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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691-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691-2009

中文名称:氟化镁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2-0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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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6-0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氟化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电解铝生产用添加剂、金属镁生产用助熔剂的氟化镁。作光学透镜镀膜、钛颜料涂饰剂、阴极射线屏荧光材料、高级陶瓷、玻璃及氟化工原料等高技术领域用氟化镁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YS/T 691-2009 氟化镁 YS/T691-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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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7.04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691-—2009
氟化镁
Magnesiumfluoride
2009-12-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06-01实施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YS/T691-—2009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湖南有色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东晓、黎志坚、廖志辉、段立山、薛旭金、王建萍、郭贤慧。1
1范围
YS/T691—2009
本标准规定了氟化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电解铝生产用添加剂、金属镁生产用助熔剂的氟化镁。作光学透镜镀膜、钛颜料涂饰剂、阴极射线屏荧光材料、高级陶瓷、玻璃及氟化工原料等高技术领域用氟化镁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推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21994(所有部分)氟化镁化学分析方法3要求
3.1牌号
产品牌号以氧化镁英文名称(MagnesiumFluoride)的英文缩写宇身MF加“-\—-位阿拉伯数字
的形式表示,阿拉伯数字用以标识不同化学成分的氟化镁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2个牌号,MF-1、ME3.2化学成分
氟化镁化学成分应符合
表的规定
质量分数/%
不大于
注1: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表中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的方法按GB/T1250—1989中第5.2条的规定进行。注2:需方如对表中规定的各指标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3.3外观
氟化镁为白色、灰白色或粉红色。氟化镁中不得混人外来杂物。试验方法
4.1氟化镁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GB/T21994的规定进行。4.2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法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1
YS/T691—2009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质量证明书所载等级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等级的产品组成,批重不大于10t。5.3检验项目
每批氟化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质量的检验。5.4取样
根据表2规定的采样袋数随机采样。表2
总体袋数
65~-81
82~101
102~125
126~-151
选取的最少袋数
总体袋数
152~181
182~216
217~254
255~296
297~343
344~400
选取的最少袋数
5.4.2仲裁取样、制样
随机选取5.4.1规定的样品袋数,用直径为19mm~25mm的铜管探针,沿样袋对角线插人其深度的3/4处取等量试样,试样总量不少于2kg,将其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500g,分成3份,-份作仲裁分析用,其余由供需双方各保存一份。5.5检验结果的判定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结果有一项指标与本标准规定不符合时,按仲裁分析结果重新判定等级。外观质量不合格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6包装、标志、运输、购存及质量证明书6.1标志
包装袋上应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本标准编号、批号、净重。6.2包装
产品用塑料编织袋内衬塑料薄膜袋包装,每袋净重25kg或50kg。也可按用户要求进行包装。6.3运输
产品发运时,必须装在清扫干净且防雨水的车箱内,不同牌号的产品不得混装。6.4贮存
产品必须贮存在干燥的仓库内,避免破损、污染和受潮,产品应分批堆放。6.5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牌号:
d)批号;
重量或件数;
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本标准编号;
出厂日期。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
产品牌号或化学成分指标;
产品数量;
本标准编号;
其他。
iiiKAoNiKAca
YS/T 691—2009
YS/T 691-2009
打印日期:2014年4月7日D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
YS/T691-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素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6千字2010年3月第一次印刷
2010年3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2-20344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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