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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10.3-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9510.3-2009

中文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0-15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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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控制 装置 钨丝灯 直流 交流 电子 转换器 特殊要求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19510.3-200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12-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 19510.3-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GB19510.3-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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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14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代替GB19510.3—2004
灯的控制装置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Lamp controlgear--Part3:Particular requirementsford. c. or a. c. supplied electronic step-down convertors for filament lamps(IEC61347-2-2:2006,IDT)
2009-10-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12-01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试验说明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接线端子
10接地装置·
防潮与绝缘·
介电强度
绕组的耐热试验
故障状态
变压器的加热试验
异常状态·
结构·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
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
耐腐蚀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规范性附录)
附录G(资料性附录)
附录H(规范性附录)
附录I(规范性附录)
补充要求·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m
确定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件的试验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带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加热试验要求不同于4500的常数S在t(绕组温度)试验中的应用防对流风试验箱
脉冲电压值的推导方法
钨丝灯用独立式安全特低电压直流或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8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GB19510《灯的控制装置》分为14个部分: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一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一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一一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第6部分:公共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一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一一第12部分:灯具用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一-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一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为GB19510.3的第3部分。本部分应与GB19510.1一2009一起使用,它是在对GB19510.1一2009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之后制定而成的。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1347-2-2:2006《灯的控制装置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英文版)。本部分等同翻译IEC61347-2-2:2006。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IEC61347-2-2\改为\本部分”;b)删除IEC61347-2-2的前言,修改了IEC61347-2-2的引言;将国际标准中的“(注:)”形式中的括号去除;c)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d)
对于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e)
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第2章)。
本部分代替GB19510.3一2004《灯的控制装置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与GB19510.3—2004的主要差异如下:一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标准IEC60384-14:2005;-第5章试验说明中增加对试验用输出线缆的要求及说明;-7.2补充标志中增加声明允许的线缆长度的说明;一第16章异常状态中增加试验内容及要求;一表格1.7中绝缘类型3)取消按照电流分类及相应数据的更改。目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H和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本部分起草人:陈颖、俞安琪、马国民、周明兴、熊飞、江智强、付宝成、李维升。本部分于200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1次修订。引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本部分和构成GB19510.2~GB19510.14的各个部分在引用GB19510.1一2009的任一条款时规定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试验的实施顺序,还规定了必要的补充要求。GB19510.2~GB1951014的各个部分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互不参照。如果本部分通过“按照GB19510.1一2009的第某条要求”这一句子来引用GB19510.1一2009的某一条款要求,则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按照该条款的全部要求,但其中明显不适用于GB19510.2~GB19510.14所述特定类型的灯的控制装置的内容除外。V
1范围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灯的控制装置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GB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IEC60357所述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250V以下的直流电源或1000V以下的50Hz/60Hz的1000V以下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所产生的额定输出电压≤50V(有效值,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或≤50V2V(脉动直流电源)。注:50V额定输出电压极限值符合GB/T18379中电压区段I的要求。装有过热保护装置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作为设备中线路的一部分的固定独立式安全特低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I中给出。性能要求在GB19654中给出。
作为灯具部件的播人式转换器参照灯具标准的补充要求,可视为内装式转换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5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手本部分。
本部分采用GB19510.1一2009中第2章所述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下述规范性引用文件:GB7000.6灯具第2-6部分:特殊要求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GB7000.6—2007,IEC60598-2-6:1996,IDT)
GB/T7676(所有部分)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电测量仪表及其附件(GB/T7676一1998,idtIEC60051)
GB/T13539.2低压熔断器第2部分: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工业的熔断器)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I(GB/T13539.2—2008,IEC60269-2:2006,IDTGB13539.3一2008低压熔断器第3部分: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器)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F(IEC60269-3:2006,IDT)GB/T18379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18379—2001,idtIEC60449:1973)GB19510.1一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EC61347-1:2000,IDT)GB/T11021电气绝缘耐热性分级(GB/T11021—2007,IEC60085:2004,IDT)GB16895.21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GB16895.21一2004,IEC60364-4-41:2001,IDT)
GB19654灯用附件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性能要求(GB19654一2005,IEC61047:1991,IDT)
IEC60065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IEC60083IEC成员国已标准化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插头和插座IEC60127(所有部分)小型熔断器IEC60269-2-1:2000低压熔丝第2-1部分:供指定人员使用的熔丝的补充要求(工业用熔丝)1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第I~V章:标准化熔丝的类型实例IEC60357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IEC60384-14:2005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第14部分:电磁抗扰及连接到电源的固定电容IEC60454(所有部分)电工用压合胶带的规格IEC60742:1983隔离变压器和安全型隔离变压器要求(及修订1(1992))IEC60906(所有部分)家用及类似用途IEC插头与插座IEC60906-1家用及类似用途IEC插头与插座第1部分:250V交流电16A插头与插座3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GB19510.1一2009中第3章所给出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述术语和定义。3.1
电子降压转换器(转换器)electronicstep-downconvertor(convertor)安装在电源与一只或几只卤钨灯或其他钨丝灯之间用来为灯提供其额定电压的装置,该装置通常在高频条件下工作,它由一个或几个单独的部件构成,还可包括调光、校正功率因数以及抑制无线电干扰的装置。
直流或交流转换器d.c.ora.c.suppliedconverton装有能使一只或儿只钨丝灯工作的稳定部件的转换器,通常在高频条件下工作。3.3
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safetyextra-lowvoltage(SELV)-equivalentconvertor其输出电压为等效安全特低电压并能使一只或儿只钨丝灯工作的内装式或组合式转换器。注:就本部分而言,符合8.1和8.2规定的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所具备的防电击保护功能可视为与安全特低电压等效。
独立式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independentSELVconvertor通过1EC60742:1983所规定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来提供与电源隔绝的安全特低输出电压的转换器。3.5
组合式转换器associatedconvertor设计用来向特定的设备或仪器供电的转换器,它可以装在或不装在这种设备和仪器中,但它是专为与这种特定的设备和仪器一起使用而设计的。3.6
固定式转换器stationaryconvertor固定安装的转换器或不易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转换器。3.7
插入式转换器plug-inconvertor安装在外壳之内并具备一用来连接电源的整体式播头的转换器。3.8
额定输出电压ratedoutputvoltage在额定电源电压、额定频率和功率因数为1时所确定的转换器的输出电压。3.9
半电阻效应half-resistanceeffect在灯寿命结束时,由于灯丝变形或结晶导致灯丝局部短路而可能产生的效应,这种效应能造成转换器的超负荷。
闪络arcing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在电压≥20V时可能发生在灯泡之内并能造成转换器过负荷的一种效应。4一般要求
本部分按照GB19510.1一2009中第4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独立式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应按照附录I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绝缘电阻、介电强度、外壳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5试验说明
按照GB19510.1一2009第5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样品的数量
应将下述数量的样品提交作试验:一对于第6章~第12章和第15章~第21章所规定的试验,提交一个样品;对于第14章所规定的试验,提交一个样品(必要时,可与制造商协商要求补充样品)。除非制造商特别声明,试验采用20cm或200cm长的输出线缆,并选择最不利的试验条件。可能的话采用双绞线或H03VV电缆。由额定功率决定导体横截面的大小,正常使用中电流密度不超过5A/mm.
6分类
转换器要按照GB19510.1一2009第6章所给出的方法以及下述方法进行分类:根据防电击保护措施分为:
等效安全特低电压或隔离式转换器(这种类型的转换器可以用来代替具有加强绝缘的双绕组变压器,见GB7000.6);
自耦式转换器;
一独立式安全特低压转换器。
7标志
7.1强制性标志
转换器(整体式转换器除外)应按照GB19510.1—2009的7.2要求标有下述强制性标志,标志应清晰耐久。
-GB19510.1一2009的7.1的a),b),c)d),e),f),k),1),m)的内容;以及一额定输出电压。
7.2补充标志
除上述强制性标志之外,还应将下述适用的内容标在转换器上,或标在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说明书中:
GB19510.1-一2009的7.1的h),i)和j的内容;以及一关于转换器是否具有连接电源的绕组的说明;一关于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的说明(如果适用):一若输出线缆长度不介于20cm~200cm之间,应声明允许的线缆长度。8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0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3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8.1对于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应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使其易被触及的部件与带电部件绝缘。
还应按照IEC60065的9.3.4和9.3.5的要求。8.2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的输出线路在下述情况下可装有外露的接线端子:一承受负荷时的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25V(有效值);一无负载输出电压不超过33V有效值)或33V2V(峰值)或33~/2V(脉动直流电流)。合格性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使转换器处于额定电源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并达到稳定状态,然后测量输出电压。在负载情况下进行试验时,应给转换器装上一个在额定输出电压下能产生额定输出值的电阻。
对于具有一个以上额定电源电压的转换器,本要求适用于每一个额定电源电压。注:25V(有效值)极限值基于GB16895.21得出额定输出电压超过25V的转换器应装有绝缘的接线端子。在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输出和初级线路之间连接有电容器的情况下,应使用分别符合IEC60384-14:2005中表2和表3说明和试验要求的单一电容Y1或二个串联的具有相同参数值的电容器Y2。在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输出线路和初级线路之间连接有电阻的情况下,应使用二个申联的并具有同一参数值的电阻。
如果需要用其他元件将隔离变压器跨接,例如电阻,应按照IEC60065第14章的要求。8.3装有总容量超过0.5F的电容器的转换器.其结构应能便其在与以额定电压供电的电源断开1min后,其终端的电压不超过50V。9接线端子
按照GB19510.1—2009第8章的要求。10接地装置
按照GB19510.1—2009第9章的要求。11防潮与绝缘
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1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对于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其未被连接的输人端和输出端之间的绝缘性应充分满足要求。对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电阻应不小于4MQ,12介电强度
按照GB19510.1—2009第12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内的隔离式变压器的绕组的绝缘条件应按照IEC60065的14.3.2的要求。
13绕组的耐热试验
不按照GB19510.1—2009第13章的要求。14故障状态
按照GB19510.1—2009第14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在转换器具有√标志的情况下,转换器应达到附录C所规定的要求。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此外,当转换器在故障状态下工作时,其输出电压不应超过额定输出电压的115%。15变压器的加热试验
等效安全特低电压转换器中隔离变压器的绕组应按照IEC60065的7.1的要求进行试验。15.1正常工作
对于正常工作,应采用IEC60065的表3中I栏所示的值。15.2异常工作
对于本部分第16章所述异常状态下的工作以及第14章所述故障状态,应采用IEC60065中表3的Ⅱ栏所示的值。
IEC60065中表3的I栏和Ⅱ栏所示温升值是基于最大环境温度35C得出。由于试验在外壳温度为t。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应测量相应的环境温度,并改动表3中的数值。如果这些温升值高于相应绝缘材料的类别所允许值,则该类材料的特性是决定因素。温升允许值基于GB/T11021的推荐参数得出。IEC60065中表3所提供的材料只是作为样品。如果采用GB/T11021中列表以外的材料,则最大温度不应超过已证明是符合要求的温度值。试验应在能使转换器达到正常工作时的t。的条件下进行。注:可将转换器置于附录F所述试验箱中在正常条件下以及能使外壳温度达到le-C的环境温度下工作并达到热平衡状态,以此种方式进行试验。对于模压式变压器,应提交带热电偶的并经过专门处理的样品进行试验。16异常状态
转换器在异常状态下工作时不应损害其安全性。此外,当转换器在故障状态下工作时,其输出电压不应超过额定输出电压的115%合格性采用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0%110%的任一电压下所进行的下述试验进行检验使转换器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开始工作(如有规定,装上散热片),再施加下述每一个条件并持续1h:bZxz.net
a)不装灯;
b)将二倍数量的转换器设计对应的灯并联在转换器的输出端上;将转换器的输出端短路。如果转换器的设计要求是带一只以上的灯工作,应依次将每一对连c)
接灯的输出端短路。
在a)~c)所规定的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时,转换器不应出现任何损害安全性的故障,也不应有任何烟雾或可燃气体产生
试验后,当转换器温度降低到环境温度,以大约500V直流电压测试,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2。使用高频火花发生器检查转换器释放的气体是否可燃。非完全封闭转换器上各部件的温度不应超过其额定值。17结构
按照GB19510.1—2009第15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补充要求:输出线路中的插口应不能使IEC60083和IEC60906所规定的插头插人其中,也不能使IEC60083和IEC60906所述可插人输出线路插口的插头插人其中。合格性通过目视和人工试验进行检验。18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除非第14章另有规定,均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6章的要求。5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19
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
按照GB19510.1—2009第17章的要求。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
按照GB19510.1一2009第18章的要求。耐腐蚀
按照GB19510.1—2009第19章的要求。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GB19510.3—2009/IEC61347-2-2:2006确定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件的试验按照GB19510.1—2009附录A的要求。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不按照GB19510.1一2009附录B的要求。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带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按照GB19510.1—2009附录C的要求。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加热试验要求按照GB19510.1-—2009附录D的要求。附录E
(规范性附录)
不同于4500的常数S在t(绕组温度)试验中的应用GB19510.1-2009附录E的要求只对50Hz/60Hz绕组适用。附录F
(规范性附录)
防对流风试验箱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F的要求。附录G
(资料性附录)
脉冲电压值的推导方法
不按照GB19510.1一2009附录G的要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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