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709-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709-2009
中文名称:锡精矿生产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2-0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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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201582
相关标签:
精矿
生产
能源消耗
限额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6-0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锡精矿生产能源消耗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和计算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生产合格锡精矿产品的采矿、选矿企业能耗计算和考核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锡精矿作为副产品的采矿、选矿企业。 YS/T 709-2009 锡精矿生产能源消耗限额 YS/T709-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7.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709—2009
锡精矿生产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for producing tin concentrate2009-12-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06-01实施
YS/T709-—2009
本标准是为规范锡采、选矿生产企业对能源的使用而制定。本标准的制定既考患了能源的节约,也考虑了资源的回收;同时,根据国内现有锡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按不同的开采方式及矿石类型所必须的选矿工艺流程确定能耗指标。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起草人:白健、曹靖、赛德辉、黄文杰、彭林华、罗佩珍。1范围
锡精矿生产能源消耗限额
本标准规定了锡精矿生产能源消耗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和计算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生产合格锡精矿产品的采矿、选矿企业能耗计算和考核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锡精矿作为副产品的采矿、选矿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
YS/T709—2009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12723
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缩编制通则GB/T15587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YS/T339
锡精矿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采矿工艺能源单耗
unitenergyconsumptionofminetechnology采矿工艺生产过程中单位采掘(剥)量消耗的能源量。3.2
unitenergyconsumptionofmineralseparationtechnology选矿工艺能源单耗
选矿工艺生产过程中单位处理量消耗的能源量。3.3
辅助能耗assistantenergyconsumption辅助生产系统用于采矿或选矿的能源消耗。3.4
unitconsumptionof integrateenergy综合能源单耗
采矿、选矿工艺能源单耗与采矿、选矿工艺单位辅助能耗及损耗分摊量之和。4要求
4.1矿山采矿能耗限额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采矿综合能耗限额值
并井下开采
露天开采
开采方式
注:采矿能源消耗按每吨采据(剥)量计算。先进值
等级指标/(kgce/t)
新建准入值
限定值
YS/T709——2009
选矿能耗限额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2选矿综合能耗限额值
重力选矿
重、浮联合选矿
选矿工艺
先进值
重、浮、磁联合选矿
注:选矿能源消耗按每吨处理量计算。5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5.1计算原则
5.1.1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等级指标/(kgce/t)
新建准人值
限定值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系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它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其主要用于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做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5.1.2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燃料实物消耗量和能源消耗量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某种燃料实物消耗量的计算,应符合公式(1):en=e+ez-ee-es-es
式中:
企业的燃料实物消耗量;
企业购人燃料实物量;
企业期初库存燃料实物量;
企业期末库存燃料实物量;
企业外销燃料实物量;
生活用燃料实物量;
企业工程建设用燃料实物量。
企业计划期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的计算,应符合公式(2):E=E+E2-E-E-Es-E
式中:
企业计划统计期内能源消耗量;企业购入能源量;
企业初期库存能源量;
企业期末库存能源量;
企业外销能源量;
生活用能源量;
企业工程建设用能源量;
锡采矿、选矿直接能源消耗量;间接辅助生产部门能源消耗量及损失量;(1)
(2)
E,—锡采矿、选矿综合能源消耗量。YS/T709—2009
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存在供需关系时,输人、输出双方在计算中量值应保持一致。设备停产大修的能源也应计算在内,耳按检修后设备的运行周期逐月平均分摊。企业综合能耗的计算按GB/T2589的规定进行。
5.1.3能源实物最的计量
能源实物量的计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GB17167的规定。5.1.4各种能源的计量单位
a)企业生产能耗量、采矿选矿综合能耗量的单位:kgce、tce(千克标煤、吨标煤);煤、焦炭的单位:kg、t、10*t(千克、吨、万吨);b)
电的单位:kW·h、10*kW·h(千瓦小时、万千瓦小时);c)
水的单位:t、10*t(吨、万吨)。d)
5.1.5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折算标煤方法各种能源折算标煤方法按附录A、附录B进行。经选矿产出的锡精矿产品应符合YS/T339的要求。所有采掘(采剥)量、选矿处理量,均以企业计划统计部门正式上报的数据为准。5.2计算方法
5.2.1采矿及选矿工艺实物单耗的计算工艺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
式中:
·(3)
Es—采矿或选矿某工艺、联合工艺的实物单耗,单位为千克每吨(kg/t),千瓦时每吨(kW·h/t);Ms—采矿或选矿某工艺、联合工艺直接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总量,单位为千克(kg)、千瓦时(kW·h);
Qs一采掘(采剥)总量或选矿某工艺、联合工艺选矿处理的矿石总量,单位为吨(t)。5.2.2采矿及选矿工艺能源单耗的计算采矿及选矿工艺能源单耗按式(4)计算:Ep =
式中:
采矿或选矿某工艺、联合工艺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4)
-采矿或选矿某工艺、联合工艺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之和,单位为千克标煤(kgce);
Qs—采掘(采剥)总量或选矿某工艺、联合工艺选矿处理的矿石总量,单位为吨(t)。5.2.3综合能耗
综合能源单耗按式(5)计算
式中:
Ez = Ec+ Eebzxz.net
(5)
锡采矿选矿单位综合能源消耗量,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采矿或选矿某工艺、联合工艺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之和,单位为千克标煤Ec
(kgce);
生产辅助能源的消耗量及损失量,单位为千克标煤(kgce);Qs
采掘(采剥)总量或选矿某工艺、联合工艺选矿处理的矿石总量,单位为吨(t)。3
YS/T709—2009
5.3计算范围
5.3.1并下采矿能耗的计算范围
含矿山的采、掘、运、提升、通风、压气、供排水、辅助设备及照明,直至将矿石运到选矿厂矿仓所消耗的能源量。
5.3.2露天采矿能耗的计算范围
含矿体开拓、采矿、运输、供排水、辅助设备及照明,直至将矿石运到选矿厂矿仓所消耗的能源量。5.3.3重力选矿工艺能耗的计算范围从锡矿石进矿仓到产出合格锡精矿为止,包括碎矿、磨矿、多段重力分选、供水、排尾、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消耗的能源量。
5.3.4重、浮联合选矿工艺能耗计算范围从锡矿石进矿仓到产出合格锡精矿为止。包括碎矿、磨矿、浮选、药剂制备、多段重力分选、供水、排尾、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消耗的能源量。5.3.5重、浮、磁联合选矿工艺能耗计算范围从锡矿石进入矿仓到产出合格锡精矿为止,包括碎矿、磨矿、浮选、药剂制备、多段重力分选、原料干燥(干式磁选)、磁选、供水、排尾、辅助设备及照明等所有消耗的能源量。能
无烟煤
洗精煤
液化石油气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参考折标煤系数表A.1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煤系数
折标煤系数及单位
万千瓦小时
百万千焦
万立方米
(热值为1250×4.1868kJ/m)
天然气
注1:蒸汽折标煤系数按热值计。千立方米
YS/T709—2009
吨标煤/吨(tce/t)
吨标煤/吨(tce/t)
吨标煤/吨(tce/t)
吨标煤/吨(tce/t)
吨标煤/吨(tce/t)
吨标煤/吨(tce/t)
吨标煤/吨(tce/t)
吨标煤/吨(tce/t)
吨标煤/万千瓦小时(tce/10*kW·h)吨标煤/百万千焦
吨标煤/万立方米(tce/10*m)
吨标煤/千立方米(tce/10°m)注2:本附录中折标煤系数如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能耗等级指标则应另行设定。5
YS/T709—2009
新鲜水
软化水
压缩空气
二氧化碳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参考值
常用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能源等价值
热值MJ(兆焦)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折标煤
kgce(千克标煤)
注:本附录中的能源等价值如有变动,以国家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备注
指尚未使用过的自来水,按平均耗电计算
当副产品时
当主产品时
按耗电石计算
按平均耗焦炭、电等计算
YS/T\709-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
锡精矿生产能源消耗限额
YS/T709—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10年3月第一版
印张0.75字数11千字
2010年3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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