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24720-2009 交通锥
GB/T 24720-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4720-2009

中文名称:交通锥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1-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2613079

相关标签: 交通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4-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24720-2009 交通锥 GB/T24720-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03.220.20;93.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720—2009
交通锥
Traffic cones
2009-11-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4-01实施
GB/T24720—2009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类
技术要求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24720—2009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3)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中交华安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文英、李丹、王蕊、王玮、马骏。I
1范围
交通锥
GB/T24720—2009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锥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中用以临时阻挡或分隔车流、引导交通的交通锥,用作其他用途的维形交通路标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塑料大气暴露试验方法(GB/T3681—2000,neqIS0877:1994)GB/T3681
GB/T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GB/T16422.2
idtISO4892-2:1994)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GB/T16422.2—1999,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B/T18833
JT/T495
JT/T688
3术语和定义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及判定逆反射术语
JT/T68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交通锥
trafficcone
由一个或多个部分组成,包括底座、锥体、反光面的锥形物体。3.2
conebody
交通锥除底座之外的锥形部分。3.3
底座baseplate
交通锥底部与支撑面接触的部分。3.4
retroreflectivesurface
反光面
固定于交通锥锥体表面的逆反射材料,具有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光度性能。4产品分类
交通锥分为A、B两类:
A类:交通锥锥体被反光面全部覆盖;—B类:交通锥锥体被反光面部分覆盖、1
GB/T247202009
5技术要求
5.1材料及外观
5.1.1交通锥宜采用塑料或橡胶制作而成,并应满足相应材料性能要求及本标准规定的要求。交通锥表面应平整光洁、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的划痕、变形及其他缺陷。5.1.23
5.1.3交通锥表面应无与使用功能无关的图案或文字。5.1.4交通锥的反光面,在正常使用中不应与交通锥剥离脱开,且在湿状态下应保持逆反射性能。5.2形状及质量
5.2.1交通锥的锥体应为圆锥形或多边锥形,顶部外径或外切圆直径为60mm士15mm,其上表面可有一直径为40mm70mm、边缘光滑的圆孔。5.2.2交通锥的底座应为边数不小于4而不大于8的正多边形或圆形。5.2.3当底座外边缘的厚度大于15mm时,底座外边缘的内切圆直径一般为交通锥高度的0.75倍。当底座外边缘的厚度小于或等于15mm时,底座外边缘的内切圆直径一般为交通锥高度的0.9倍。5.2.4交通锥的设计应确保在登放后能方便分离,并不会损坏其反光面。两个交通锥当一个叠放在另一个上时,其总体高度不超过单个交通锥高度的1.3倍。5.2.5交通锥项部下端可设计有手持的结构.该部分不反光,并且高度不超过交通锥总高的0.1倍或从顶部测量不超过60mm:
5.2.6交通锥的反光面至少为一条,每条反光面的最小宽度为8cm,反光面顶部距交通锥顶部10cm。5.2.7
物品。
交通锥内部允许放置填充物,以增加自重。但填充物不能是可能对车辆行人造成二次伤害的交通锥的未注公差不超过本标准规定尺寸和质量的5%。交通锥的质量分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交通锥高度与最小质量
高度H/mm
900750500450300H≤450
注;表中最小质量为交通锥自重。5.3颜色
录小质量/kg
交通锥锥体的内部、外部均宜为红色,反光面为白色。交通锥的普通材料色和反光面的逆反射材料色,其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表2和图1的要求。表2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
色品坐标
普通材料色
逆反射材料色
光源为标准照明体Ds,观测条件为45/02
亮度因数
LLLLAL
5.4反光面光度性能
GB/T24720—2009
鲁通材料色逆反射材料色主
TETTITT
TTTTTTT
LLLL
颜色范围图
交通锥反光面的光度性能分R1级和R2级。R1级反光面的逆反射系数值,应不低于GB/T18833中二级反光膜的要求;R2级反光面的逆反射系数值.应不低于B/T18833中四级反光膜的要求。5.5稳定性能
交通锥应稳定,不同质量的交通锥分别承受5N~13N的顶部水平作用力时,不应出现翻倒现象。5.6抗坠落性能
交通锥由1500mm处自由落下后,其任何一部分,包括填充物,不应出现碎裂、破损、分离、散落等现象。
5.7低温抗撞击性能
低温撞击试验后,交通锥的任何一部分,包括反光面不得脱落、破裂或损坏,锥体冲击后应恢复原状。
5.8耐候性能
自然暴露1年或人工加速老化试验600h后,交通锥及其反光面应无变形、开裂、剥离或其他损坏,其颜色应符合表2和GB/T18833的要求,反光面的逆反射系数不能低于GB/T18833中的相应规定。6试验方法
材料及外观
检查交通锥所使用的塑料、橡胶、逆反射材料等材质证明单或检测报告。外观质量在光线良好的条件下进行目测。
GB/T24720--2009
6.2形状及质量
用尺子、称重仪等测量工具对5.2中所要求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6.3颜色
采用GB/T3978中规定的标准照明体Dss光源、照明观测条件45/0及2°视场角,按GB/T3979中的方法,对交通锥的普通材料色进行测试。按GB/T18833中的方法,对反光面的逆反射材料色进行测试。6.4反光面光度性能
按GB/T18833中的方法对反光面的逆反射系数进行测试。6.5稳定性能
样品测试前应在温度23℃士2℃的条件下放置2h。需提供一个有12mm士2mm垂直台阶的水平参考平面。测试样品竖直放置于参考平面上,其底座与台阶的立面接触。平行于参考平面,如图2所示,按表1和表3的规定,在交通锥的顶部施加水平作用力。
记录测试过程中样品的任何变化。1.5H
交通锥样品;
绳索;
台阶;
参考平面;
-重物;
滑轮;
支架。
图2稳定性能试验
表3水平作用力
高度H/mm
900750500H≤750
4503006.6抗坠落性能
不同质量分级的水平作用力/N
1级、2级
6.6.1交通锥在32℃土2℃的温度下放置至少2h,然后在1min内将交通锥移出并完成测试工作。6.6.2交通锥在一18℃土2℃的温度下放置至少2h,然后在1min内将交通锥移出并完成测试工作。4
GB/T24720—2009
6.6.3测试时样品应锥底朝下水平悬挂,由静止状态自由落下。样品最低部分至刚性水平测试表面的距离应为1500mm士5mm。
6.6.4记录测试过程中样品的任何变化。6.7低温抗撞击性能
6.7.1交通锥在一18℃士2℃温度下放置至少2h,然后在1min内将交通锥移出并完成测试工作。6.7.2将交通锥固定在参考平面上。质量为0.9kg土0.045kg的实心钢球悬挂在直径不超过1mm的钢丝上做摆锤运动,摆动半径为1750mm士10mm。将钢球自摆动最高点自由释放,钢球与测试样品的撞击点应位于摆球悬挂点的垂直底部,距支撑面的高度为H/3~H/2之间(H为交通锥的高度)。示意图见图3。
6.7.3记录测试过程中样品的任何变化。1m
摆球中心;
撞击点;
钢球;
摆线;
交通维试样。
图3低温抗撞击性能试验
6.8耐候性能
6.8.1自然暴露试验
按GB/T3681的要求,将交通锥放置在平坦空旷的场地进行自然暴露试验,时间为1年。6.8.2人工加速老化试验
按GB/T16422.2的要求,从交通锥上裁取65mmX142mm的试样放置于老化箱中进行试验,试验时间为600h。
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按GB/T10111的方法随机抽样,对5.1~5.7的性能进行自检,合格者附合格证才可出厂。
7.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对第5章产品的全项性能进行型式检验:a)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GB/T24720—2009
停产一年或一年以上的产品再生产时;正常生产的产品经历两年生产时;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d)
合同规定时;
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质量抽查时。抽样方法
对每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或依据JT/T495进行抽样检测。本标准要求的各项试验,宜抽样3个或以上。
7.4判定规则
本标准中的各项试验,其检测频率及结果判定应符合如下规定:每项试验至少检测3个数据(宜在不同试样上进行),取其平均值为检测结果;a)
检测数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测数据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抽取双倍数量的产品对该项指标进行复检。若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复检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交通锥应清晰、耐久地做出如下标志:8.1
生产厂商的名称、商标或其他有关信息;a)
应用的标准号,如:GB/T24720—2009;e)
交通锥的类别;
生产日期及批号等。
2标志在正常的视认距离应清晰易读,并且在交通锥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牢固耐用。8.2
交通锥的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如下:交通锥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考虑方便、安全,并保证交通锥的性能不会下降;a)
每个独立的包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必要的信息。b)
GB/T24720-2009
中华人民共
国家标
GB/T 24720—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兰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10年3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4千字
2010年3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39948
如有印装差错
定价16.00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