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337-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337-2009
中文名称:硫精矿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2-0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1139438
相关标签:
精矿
标准分类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6-0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硫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重选和浮选所得、以供制造硫酸和提炼硫磺等使用的硫精矿产品。 YS/T 337-2009 硫精矿 YS/T337-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3.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 337—2009
代替YS/T337-1998
硫精矿
Pyrite concentrate
2009-12-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0-06-01实施
YS/T337—2009
本标准代替YS/T337--1998《硫精矿》。本标准与YS/T337—1998相比,主要变动如下:硫精矿适用范围增加重选部分;一硫精矿的品级由原来的4个等级修订为5个等级;化学成分作了相应的调整,批量作了一些修改。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一微、李保娣、李加胜、赵军锋、张永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S/T337—1994、YS/T337-1998。1
1范围
硫精矿
YS/T337—2009
本标准规定了硫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重选和浮选所得、以供制造硫酸和提炼硫磺等使用的硫精矿产品。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460
GB/T2461
GB/T2462
GB/T2463
GB/T2464
GB/T2465
GB/T2466
GB/T2467
GB/T2468
GB/T2469
GB/T8170
3要求
3.1产品分类
硫铁矿和硫精矿采样与样品制备方法硫铁矿和硫精矿中水分的测定重量法硫铁矿和硫精矿中有效硫含量的测定燃烧中和法
硫铁矿和硫精矿中全铁含量的测定硫铁矿和硫精矿中砷含量的测定Ag-DDTC分光光度法硫铁矿和硫精矿中氟含量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硫铁矿和硫精矿中铜含量的测定硫铁矿和硫精矿中铅含量的测定硫铁矿和硫精矿中锌含量的测定硫铁矿和硫精矿中碳含量的测定烧碱石棉重量法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硫精矿按化学成分分为5个品级: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四级品和五级品。3.2化学成分
硫精矿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硫精矿的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
一级品
二级品
三级品
四级品
五级品
有效S
不小于
杂质,不大于
注:硫精矿中金、银为有价元素,应报分析数据,用户对产品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议定。3.3物理特性
硫精矿粒度不大于0.6mm。
YS/T337—2009
3.3.2硫精矿中水分含量应不大于12%。3.4外观质量
硫精矿中不得混人外来杂物,同批精矿要求混匀。4试验方法
4.1硫精矿化学成分测定按GB/T2462~GB/T2469的规定进行,4.2硫精矿中水分含量测定按GB/T2461的规定进行。4.3硫精矿粒度测定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5检验方法
5.1检查和验收免费标准bzxz.net
5.1.1硫精矿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GB/T2460和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5.1.3当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合时,需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共同进行,仲裁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5.2组批
硫精矿在矿山交货。每一交货批应为同一品级硫精矿。每一交货批可由多个检验批组成,汽车交货时每-检验批批量不得大于100t,火车交货时每--检验批批量不得大于620t。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5.3取样和制样
硫精矿化学成分的仲裁取、制样按GB/T2460的规定进行。5.4检验项目
5.4.1每批硫精矿应进行水分、化学成分检验,必要时进行粒度检验。每一检验批所采试样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仲裁一份。仲裁样由需方保存,保存期30天。5.4.2同--车皮硫精矿颜色有明显差异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测定结果判定品级。
5.5检验结果判定
5.5.1数值的修约和修约后的数值判定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5.5.2硫精矿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规定不符时,按批判为不合格。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硫精矿为散装运输,每车应装同一品级硫精矿。6.2不同品级的硫精矿应分开堆放。6.3每批硫精矿发运时,供方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a)
产品名称和品级;
c)批号;
d)净重和件数;
e)分析检验结果;
发货日期;
g)本标准编号。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硫精矿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
品级;
数量;
本标准编号;
其他。
YS/T337--2009
YS/T337-2009
打印H期:2010年4月22HF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
YS/T337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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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
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1/16印张0.5字数6千字
开本880×1230
反2010年3月第一次印刷
2010年3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2-20552
2定价14.00
昔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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