的是使其使用者(如标准的制定者和机械设计者)能避免挤压的危险。本标准规定了与人体各部位相应的最小间距,适用于以此方法能获得足够安全的场合。本标准仅适用于来自挤压危险的风险,不适用于其他可能的危险,例如冲击、剪切和卷入等危险。 GB 12265.3-1997 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12265.3-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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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12265.31997
本标准是等效采用欧洲标准EN349:1993(ISO/DIS13854)《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本标准与EN349唯一技术差异是,避免腿部受挤压的最小间距为210mm,比EN349的180mm大30mm,否则不足以保障中国成年人腿部第99百分位数人的安全。本标准与GB12265一90《机械防护安全距离》的主要差别表现在:增加避免脚趾受挤压项目;避免头部受挤压的最小间距加大20mm,与EN349致。自实施之日起所有新设计的产品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而老产品可以按GB12265—90过渡到1999年12月31日。
本标准附录 A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张铭续、黄鸿康、马贤志、李勤。32
GB12265.31997
EN前言
本欧洲标准是由CEN/TC114“机械安全”委员会第2工作组“安全距离”工作组制定的。本欧洲标准是欧共体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秘书处委托CEN制定的,用以支持欧共体指令的基本要求。
本欧洲标准最迟在1993年10月底前应以出版等效文本或认同的方式定为国家标准,同时,最迟在1993年10月底以前应撤消与之相矛盾的国家标准。根据CEN/CENELEC内部法规,下列国家必须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和英国。33
0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Safety of machinery-Minimum gaps to avoidcrushing of parts of the human bodyGB12265.3—1997
代替GB12265--90
根据GB/T15706.1,机械安全是指:机器在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预定使用条件下执行其功能和在运输、安装、调整、维修、拆卸和处理时不产生损伤或危害健康的能力。使用本标准中的最小间距是避免人体各部位受挤压危险的一种方法。在规定最小间距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挤压区的可进入性;
研究有关人体测量数据和使用者的种族差异性;—技术和应用等情况。
1范围
本标准的自的是使其使用者(如标准的制定者和机械设计者)能避免挤压的危险。本标准规定了与人体各部位相应的最小间距,适用于以此方法能获得足够安全的场合。本标准仅适用于来自挤压危险的风险,不适用于其他可能的危险,例如冲击、剪切和卷入等危险。注:对于冲击、剪切和卷人等危险,必须采取其他的措施。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265.1—1997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GB/T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16856-1997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3定义
除在GB/T15706.1和GB12265.1中给出的定义外,本标准还采用以下定义:挤压区 crushing zone
人体或其某部位在其中可能受到挤压危险的区域。这种挤压危险可能在以下情况出现(图示见附录 A)。
两移动件相向运动;
移动件向着固定件运动。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7-07批准34
1998-02-01实施
4最小间距
4.1使用本标准的方法
GB12265.3--1997
使用本标准规定的最小间距应成为多重安全对策的一部分,该对策是GB/T15706.1一1995第5章“选择安全措施的对策”提出的要求。本标准的使用者应:
a)辨别各种挤压危险;
b)根据GB/T15706.1和GB/T16856评价风险时,应对下述事项特别注意:一当挤压危险的风险涉及人体的不同部位是可预知的场合,应选用表1中与这些部位的关系最大者的最小间距α;
一如果涉及风险群体中有儿童时,他们的不可预料的行为及其身体尺寸;身体各部位能否进入表1图示以外的挤压区;是否穿着厚的或膨松宽大的防护服(如高、低温防护服)或携带工具;-机械是否由穿厚底鞋(如木)的人员使用,这将增加脚的有效尺寸。c)从表1中选取适合涉及风险的身体部位的最小间距a(示例见附录A),d)如果从表1中选取的最小间距不能保证足够的安全,应采用其他附加措施(见GB/T15706.1,GB/T15706.2和GB12265.1)。
如果对应于最大预期身体部位的最小间距不能满足安全要求,下面示例给出一种限制较小身体部位进入的特殊方法。
使用带有限定开口的防护结构能阻挡较小身体部位进入挤压区,如图1所示。身体特定部位进人挤压区的可能性与下列因素有关: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之间的或者两个活动部分之间的间距α;挤压区的深度b;
防护结构的开口尺寸c和防护结构至挤压区的距离d。注:与安全距离有关的开口尺寸可在GB12265.1中查出。防护结构
图1带有限定开口的防护结构示意图e)在某些应用场合必须偏离表1的最小间距时,则与此有关的标准应指明是如何达到足够的安全水平。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4.2数值
表1给出了避免人体各部位受挤压的最小间距值。如何选用合适的最小间距见4.1。35
身体部位
手腕拳
GB 12265.3—1997
表1最小间距
最小间距
GB12265.3—1997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挤压区的图示说明
图A1指明的挤压区和所考虑到的人体各部位只是-一些例子。对于风险评价的应用见4.1。/1/
图A1挤压区的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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