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4743-2009 纺织品 卷装纱 绞纱法线密度的测定
GB/T 4743-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743-2009

中文名称:纺织品 卷装纱 绞纱法线密度的测定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6-19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10997561

相关标签: 纺织品 卷装 法线 密度 测定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20纱线

中标分类号:纺织>>纺织综合>>W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4743-1995

采标情况:MOD ISO 2060:199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8.0 元

出版日期:2010-0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 209/SC 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4743-2009 纺织品 卷装纱 绞纱法线密度的测定 GB/T4743-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59.08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743—2009
代替GB/T4743—1995
纺织品
卷装纱
绞纱法线密度的测定
Textiles-Yarn from packages-Determination of lineardensity (mass per unit length) by the skeinmethod(ISO2060:1994,MOD)
2009-06-1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2010-02-01实施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本标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2060:1994《纺织品卷装纱
度质量)》(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2060:1994主要差异如下: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引用了与国际标准对应的我国标准;增加了术语3.2中的注;
增加了线密度偏差率的计算公式(见11.5)。GB/T4743—2009
绞纱法线密度的测定(单位长
本标准代替GB/T4743—1995《纱线线密度的测定绞纱法》,本标准与GB/T4743—1995的主要差异如下:
范围细化,并明确\不适用于张力自0.5cN/tex增加到1.0cN/tex时伸长率大于0.5%的纱线”;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8693;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9995;第3章的术语由2个增加至9个;
第4章原理中增加了7个程序的具体描述(见4.1和4.2);5.1中明确绞纱卷绕张力采用0.5cN/tex;增加了在产品标准或协议中无规定时的批样及实验室试样的取样方法:将原第8章中的调湿、摇取试验绞纱分别列为第8章、第9章和第10章;将原第8章中的称重和第9章计算合并为第11章,并给出每一个程序的计算公式,增加了线密度偏差率的计算公式;
增加了附录C“抽样程序”、附录D“实验室样品与试样调湿的推荐方法”。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和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209/SC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4743—1984,GB/T4743—1995。I
1范围
纺织品卷装纱
绞纱法线密度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各种类型卷装纱线线密度的方法。GB/T4743—2009
本标准根据不同的调湿或准备方法分为7种程序。由于不同程序可能给出不同的结果,有必要根据产品标准规定和有关各方商定来选用。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纱线,包括单纱、并绕纱、股线和缆线。本标准不适用于张力自0.5cN/tex增加到1.0cN/tex时伸长率大于0.5%的纱线,协议认可者除外,这类纱线可以在有关各方都接受的张力条件下进行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线密度大于2000tex的纱线。对这类纱线,可以根据有关各方的协议,规定其绞纱长度和卷绕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6529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6529—2008,ISO139:2005,MOD)GB/T8693纺织品纱线的标示(GB/T8693—2008,ISO1139:1973,MOD)FZ/T01035纺织材料标示线密度的通用制(特克斯制)(FZ/T01035—1993,eqvISO1144:1973)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线密度lineardensity
纱线单位长度的质量,以特克斯或其倍数单位和分数单位表示(见GB/T8693和FZ/T01035)。3.2
商业回潮率
commercialmoistureregain
与纺织材料烘干质量共同用于计算线密度或商业质量的回潮率的药定值。注: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标准中可用公定回潮率代替商业回潮率来计算纱线线密度。3.3
商业充贴
commercialallowance
与纺织材料烘干质量共同用于计算线密度或商业质量的一个约定值,此约定值等于商业回潮率与对整理剂的认可允贴之和。
行moistureequilibrium
调湿平衡
在规定的温湿度条件下,试样的吸湿与放湿达到平衡,其质量变化趋近于零的状态。1
GB/T4743—2009
吸湿平衡moistureequilibriumfortesting纺织材料在试验环境大气条件下达到吸湿平衡的状态,其与空气中水分交换达到平衡,质量达到恒重。一般使样品或试样从低湿度以吸湿状态达到平衡。当其吸湿增量未超过GB/T6529规定时即可认为到达试验用吸湿平衡。
moisture-freemass
试样在温度为105℃士3℃的干空气气流中干燥后得到的恒重。3.7
oven-dry mass
烘干质量
试样在指定的温湿度条件
在烘箱内烘干得到的恒重。
105℃土3℃,通往烘箱的空气温度为20℃,湿度为65%。在这种条件下,试注:一般情况下,烘箱的干烟
爆温度
样达不到干重状态。
yarnpackage
卷装纱线
储存等形式的纱线。卷装可以是有支撑物的如管纱、筒子纱,或者是无支撑物的适合于使用、运输
如绞纱、饼型纱或球型
试验绞纱
由规定长度的组成的一小段绞纱,4原理
在规定的条件
,称量
定长度纱线的质量,经计算得到其线密度,用特克斯(tex)表示。在规定条件下从已调湿的样品中摇出长度合适的试验绞纱;根据4.1.1~4.1.3和4.2.1~4.2.4中所示的不质量
可以根据有关各方协商来选择4.1和4.2中任意一种程序同条件测定试验绞纱
4.1未洗净纱线
4.1.1程序1:在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已调湿平衡的纱线的质量(见11.3.1。4.1.2程序2:烘干纱线的质量(见11.3.2)。
4.1.3程序3:烘干纱线结合商业回潮率的质量(见11.3.1)。4.2洗净纱线
程序4:在试验用标准大4
气多件下已调湿平衡的洗净纱线的质量(见11.3.1)。程序5:洗净烘干纱线的质量(见11.3.1)程序6:洗净烘干纱线结合商业回潮率的质量(见11.3.1)4.2.4程序7:洗净烘干纱线结合商业允贴的质量(见11.8.1)。注:推荐使用程序1、3或7。
5仪器
5.1缕纱测长器
纱框周长应满足由整圈数摇得所需纱长,推荐周长为1000mm士2.5mm。且具有避免纱线聚集的横动导纱装置。
其应是下列两者之一:
a)装有能控制张力为0.5cN/tex士0.1cN/tex的主动喂人系统;b)装有可调节的张力装置,这种情况需要用合适的方法(见附录A)的来校检绞纱圈长。2
GB/T4743—2009
纱框上各处周长的差异率要足够小,能使摇出的绞纱圈长在如附录A规定的允差范围内。注:根据有关各方商定,可以选择除1000mm以外的其他纱框周长。5.2烘箱
5.2.1可使试样保持在温度为105℃土3℃的环境中,且不受来自各发热元件的直接热辐射。5.2.2通入烘箱的空气应为预干燥过的空气(每1000L空气中,水的含量少于0.01g),其换气速率至少要达到每4min一次。若有商定,通人烘箱的空气也可为经各方认可的任何温湿度。5.2.3烘箱要设计得便于空气能自由通过试样,具有关断气流的装置和试样箱内称重装置。注:标准大气条件下(相对湿度65%,20℃)的空气,水蒸气压强为1515Pa,当这种空气温度上升到105℃,空气相对湿度将为1.25%。在该条件下,一些回潮率较高的纺织品试样,如再生纤维素或羊毛,仍会保留高达0.5%的水分。因此烘箱内只有通入预干燥过的空气,才能得到准确、可靠的试验结果。5.3天平
应使用容量适宜、灵敏度不低于绞纱质量千分之一的天平,该允差适用于所有使用的天平,无论其是否与烘箱连在一起。
5.4辅助器具
适合样品及待用程序的器具,包括常规样品架、带有磨砂玻璃塞的称量瓶和标明净重的抗腐蚀金属丝网称重篮等。
5.5洗净或萃取设备
如需要则配备洗净或萃取设备(参见附录B)。6标准大气
预调湿、调湿与试验用标准大气应按GB/T6529中的规定。注:标准大气条件下(相对湿度65%,20℃)的空气,水蒸气压强为1515Pa,当其加热到47℃士3℃,空气相对湿度将会达到12.3%~16.7%。在标准大气最高温度22℃,湿度为65%时,水蒸气压强为1770Pa,当其加热到47℃~50℃,空气相对湿度将会达到14.3%~19.4%。任何与预调湿规定标准大气条件有偏差的试验条件应经有关各方认可后才能使用,并在试样报告中记录其温湿度。7取样
7.1按下列方法之一取样。
a)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
b)如果产品标准不包含抽样方法,按照其他被认可的纺织产品的抽样方法。c)按照附录C规定的抽样方法。7.2大批样应以代表性抽样方式抽取(见附录C)。7.3从每个实验室卷装样品中绕取一缕试验绞纱,绞纱长度应满足所有测试要求。在绕取绞纱时,若按照正常的使用方法,应在卷装的末端抽取,否则,应在卷装的外边抽取。为了避免受损的部分要舍弃卷装开头或末尾的几米纱。
预调湿与调湿
将试验室样品按8.1和8.2规定进行预调湿与调湿。8.1将实验室样品在按第6章规定的标准大气中预调湿至少4h,样品预调湿期间不应被完全烘干。8.2将室验室样品按8.1预调湿后,为了使其达到吸湿平衡,应将样品暴露于标准大气中24h;或暴露于标准大气中,连续间隔至少30min称重时,质量变化不大于0.1%(参见附录D)。3
GB/T4743—2009
9试样
9.1试验绞纱长度
9.1.1不论是单纱、并绕纱、股线或缆线,测定线密度用的试验绞纱长度为:a)当线密度小于12.5tex时:200m;b)当线密度介于12.5tex~100tex之间:100m;c)当线密度大于100tex时:10m。注:试验绞纱长度允差见附录A,对于并绕纱、股线或缆线,规定的线密度界限是指纱线的最终线密度。9.1.2如果在测定绞纱线密度时,要同时测定其他性质如绞纱强力或商业质量,应尽量使用9.1.1指定的长度,当测定绞纱强力试验需要较短的绞纱长度时,为了获得本方法中所需要的长度,要摇取附加绞纱,如从一个卷装中连续摇取两缕50m的绞纱,合并作为需要的100m长度。需要时还可以为其他目的而摇取规定长度的附加纱线,9.2试样数量
按照相关产品标准规定其试样数量,若无规定,则从每个实验室样品卷装中抽取试样准备
10.1将已调湿好的、按免
第7章抽取的实验室样品卷装装在纱架上。缕试验绞纱。
10.2按5.1规定的卷绕张力绕取需要的圈数,以得到规定的绞纱长度。在摇取绞纱时,纱线要在缕纱测长器允许的全动程C横动,以减少纱线重登。然后从纱测长器出验绞纱,以便称量把纱线的头尾结好,松开端剪短,结头要小于2.5cm,在议,可用缕纱圈长计法或其他各方相互认可的方法进行校验。注:若对纱线长
世最所需要的试样数量
10.3重复10.2以
如果试验绞纱用于测定单纱或绞纱强力,则在取下纱线前将纱框的一个或几个臂缩拢。11
程序与计算
11.1单位
对所有任选程序,线密度都用Tex制单位(见FZ/T01035)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11.2变异系数
如果需要,计算线密度变异系数,则至少要取20个试样,其变异系数保留至整数位,同时要考虑到测量每个试样长度与称重时的精确度注:绞纱线密度的变异系数随试验级纱长度增加而减小。因此本方法计算出的变异系数仅与其他由相同绞纱长度计算出来的变异系数可比较。
11.3未洗净试样
11.3.1程序1:在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已调湿平衡的纱线的质量(见4.1.1)11.3.1.1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称量每个试验绞纱的质量,单位为克(g)。11.3.1.2按式(1)由绞纱的质量与长度计算已调湿平衡的绞纱线密度Tte,用特克斯(tex)表示:1000xm
式中:
已调湿试验绞纱的质量,单位为克(g);试验绞纱长度,单位为米(m)。注:若只计算纱线的平均线密度,则可将2缕或以上的试验绞纱放在一起称重。11.3.2程序2:烘干纱线的质量(见4.1.2)4
..(1)
GB/T4743—2009
11.3.2.1把已调湿好的试验绞纱安排好放在烘箱内金属丝称重篮或其他相似容器内,使烘箱内空气可以自由通过试样,烘箱内温度要保持在103℃士3℃。11.3.2.2将纱线烘干至恒重,即在下列称量时间间隔下质量变化不大于0.1%:a)在箱内称重,时间间隔20min质量变化不大于0.1%;b)在箱外冷却后称重,时间间隔40min质量变化不大于0.1%。11.3.2.3根据精度要求(按11.3.2.3.1和11.3.2.3.2),称量每个干燥试验绞纱的质量,单位为克(g)。
11.3.2.3.1如果试样在箱内称重,关断气流后称重11.3.2.3.2如果试样在箱外称重,将装有试样的称重篮放入适合的已标明空重的称量罐或瓶中,并迅速盖好容器盖后将其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在试样冷却过程中,周期性地,轻轻地提起称量容器的盖子以平衡空气压力,再盖好盖子
,待冷却时称量。
供于纱线线密度Taoa,用特克斯(tex)表示11.3.2.4按式(2)计算烘
1000×m
式中:
已烘干
金绞纱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验绞纱
长度,单位为米(m)。
11.3.3程序3:烘于纱线结合商业回潮率的质量(见4.1.3)2步骤11.3.2.1~
11.3.3.1按程
式中:
2.3烘干与称重
,用特克斯(tex)表示
计算其线密度Tp
Trod×(100+R)
·(2)
(3)
商业回潮率,%;
)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不同商业回潮率的纤维类型组成,则应跟据不同纤维含量11.3.3.3若样品
比例来计算混纺纱
回潮率如式(4),含量比例是已知的或按GB0分析测定。
式中:
RA、R...
混纺纱商业回潮率%;
各种纤维的干重混纺比:
各种纤维的商业回潮率,%。
(4)
11.3.3.4如果试样包含一种或几种未确定商业回潮率的纤维类型,则应由有关方商定合适的数值。11.4洗净纱线
11.4.1根据有关方的商定的煮练或萃取程序对绞纱进行处理,建议采取附录B中的方法11.4.2程序4:在试验用标准大气下已调湿平衡的洗净纱线的质量(见4.2.1)11.4.2.1将试验绞纱洗净,并在试验温度下烘干后,按8.1对试验绞纱进行预调湿处理,使其按8.2在合适的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达到试验用吸湿平衡。11.4.2.2按11.3.1.1称量已调湿的试验绞纱,并按11.3.1.2计算其线密度。11.4.3程序5:洗净烘干纱线的质量(见4.2.2)11.4.3.1按程序2中的步骤11.3.2.1~11.3.2.3烘干并称量洗净后的试验绞纱。11.4.3.2按程序2中的11.3.2.4计算洗净烘干纱线的线密度。11.4.4程序6:洗净烘干纱线结合商业回潮率的质量(见4.2.3)5
GB/T4743—2009
11.4.4.1按程序2中的步骤11.3.2.1~11.3.2.3烘干并称量洗净后的试验绞纱。11.4.4.2按程序3中的步骤11.3.3.2~11.3.3.4计算其线密度。11.4.5程序7:洗净烘干纱线结合商业允贴的质量(见4.2.4)11.4.5.1按程序2中的步骤11.3.2.1~11.3.2.3烘干并称量洗净后的试验绞纱。11.4.5.2按式(5)计算洗净烘干纱线带商业允贴的线密度Trsod,用特克斯(tex)表示:TtodX(100+K)
Trsod =
式中:
K——商业允贴,%。
·(5)
11.4.5.3若样品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不同商业允贴的纤维类型组成,则应根据不同纤维含量比例来计算混纺纱总的商业允贴如式(6),含量比例是已知的或按GB/T2910分析测定。PAXKA+PXKB+...
式中:
混纺纱总的商业允贴,%;
各种纤维的干重混纺比;
各种纤维的商业允贴,%。
11.4.5.4如果试样包含一种或几种未确定商业允贴的纤维类型,则应由有关方商定合适的数值。11.5如需要,按式(7)计算线密度偏差率,结果保留2位有效数字。T-T
式中:
D——线密度偏差率,%;
线密度测定值,单位为特克斯(tex);T
线密度名义值,单位为特克斯(tex)。12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说明试验是按本标准进行的;
样品的描述;
以Tex制表示的平均线密度;
使用的抽样方案及试样数量;
每绞试验绞纱长度;
试样线密度变异系数和线密度偏差率(如需要);f)
所选用的程序,所用的商业回潮率或商业充贴;供应烘箱空气的温湿度;
任何偏离本标准的细节。
...........(7)
A.1仪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校验绞纱长度的方法缕纱圈长计法GB/T4743—2009
缕纱圈长计是检验在一定负荷下绞纱圈长的仪器,它由两个直径为1.25cm,长5cm~6cm,处于同一垂直平面的圆金属挂钉组成。其中一个固定于仪器的机架上,另一个装在一个简单加负荷系统的杠杆上。杠杆支点是一低摩擦滚动的轴承,也装在机架上。两个挂钉中至少有一个能绕轴自由回转。刻度尺安装于机架上,用于指示绞纱实际圈长与纱框周长之比r。杠杆末端有指示标记,并有
A.2步骤
将绞纱挂在两个持
钉务必避免集聚成束,并施加合适的预张力,如选取合适的码挂在杠杆的水平臂上,通过移动祛码在水平臂上的位置来调节到合适的预张力。端的指针所对应的
刻度,读取
r值测出。
两挂钉轴线间的实际距离D
计算:
可按式(A.1)
式中:
L绞框长,单位为厘米(em);
绞纱的圈长通过连接在水平臂末............
......(A.1)
金属钊9径,单位为厘米(cm)
测量绞纱长[时,按名义线密度每特克斯施加0.5cN±0.1cN计算。则其施加张力等于2×绞纱圈数×名义线密度(tex)×(0.5cN士0.1eN)。S
A.3要求
当r超出士0.20
限时,应调节缕纱测长器卷绕张力,并重新绕取绞纱。GB/T4743—2009
B.1原理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洗净纱线除去整理物的方法
绞纱宜在能去除所有的油、整理剂或其他物质的条件下煮练,这些物质在对用这种纱线制成的织物湿加工过程中通常是会被去除的。当用一种或多种对被试验的纤维无膨胀作用的合适的整理剂萃取纱线,而显示残留剂小于0.1%时,就认为已达到此条件。B.2试剂和设备
煮练试验纱线需下列试剂和设备:B.2.1中性的皂片或洗涤剂。
B.2.2软水、蒸馏水或脱矿质水。B.2.3水锅,用诸如蒙乃尔合金(Monel)、铝、不锈钢或糖瓷等抗腐蚀材料制成,由闭合的蒸汽盘管或蒸汽套加热,或由煤气或电加热,装有排水和供应设备,并设计成能由溢流来冲洗。B.2.4滚简轧水器或离心脱水器。B.2.5口袋,用已漂白的尼龙、涤纶纤维织物或其他材料做成的口袋,这些口袋已预先经煮练并已知烘干质量。各个口袋的尺寸应足够大,使试验绞纱放在里面能形成多孔松散的一团,并让煮练溶液能自由进出绞纱。
B.2.6烘箱(见5.2)。
B.2.7天平(见5.3)。
B.3程序
把绞纱放人一口袋,把各个装有绞纱的口袋浸入水锅内,锅内每克被煮练的绞纱应至少有25mL水,每升水含0.5g中性皂或等效的其他洗涤剂。水锅保持煮沸搅动状态30min。煮练后,用75℃士3℃的软水溢流冲洗,直至除去表面浮垢为止。如果已知煮沸对试验中的纤维有损害,则洗涤液的温度应经双方同意。排除过量的液体,轧干,然后用75℃土3℃的软水边搅拌边彻底冲洗10min。重复轧水和冲洗10min后。再次重复轧水和用室温软水边搅拌边冲洗10min。再把纱线最后一次轧水。B.4检验煮练的效果
用一种不能溶解被试验纤维的溶剂,萃取一些已经煮练烘干的纱线,由此检验煮练的效果。如果得到的可萃取物质的量超过0.1%,则必须改进煮练的效果,通过用更多或更好的洗涤剂,较高的温度,较剧烈地搅拌,较长的时间或第二次煮练加以改进,当显示由萃取得到的结果与煮练程序得到的结果相同或二者有一定的常数比时,萃取可以用于已知产品的常规试验,但对新材料或未知材料,不能以萃取代替煮练。8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抽样程序
C.1批量样品(从一批或一次卸载货物中抽取的箱数)GB/T4743—2009
从待试验的一批货物中,按照表C.1抽取批量样品。注意所抽取的箱子若损坏或受潮,应另行取样替代,并在试验报告中说明。表c.1
一批或一次装卸的箱数
C.2实验室样品的卷装数量
随机抽取的最少箱数
C.2.1根据对试验结果要求的精密度和概率水平确定实验室样品的卷装数量。如果产品标准没有规定其精密度和概率水平,则应经过有关各方商定按照统计的方法计算出合适的试样数量。如果试验卷装数不切实际,就有必要修订所规定的精密度或概率水平C.2.2在无产品标准或双方没有协议时,在满足95%的概率水平下,试验结果精度为士3%(平均值可允许的最大误差)时所取的卷装数0.43V2计算,其中V是从多个卷装得到的线密度变异系数估计值,是以相同绞纱长度为基础已往同类材料大量试验的统计数。C.2.3如果没有V值,则长丝纱至少取4个卷装,短纤纱至少取10个卷装。C.2.4在无产品标准时,从批量样品中抽需要的卷装数,且尽量从每箱中抽取相同的数量。从箱内的上、中、下层的中间和边上随机抽取卷装。从每个卷装中尽量取相同数目的试样。注:一般从每个实验室卷装中抽取一缕试验绞纱。由于不同卷装间的线密度通常有一定差异,所以即使从每个卷装中抽取一缕以上的绞纱也不能使精密度得到较大的提高。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